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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猫为什么不抓老鼠--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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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8 18:5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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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关于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几点思考

声明:
本文不涉及政治体制的问题;思危居版权所有,转载必纠
前提一:在现有政治体制的环境下
前提二:在县级公安机关的平台上

近几年县级公安机关的民众随机电话测评中,连续几年不达标,受到黄牌警告,体现出民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由此引发笔者的思考,大致的问题如下:一、以赎代罚;二、办案分大小;三、宣传缺失;四、督察价值;五、赌博成风。以下是对以上五个问题的认识和论述。

问题一:以赎代罚
在基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以赎代罚的现象,以致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在民众心理引起不良的反响

以赎代罚,顾名思义也就是以金钱的方式代替处罚,在公安业务工作中,罚金是多以并处的方式存在,而实际上通过罚金来处理一般行政案件成为行政办案的一项熟成做法,而往往通过大笔的罚金,不合法的处罚,让大量的行政案件变成“黑案”;所谓“黑案”并不是专指那些违法办案,而是多指那些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没有进入程序,那么也就接受不了监督,所收取的罚金多以福利和办公支出的形式开销。近年来公安部对“黑案”的查处力度越来越大,方式越来越多样,让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遭受重大考验。

而在以赎代罚的现象背后的问题是什么呢?很简单,就是公安机关的支出和罚没没有脱钩。可能很多人难以想象,一个基层派出所也有揭不开锅的时候,而事实确实如此,中国的现状是国家还养不起足够多的警察,所以警察和民众的比例仍然处于失衡的状态,一个派出所要维持正常的办公需要哪些开销呢?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派出所要有自己的办公场所,场所里面要供电,供水,供饭,供油。前面三个是比较简单一点生活开销,而油料的供给目前是派出所的开销中比较大的一部分,其它的开销例如:打印费,照相费,车辆维护费等等,这些都是计入派出所的日常开销中,经费来源是每个干警的人头办案经费,按照文件上的说法,中部县市的干警人头办案经费一般在3——5万元不等,而真正的派出所里人均能报到的人头经费则在5000——8000左右,大部分的经费都被层层盘剥,没有落实到地方,这里要提出来的是,这个经费并不属于贪污,县级公安机关要正常运营所开销的经费比派出所大的多,所以截流人头经费也就顺理成章了。

再看公安机关的福利待遇,一个新入警的民警的收入,中部省份县级的普遍上工资卡的也就400——800元不等,补助在200——400元不等,大部分的补助都不能按时按量的发放,前两年还有这样的现象,因为县局的季度罚没收入没有完成,每个干警的工资都扣掉200元的事情,我常在想公安机关到底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机关,没有完成罚没收入还要扣工资,以致于县局要制定一些规矩打破地域的限制来抓收入,为了保证办案的数量又制定相应的打击指标,双指标运营,一方面抓住钱,一方面又打击了犯罪,可谓一举两得,但是往往双指标只能完成一个,那就是罚没收入,因为没完成要扣工资的,所以以赎代罚的现象才屡禁不止,老百姓经常看到一些在街头开些小赌局的人,上午被抓进派出所,下午又出来继续开赌局;一些吸毒的前脚进了派出所,后脚钱送到就放出来,继续吸毒。以赎代罚所引起的社会反响就是“只要有钱,就不会坐牢。”老百姓都流传这样的话,可见以赎代罚的影响之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8 19:18:09编辑过]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18:57:52 | 只看该作者
问题二:办案分大小


前两天看到一条短信,讲的是某县公安机关最近又破获了几起命案,保持了连续两年来的命案全破的记录。诚然,命案是社会比较敏感的话题,命案不破,老百姓生活不安,人心惶惶,还记得前些年,有一段时间里天天有命案,搞的老百姓天天谈起,人心不安。但是近两年来命案的发案率有了明显的降低,取而代之的是“两抢一盗”的案件居高不下,那么现在老百姓谈的最多的是什么呢?社会矛盾凸显在哪些地方呢?还把矛盾的焦点放在命案上面,老百姓的日常出行安全谁来保障?最近公安机关连续进行了几次声势浩大的打击“两抢一盗”的严打斗争,还张贴出“飞车抢夺,拒捕者当场击毙”的条幅,但是似乎还只在沿海地区听到飞车抢夺被枪击的事例,在中部县里,辅警派上街了,铁马上街巡逻了,但是最近一个朋友还被飞车抢了包,并且身中5刀,现在还在医院抢救,家里的亲人也有几次险被抢包的经历,事后都是一身冷汗。总结一下两抢案件,九成以上都是吸毒者干的,而这些人都是公安机关早已经掌握的人,但是因为法制的漏洞,让他们一次又一次的逍遥法外。

