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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fisherljy - 

新劳动合同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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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7 15:01:11 | 只看该作者
很有借鉴意义,收藏先,谢谢
52
发表于 2008-11-7 09:55:55 | 只看该作者

(一)如何运用培训的方式留住员工
1、签订培训协议,定性培训的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

这点貌似有点问题

专业技术培训并不是你如何定性就决定的

是指同岗位普通员工所不具备的高端专项技能,只有具备了该种属性的专业技术培训才能够与该名培训员工约定服务期,必须为你的公司服务若干年,但是如果于服务期内离职,就必须支付赔偿金,而且该赔偿金是按该专业培训费用按他工作时间折抵,并不能随意约定,所以这点其实并没有发条所表现的这么简单,用人单位用起来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53
发表于 2008-11-7 11:45:1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很及时
54
发表于 2008-12-4 10:40:01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55
发表于 2008-12-5 16:04:20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分享了!

56
发表于 2008-12-11 15:27:2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57
发表于 2008-12-11 16:23:25 | 只看该作者
累啊!跟员工的关系就跟老鼠和猫的关系一样。
58
发表于 2009-1-8 13:32:49 | 只看该作者
XIEXIE
59
发表于 2009-1-8 14:38:51 | 只看该作者
[em02]非常有用,值得学习
60
发表于 2009-1-8 15:37:19 | 只看该作者
提纲有什么用,来点儿真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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