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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心者
两难啊!身为管理者到底是代表公司利益还是员工利益?
坦白说,在泉州这一带的人力资源工作者都是知法犯法,其他地方大概也很多。劳动者可以维权,也必然胜诉的,关键是执行难!根本原因是维权花费的成本比维权得到的利益还多,最后得不偿失,所以太多劳动者主动不维权。
现在成本很高啊,许多老板都是在替劳动者打工。不违法的企业大概是很少的,比如漏税。
楼主折中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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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我觉得你现在可以试着找其它的工作了 和这样的老板 没什么前途 法盲加抠门 心寒
把劳动法给你们老板看看,因为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应该发工资,且也要给她产假,如果是晚育是4个月,不是的话也要3个月,产假期间也要发放工资。
格物者
知命者
既然是个不讲法的地方,那就按不讲法的方式解决吧。如果,希望帮员工,就去和老板谈,要不要自找麻烦了
首先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合理合法,产假规定只休息一个月明显的就不合法,所以员工要去告你们公司的话肯定是有理胜出的,解决的办法就和老板沟通,让他知道这个厉害关系,不能这么黑员工阿。
现在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呢?(注,我公司像很多小公司一样,并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
[你应该补签劳动合同,员工没有申请仲裁已经不错了]
望各位高手赐教,小弟不胜感激,谢谢
尽快摆平老板,呵呵,不然女工一找劳动部门,麻烦了啊,哪个时候就不是一个月工资的问题了啊
起码三个月工资的问题了啊
诚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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