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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宁萱 - 

这种安排该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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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0 17:37: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lll_1985)他们是先从A公司离职,再在B公司入...

QUOTE:
以下是引用lll_1985在2008-4-15 10:22:16的发言:

他们是先从A公司离职,再在B公司入职,不是调动,视为两家公司之间的工作变动。规避劳动法的技巧中就有这条,注册两家公司,今年员工与A公司签约,明年员工与B公司签约,免得连续签订两次变成无固定期限的了!

这招是挺不错的。

建议与B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前提是该职工本人要同意,公司可以提出附加条件满足,如楼主提到的保持司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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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 20:52:50 | 只看该作者

2楼的朋友说的这招不错,可以借鉴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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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17:04: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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