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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一、发展之概况
我国明清时代主要有十大商帮:山西商帮、徽州商帮、陕西商帮、宁波商帮、山东商帮、广东商帮、福建商帮、洞庭商帮、江右商帮、龙游商帮。赣商(江右商帮)兴起于元末明初,并迅速进入鼎盛时期。突出的表现就是江西会馆很多,遍布全国。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北京成了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中心,居住在北京的经商、赶考和谋官的江西人很多。当时北京有41所会馆,其中江西会馆就达14所之多,位居第一。湖广是江西人徒居的一个重要地区,因距离不远,来往方便,故“豫章之为商者,其言适楚,犹门庭也。”所以在湖广的赣商很多,有“无江西商人不成市”之说。云、贵、川也是赣商的汇集区,他们既经商于城市,也小商小贩于农村,甚至深入土管辖区,代官府“征输里役”。还有的江西商人定居于山寨少数民族居住地,久而久之成为当地民族的酋长或首领。除两湖、两广、西南边陲外,赣商在江浙、福建、河南等地也很活跃,当地市场上的许多货物都来自江西或出自江西人之手。值得一提的是,全国各地开中药铺的商人,十有八九来自江西樟树,故有“药不到樟树不齐”,“药不过樟树不灵”之说法。
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赣商的活动既是明清经济史的重要内容,也对明清时期的江西社会经济和全国经济格局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他们冲击着封建闭塞的旧貌,给落后的农村和封闭的山寨带来了新的生机。 二、发展之原因
赣商之所以能在历史上称雄,并跻身于明清十大商帮,是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原因的。
1、水运发达,交通便利。早在秦朝,秦始皇为了开拓南疆,派军队修建了江西与广东相连的大庾岭驿道,开通了“南野之界”,使粮饷物资顺赣江南运,抵赣州入章水达大庾岭下,经驿道翻岭陆运,再沿浈水进北江而达番禺(今广州)。赣江以北,经鄱阳湖,与长江相连,使江西物资销往长江下游两岸各大城市。隋唐两宋以来,江西木材外销是商业贸易中的一个大项目。明成祖扩建北京,于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派待郎古朴到江西采购木材,就是通过赣江经吴城过鄱阳湖进入长江由运河北上的。不仅建设古都的木材是江西的,设计、主持建设北京主要宫廷建筑的“样式雷”(雷发达)也是江西人。
交通便利为江西商人外出经商和运输货物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也是赣商发展的地域优势。所以“九江据上流,人趋市利;南、饶、广信阜裕,优于建、袁,以多利贾;而瑞、临、吉安尤称富足;南、赣谷林深邃,实商贾入粤之要区。”
2、吃苦耐劳,艰苦创业。赣商多系家境贫寒的农家子弟,自幼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品格。在从商的过程中,他们吃苦耐劳,艰苦创业,勤俭持家,蔚然成风。东乡商人,“牵车者遍都大邑,远逾黔滇不惮”;丰城商人,“无论秦蜀齐楚闽粤,视苦比邻”;临川商人“行旅达四裔,有弃妻子老不归者”。许多赣商由于亲身体验到从商的艰难和经营的劳苦,往往能够疏远纷华声色,粗食布衣,洁身自好。玉山商人吴士发兄弟八人,商贾农艺各执一业,家道殷富,就“不趋游荡,凡声色犬马樗蒲之戏,从不入其内”。清江商人杨福圆,经商多年后,“良田
,夏屋渠渠,而藏获之备,指使者甚众”,其妻张氏却仍是“裙布荆钗,操作犹昔”。
3、物产丰富,技艺精湛。江西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美誉。江西物产丰富,有瓷器、茶叶、纸张、夏布、大米、药材、木竹、烟草、蓝靛、煤炭、钨砂等等,不仅丰富了商业兴隆的物质基础,也增加了经商的渠道和门路。翦伯赞在《中国通史纲要》中指出:“明代中叶,棉纺织业的松江,丝织业的苏杭,浆染业的芜湖,制瓷业的景德镇和造纸业的铅山,为江南五大手工业区”全国五大手工业区,江西就有两个,可见手工业之发达。据明《铅书
食货》记载,铅山县仅石塘镇一地,每年产纸4500多石,其中有200多石被官府收购作为奏本纸。当时铅山生产的纸有连史、毛边、关山、京川、贡川、大表、表心、荆川、书策、白绵等十多种。铅山的纸其实早在元代就已名播天下了。
赣商中不乏技艺精湛者,他们不仅以技谋生,而且为中国传统建筑和文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建昌(今永修)工匠雷发达及其后人,擅长建筑设计制造,自康熙年间至北京任工部样式房掌案(号称样式雷)以后的200余年间,清廷主要建筑,如故宫三大殿、圆明园、颐和园等皇家宫殿、苑圃和清东、西陵,均由雷氏家族设计建筑,在中国建筑史乃至世界建筑史上浓墨重彩地写上了一笔。
4、科举盛行,官宦支撑。明清两朝,科举盛行。江西人历来尊师重教,崇尚学习,每年中举者络绎不绝,朝中官宦江西人居多。元朝有程钜夫、吴澄、虞集、揭傒斯;明朝有黄文澄、杨士奇、杨溥、解缙、胡广、费宏、夏言、严嵩、谭纶、况钟、周沈、徐贞明、欧阳德、邹守益、罗钦顺;清朝有朱轼、裘日修、甘如来、戴衢亨等。明代,朝廷上有“朝仕半江西”的说法,政治影响很大。这些官宦故乡情深,非常注重对家乡的关心和奖掖,他们不仅在京城和各地保护了赣商的地位与权益,还提供了不少的市场信息和商业机遇,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江西人外出经商做工的积极性。
5、讲究“贾德”,注重诚信。赣商诚实守信,讲究职业道德。他们不卖假货、劣货,不抬高物价、欺行霸市,而且还遵守儒家的道德规范,提出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并由此形成了“以诚待客,以义制利”,“和气生财,公平守信”,“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等一系列道德要求,为“江右商帮”共同遵守。浮梁商人朱文炽在经营茶叶时,每当出售的新茶过期后,他在与人交易的契约上均注明了“陈茶”二字,以示不欺。清江商人杨俊之,“贸易吴越闽粤诸地二十余年,虽童叟不欺,遇急难不异捐赀排解。”不仅如此,有的家族还将商业道德作为家规、族规的重要内容,要求全家庭的人员予以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