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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集团总部的财务部和审计部应当分开。
财务部的职能主要涉及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主要是费用核算),报表系统,资金管理。
审计部职能主要包括下属公司经营成果审计,离任审计,问题审计(如费用过大)等。
由于集团总部不涉及生产经营活动,会计核算相对简单,因此在财务上的重点(制度安排)应放在对下属公司的财务控制及管理上。以我们公司为例,主要实行子公司财务部长总部委派制。子公司财务部长对集团总部财务副总及子公司总经理负责。财务部长工资由总部制定并发放,但由子公司承担。并要求财务部长实行月汇报制度、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及财务联签制度等。(当然,下派财务部长的角色比较尴尬,有点夹心饼干的感觉,但很好的杜绝了下属公司经营、财务的舞弊行为)
至于集团总部财务部的内部分工问题,可以根据职能的不同分为若干小组,比如预算组,核算组,报表组、资金组等等。有的企业集团总部还有集团结算中心,性质类似内部银行。应该说,不同性质的公司,财务部的职能有很大的区别,但就集团总部而言,职能大体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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