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zdmdl在2008-1-2 14:01:55的发言: 楼主的想法作为一个为人的道理要求自己当然是对的。但是作为一个采购人员来说,我们更应该对公司的利益负责,而不能仅仅凭个人之好恶而去“放弃合作机会”。其实,客户的A经理仅仅是说了一句让楼主不太舒服的话,或者让楼主引发了一些联想而已。就算真有那些“联想”,你在不去“碰”那些“联想”的同时,按照公司的章程办事,忠于公司的利益,确定是否合作可能更妥当一些。 再有,做人要厚道,其实这些销售代表并不容易,她的做法当然不妥,但你应该体谅打工者生活的艰辛,不要只是对A经理的声音“敏感”! 我是在从另一个角度评价,希望没有引起楼主的不快。我其实很佩服楼主个人的人品,我们的社会真的需要更多这样的人。 1、首先有一点我和zdmdl的观点是一致的:作为一名职员应以公司利益为重 2、那什么是以公司利益为重呢?很明显那就是应该选一个合格的供应商。在初期的供方选择、评价中,我们判定的依据就是供方的基本资料、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供货周期。而在没有进入正式谈判的阶段,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供货周期这几方面都还没有开始评价,唯一能接触的就是代表供方的业务代表,所以业务代表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能不能进入下一轮筛选; 3、“做人要厚道,其实这些销售代表并不容易,她的做法当然不妥,但你应该体谅打工者生活的艰辛”---对,做人要厚道,我们应当体谅打工者,但是这并不是允许打工者犯错误的理由。我也是打工者,但是还得以公司利益为重啊,你在一开始也提到了。 4、讨论问题绝对不会引起我的不快,论坛本身就是一个互相发表不同见解的地方,若果有不同见解,发帖者就不高兴的话,估计这样的人也不会发帖了。家园的氛围下,任何讨论都是有益的,都是为了互相进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