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监局应该发表声明:负全责!企业的钱没少拿,出问题了就把企业做挡箭牌,当然如此不负责任的企业没有了也就没了,无所谓。可怜的是要有很多无辜的人受到伤害。 大家可以看看最近的新闻,凡政府官员没有一个负刑事责任的,顶多是丢了乌纱帽。百姓的命就这么下贱,看来中国的法律是制定给老百姓的。其实通过三鹿事件还有山西泥石流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出了问题,只是相应的官员被革职,没有刑事上的追究,(有也是职位小做个替死鬼)这是很可怕的事情,百姓相信政府相信各个监管部门,最后落个惨死的下场。那么,以后我们老百姓还怎么办?还敢相信政府吗?我们一直都在责怪企业,如果政府相应的监督部门非常负责任的话,这些悲剧还会发生吗?个人感觉我们只是看到的是现象而不是本质,大家都说国外的企业很有社会责任,可是他们一到中国来为什么就发生变化了,就是因为政府的监管力度不严。而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非常严厉的法律,负责的政府部门在监管他们,所以他们不敢违法。一但违法或是出了大的事故责任企业估计就不复存在了。 我们不可能要求企业会一直遵纪守法,但我们可以要求政府部门要有作为,因为大家拿钱养着你们那。 再文明的国家都有法律,法律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基础。希望我们国家的基础还在。仅是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