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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卫水流 - 

[抢单] [原创](抢单)田城保卫战 7.30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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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 15:42:0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文章犀利,创意贴近人心,实数营销之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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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 17:18:37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飘然若飞在2007-8-1 9:21:39的发言:

写得这么好!有些情节读来让人振奋不已。楼主不仅创意奇妙,文采更是不可多得!支持!支持!!

[em02]
13
发表于 2007-8-1 18:00:34 | 只看该作者
很好呀,呵呵,是我辈学习的地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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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 21:10:42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这个文章过于理想化。把政府机关,媒体,群众,对手都当傻子了!!

楼主无非就是炒作。现在的人对这种事见得多了,敏感得很,稍微有点阅历的人一眼就能看穿了。而楼主却反复强调别人看不出来.说实话,这年头可没人是傻子!  !  难道别人的营销就只会砸钱吗?

楼主你会利用媒体,别人也会。对手可以找几个枪手写文章质疑“楼主发放方便面给乞丐的动机”,比如说在对手进入田城市场之前,楼主公司占据田城市场很长时间了。那么,这么长的时间,楼主都没有任何的慈善表现,怎么竞争对手一来,楼主就搞起慈善来了?这不是炒作是什么?然后给楼主扣个恶意炒作,愚弄消费者的帽子,到时候楼主就要跳脚了.

文章最后还出来个什么“上面要微服私访,秘密验收,于是一夜之间乞丐消失得无影无踪,人间蒸发了一样”.不错,现实里的确很多这种情况。不过,既然你也知道乞丐多了不好,那么怎么还搞什么发放方便面的行动,还用省市媒体大肆宣传 ? 这等于是表现田城乞丐多,田城经济差,田城脏乱差。你这是抽人家田城领导的脸阿!  !  

对手一撤退,上面就来检查,然后楼主就可以立刻结束慈善,省钱省力,这也太巧合了把?

对手可以给消费者灌输这样的观念:楼主公司的方便面就是专门给乞丐吃的。消费者吃楼主的方便面,品位,行为就是和乞丐一样。或者直接拍个直观的广告,一个消费者在吃楼主的方便面,然后看到一个极其肮脏恶心,满身污渍,蛆虫的乞丐趴在地上,也吃着楼主的方便面,吃得满脸的鼻涕汤水(背景隐隐约约有很多乞丐在领免费方便面),然后消费者直接就吐了,把面扔了。别说这种广告不可能,想一下百事和可口的广告!只要不指明商标就不算违法,其实大家都知道是说谁.你要打官司,只怕这个广告会更火,商业官司不是那么快就能判决的,你拖得起 ? ? 稍微在广告上加点这样的心理暗示,本来很喜欢这种食品的消费者,在超市一拿来它,就可能想到那些恶心的乞丐也吃这种,那消费者肯定不会买.楼主别说田城市场,就是自己的品牌都砸了。

说实话,楼主破绽比较多,对手随便找个利用一下,楼主就要吃亏。

楼主是个玄幻小说写手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 21:04: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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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 08:41:04 | 只看该作者

