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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中是否也存在着类似于企业老板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矛盾和痛苦呢?答案是“不存在”。究其原因,就需要充分了解寺院和企业的最高决策人之间的不同之处,了解以下内容,就能看出当前企业老板选择CEO时为什么要借鉴寺院方丈的做法了。 首先,现代企业多数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制企业,经理人的聘请任命是由资本方——投资人决定的。即使那些股东众多的上市公司,决定CEO人选的还是几个大股东。而寺院呢?前面我们说过,财产归整个十方僧团所有。这一种所有制形式,既类似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又与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着根本的差别,而反倒与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着极大相似之处。因为,“十方丛林”的所有权不单单是本寺院僧众集体所有,而是为天下僧众共同所有。比如说,某一家“十方丛林”是由原来的“子孙丛林”改制而来,那么,改制时要遵循的一个大原则和大襟怀就是:从此之后,改制后的寺院所有权就不再是本寺院常住人员集体所有了,而是为天下僧众共同所有。 由此,在中国的佛教僧人中才会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天下丛林饭似山,钵盂到处任君餐。” 十方丛林寺院的所有者们聘请方丈时,因为丛林建制的原因,方丈一职就被纳入了两大系统的监督之下。在这里,我们需要解释一下僧团的概念。所谓僧团,是指由五个如法僧人如法:按照规范行事。“如法僧”就是“严守佛教戒律”,在威仪教相和学识上堪能传承佛教教法的僧人。以及由五个以上的僧人组成的集体。僧团有大有小,子孙丛林的全部僧人组成一个子孙丛林僧团,十方丛林寺院的内部全体僧人组成一个十方丛林寺院僧团;而天下所有的僧人则共同组成了十方僧团,即天下僧团。而十方丛林的方丈所接受的第一个监督就来自于十方僧团,即由全国的佛教僧人共同组成的大僧团。 第二个系统监督与第一重监督相比就显得具体而实际得多。因为第二重监督直接来自于该方丈任职寺院的僧团。这些为数众多的“所有者”同时也是各级经营管理者,用企业管理术语来讲,就相当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 在这样一种丛林建制的特殊情况下,寺院就出现了有别于企业的地方。在企业行为中,投资人大多会保留对外投资权和监督权,而对所聘任的CEO不太放心的投资人,就很可能要求派驻财务人员,以加强对经营账目的控制。 但是,从总体管理层面来说,企业在开始运营之后,CEO和他的团队相对于投资人而言,就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运行状态之中。现代的企业家都非常尊重CEO的正常经营权力,有的还在聘任合同条款中列入“股东不得干涉经营者的经营权”。所以,企业投资人对聘任的CEO的监督就很不容易“如法、如约、如期”地实现,除非发生特殊事件或者财务状况发出了警报;其他时候,往往难以对企业中潜在的危机,或者正在发生的问题有所觉察和了解。除此之外,就只能等到一个经营年度的结束,CEO述职和汇报经营业绩时才可以了解到事实的真相。 与此相对照,寺院的情形就不一样:寺院管理的决策层由本院的“四大班首”和方丈共同组成,又由都监时时关注着决策层和由“八大执事”组成的执行层的运行情况,并及时沟通双方。在这样一个运行环境里,方丈受到了全方位的监督。对于这一点,我将在后文中再做申述。 许多人有倾向地认为,在强大的资本意志面前,职业经理人的命运很让人同情。因为他是现代企业中的“弱者”,一旦与投资人发生冲突,往往受到不公平待遇,比如联想的倪光南、华为的李玉琢、方正的祝剑秋等等。投资人对他们采取的手段往往是严厉无情的。其实,人们有所不知,寺院僧团对犯有过失的方丈的处罚要严厉得多。许多寺院都立有这样一块石刻:《方丈铭心碑记》。碑文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举方丈最要勤行佛道,谦恭惠物,在堂老练,功行笃实,参学见事明礼者。凭众公举,不得故却。如若嘱托权势、私窃名位者,逐出。 二、住持方丈并法眷人等,不得招徒削发,如违逐出。凡能惠德相继、中外皈敬、上下和悦者,一任住席;如或疏怠徇私、乖违法道,理所难容,众议另举。 三、方丈交替,须凭众将常住账目算明;什物照簿点清;不清处查出,凭众举罚。 四、方丈退院,例应秋收新旧交接,以免奸卖谷米之弊,不得负债累寺。如负有债,退院人自还,不与常住相干。 五、退院后即是了事人也。或在本堂隐住,或退隐小院,不得咐嘱传法,察出授受并摈。 六、退院后既交付有人,当任其施展,无大故不得导每事牵掣。 以上六条当中,就有“逐出”字眼两处,“不得”字眼五处,“举罚”字眼一处,“并摈(弃绝的意思)”一处。 方丈与职业经理人第二个显著不同在于:方丈的遴选过程要比职业经理人的聘任更加科学。 方丈的选择有很充足的时间,这是因为方丈有严格的任期规定,一般是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所以一个方丈刚刚履新,下一届方丈的遴选工作就已经开始了。 曾国藩曾说:“做大事以寻找替手为第一要义。”佛教寺院则从制度上做到了这一点,这是很值得我们重视的。而在企业呢?就完全不是这样的了,总经理虽然有聘任期限,但是没有任期规定,如果做得好,可以继续做下去,所以平常也不急于寻找新的人选,只有在CEO突然间出了问题的时候,才会急忙去“抱佛脚”。 遴选什么样的人来寺做方丈,这个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寺院手里,说得明确一点,就是掌握在寺院高层管理者的手里。而推荐下一任方丈的候选人,寺院的每一个僧人都拥有这样的权利和义务,承担推荐和物色任务的是寺院每年派出的众多游学僧人。游学过程中,他们就可以一边参访知识,一边收集关于其他寺院的方丈任职信息。比如说,有位僧人从北京到广州游学,中间需要经过诸多省份;而每一个落脚点都是在沿途的寺院里。于是,每落脚一个寺院,就可以从当地的普通信众口中风闻到对周边各寺方丈的评价。至于了解的方式,既可以通过与该寺僧人的交谈,了解到寺院僧人对现任方丈的学识、能力等的认可程度,以及什么时候任职到期等等。游学归来的时候,游学僧人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自己沿途所了解到的信息上报给本寺的现任方丈和寺务委员会。到本寺需要重新选择方丈的时候,这些信息就用得上了。每一任方丈既是本届任期的最高管理者,同时也是寺院下一任方丈遴选的直接主持人。为了不让自己亲手维护的道场衰微,他们会兢兢业业、细细考察每一位被提交上来的候选人,与四大堂口的长老们一起商量。因为,寺院既是天下僧人的安身立命之所,同时也是为了自己的成就所必须奉献的具体所依。 在选任方丈的时候,有这样几个重要的标准:人格正直;学识渊博;对内有很强的管理能力;对外善于沟通协调。根据这些标准,再看看候选人中,有哪些方丈是任期将满的,就基本上可以确定人选了。在详细考察之后,及时与被确定的人选沟通,在达成一致的意见之后,寺庙就会专门致信给未来的方丈,恭请对方。 新任方丈在任职之前,需要先对即将任职的寺院进行考察,确定寺院存在的问题;与前任方丈进行如法而细致的沟通与交流。而作为前任方丈,则有责任、义务,也有能力把任期内遇到的管理难点如实地告知继任方丈。这个过程其实也是对新任方丈的考察。 由于以上两个不同点的存在,方丈与僧团之间的关系就更加顺畅、更加易于掌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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