  承蒙jackyan518指点,不胜荣幸之至。有君鞭策,不亦快哉!
  本就一点点感悟,一点点实践,自己也无法判断对错,闻君之语,如黄钟大吕,让我获益良多。
  您说得极是,整篇文章里我没有写具体的后台运作,只写了现象和结果,除篇幅的原因而外,有些
事情不便公开,想来兄台应该也是可以理解的。
  您提出的对手利用媒体的事不是没有发生,那些关于我们作秀的言论估计大部分出自竞争对手,并
且绝不只是S公司。毕竟我们的市场份额增加了很多,他们只是新来的客人,我们抢的不是他们的市场。质疑“发放方便面给乞丐的动机”可算是太仁慈了,他们怀疑这是媒体与企业勾结,并且认为那是因为万恶之源的钱,事实上除了吃吃饭娱乐娱乐以外,我还真就没花一文钱。但是,和您同样是局外的人有评论,我认为还相对公正,说一些企业搞买一赠一、买一赠二的促销,其花费要远远大于几个孩子口中之粮,真正作秀的话,难道只用这一点点儿钱?
  自始至终,我都在强调那是我们几个人个人的行为,而且“手里有一点儿品尝面,自己也花不了多
少钱。”你想,如果不是花费很少,我自己就扛得起的话,有公司会同意如此荒诞不经的行为吗?在行动后果明了之前,有年产值数以亿计的公司会认为花上几百块、几千块就可以运作一个市场吗?您说呢
  炒作,是要有资源的,无中生有的炒作当然容易揭穿。还别说,如果公司没有在田城援建那所希望
小学,这宣传还真就不好往下走了。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是我得以想到这个办法并且操作成功的根源。我在操作的全程中,一是绝对不提我们产品的牌子,二是尽量不提公司,尽量把公司的名字置换成老板的名字。经销商资学铺路是确有其事,公司援建小学也绝非作假,难道说实话就算出格?
  如果将来有缘,我可以给您引荐一位身价不菲的网络小名人;六七年前,我因看到他的文章、景仰
他的文彩,在他英雄落难、衣食无着之时,几次从我不足1000元的收入里分出一些自己的活命钱给他,让他接着维持他那没有一分钱进帐的文学网站。您说您相不相信这样的事?这种事值不值炒作?
    当然,那是个人的私事,告诉您的前提是我相信您不会外传。
  关于“极其肮脏恶心,满身污渍,蛆虫的乞丐趴在地上吃,吃得满脸的鼻涕汤水”,谢谢您的指点,
真抱歉,我还真就忽略了,有的人离基层生活比较远(换言之,小资的干活)。我的错误是没有交待清楚:我说的是流浪儿,流浪儿不等于职业乞丐!他们是因为各种原因——主要是父母原因——浪迹尘世,漂迫无着。但是,除了精神有问题的人之外,真正衣不遮体、食不果腹、满身污渍、蛆虫乱爬(如您所言)的流浪儿已经基本没有了,那种乞丐只出现在“万恶的”旧社会。他们捡你我丢弃的瓶子、纸张可以换钱,用来喝酒吸烟;他们只要伸手就可以要来饭,甚至不是剩饭。虽然从职业生涯角度,如无意外,他们没有回头路可走,或者转为职业乞丐,或者转做江湖艺人(和职业乞丐区别已不明显),或者鼠窃狗偷(有老师专门收留并传授技艺,靠,辱没了“老师”的名字),好的出路是转行收废品......我认为最好的归宿是出世修行。但是,我的小文里说的是流浪儿,不是职业乞丐!我说的是那些有着清纯目光、懒惰散漫、江湖作风、满嘴谎言、没有文化、吹牛没边的流浪儿童。
  流浪儿,我有些接触,他们的想法和你我截然不同。
  “田城乞丐多,田城经济差,田城脏乱差”的感觉是怎么得来的?中国有哪个城市没有流浪儿童吗
?人类世界里有哪个城市没有流浪儿童吗?官场里的人也是人,他们知道怎么把握“度”这个东西——流浪儿来自外地、民风淳朴的田城留下了他们这些包袱、田城父老帮助了他们——很多东西是正反说都有理的,正如您说得也很有道理一样。
  “田城乞丐多,田城经济差,田城脏乱差”是我想要的吗?帮助流浪儿童吗?那些夜半追你买玫瑰
花的小妹妹,那些抱住你的腿就下跪的小弟弟从未来过,因为他们是职业乞丐的棋子,职业乞丐不可能把棋子给你,因为他们闻到了危险——如果我的行为一直这样下去,就会成为他们之间异议的判官!世界上没有只与不取的人物,长此以往,在他们的业内认同我之后,我的角色可能会转化为一言定他们正误的判官!这就是江湖!
  “楼主破绽实在多,对手随便找个利用一下,楼主就完蛋了。”
  的确,我的对手们虽然也是精英,可惜没有您的睿智,所以我的小阴谋还是不巧得逞了。我想怯怯
地问您一句“如果我的阴谋没有得逞,那7000块当然是我一个人担。在我失算的时候,出于道义,您会帮我一点吗?”
  最后说一下,写玄幻小说这事我还真就想过,您怎么一眼就看出来啦?可惜,我暂时还没写,辜负
您的期望了,真是惭愧,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 8:49:25编辑过]
16
发表于 2007-8-2 14:04:5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就是厉害,可以作为案例了。

17
发表于 2007-8-2 15:21:21 | 只看该作者

热闹,确实热闹~~~

18
发表于 2007-8-2 15:23:17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顶!读起来很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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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 16:19:14 | 只看该作者

商场如战场,无奸不商!

20
发表于 2007-8-2 16:48:10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说呢?正如楼主所解释的,很多后台的操作并没有进行描述所以也不好太多评论,只是有一个操作上的难点

引起人群关注到引起媒体关注这个比较容易,现在社会,有点小小的社会新闻的价值媒体就会往上冲了,不过,从一个小小的社会新闻(估计就一巴掌大的地方)到媒体热炒,直至引起大量市民的关注,这一点是比较难的,必竞这个社会太多的热点,媒体转向实在是太容易了。单靠那一点交际费用只能让一线多说两句,但,真一到了责编那里是一定杀的,因为社会新闻太容易变成社会问题了,一次两次还行,多了就是领导要出事了~

另,希望楼主与14楼家人以讨论问题的方式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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