说到这里有必要提一下在禁毒方面法制的漏洞,目前禁毒斗争正面临最严峻的时刻,毒贩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在选用零售贩子的时候多用一些绝症患者和高度截肢的残疾人来进行贩售,就算抓到这些毒贩,也关不起,只有放掉;而且在贩毒的数量上有很严格的限制,在经历过的几次抓获毒贩的案件中,所缴获的毒品的数量远没有到严惩的界限,毒贩是狡猾和凶残的,不仅是对他人凶残,对自己也是凶残的,有些贩吸一体的毒贩为了逃避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处罚,不惜吞食剪刀,刀片,钉子,打火机等物品,从而躲过了处罚的枪口。而在吸毒中传染了艾滋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在对待这些犯罪分子的时候,绝不亚于对待那些穷凶极恶的杀人犯,抢劫犯。

其次说到案件的大小,历来上面领导都抓的是影响最大,后果最严重的一些刑事犯罪,对一些小偷小摸的案件都是挂起来,有线索的就跟一下,没有抓起来,这一方面也跟警力不足有关系,但是老百姓关心的就是这些小偷小摸,换位思考一下,你认为你对自己东西被偷的关注度高些,还是别人被杀的关注度高些?难怪有一次一个扒手被杀了,老百姓只拍手称快,却拒不提供线索给公安机关了。

这里也有必要提一提盗窃案的法制漏洞,在盗窃案的法制规定中,盗窃金额低于1000元的,中部县市将不予立案,低于2000元的不打击,这里面的猫腻就多了,盗窃金额一项里面,如果单是人民币还好,如果是其他的物品就难说了,里面要涉及一个物价局,有些盗窃电动机的案子,盗走了里面的铜线,那么物价局耍鬼就可以只计算铜的价格,而不计算电动机的价格,有些明明价值4,5千的物品,他们偏偏只给2千以下的认定,里面的猫腻可想而知。而不打击的盗窃案只能作为行政案件处理,行政案件处罚最高也就治安拘留15日,外加一点罚款罢了,而且这些罚款还不一定罚的出,一些几进宫的老扒手根本就不会交的,照偷不误,抓进拘留所对他们而言轻松的很,有吃有住的,根本起不到震慑的作用,这样看来,大家心理清楚了为什么小偷小摸的盗窃案那么多了吧。

在和一些盗窃犯的交流中我感到很无奈,他们中的一些人有家不回,天天就在街上无所事事,没有钱吃饭怎么办?只有到街上去偷、去抢;一些吸毒的罪犯更是如此,他们在几次戒毒的经历中和狱友切磋犯罪经验,学习法律,研究法律的空子,有些害怕劳动教养的吸毒者在戒毒过程中,往往会认一个刚刚够打击的盗窃案,即案值大约在2000元左右的案件,那样按刑事盗窃案起诉的话,往往只要坐半年左右的监狱就可以出来,而因吸毒报送劳动教养的一般都在2年左右,所以他们权衡一下,还是蹲监狱划的来一些,又轻松,又不用那么辛苦的去做工。这样对办案人员来说也一举两得,即完成强制戒毒任务又完成刑拘任务。

附带一个任务完成法,在赶任务的时候,抓吸毒的往往是最好的选择,如上面所写,先强制戒毒报送劳动教养,劳动教养批复有一段时间,在此时间里挖出一个盗窃案,按照大案吸收小案,刑事吸收行政案件的原则,对吸毒者进行刑事拘留,证据补齐后交报捕起诉,做好起诉意见书后报送检察院,提请逮捕,这样抓获一个吸毒者就可以完成4个任务,即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刑事拘留、逮捕任务。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18:58:18 | 只看该作者
问题三:宣传缺失
像短信报捷这种宣传方式,是县局为了应对省里电话随机调查所临时拿出来的方案,也是近几个月才有的。客观地说,这个方案用来应急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一些数据还是能暂时忽悠一下老百姓,但是真正能起的作用还是很小,无异于掩耳盗铃。把一些好的成绩拿出来,而差的成绩就藏起来,岂不知这些差的成绩都是发生在老百姓身上的,好事不出门,坏事穿千里,老百姓茶余饭后谈论的都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一方面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卓有成效,另一方面老百姓还在那里骂公安机关无能,丢了的鸡鸭还没给找回来。最典型的就是村级干部,整天抱怨公安机关破案不力,村里的农排设施一丢再丢,根本就忘了自己也是基层治安的一个重要环节。

像一个县,尽管警力一沉再沉,但是一个干警还是要驻几个村,少一点的2、3个村,多一点的4、5个村,就算干警整天守在村里也不可能分身几个吧,而村里专门设有治保主任一职,基本上由会计或书记兼任,村里的一般纠纷都是交由村委会内部处理,这也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法宝,毕竟公安干警处理纠纷要依法行事,而我国又是一个人情味很浓的国家,能在村里解决的矛盾,就不拿到派出所去解决。当然,村里的治安也是由村民自发组织,有些村里会组织一些治安巡逻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留在村里务农的人越来越少,而留下来的人因为巡逻没有报酬,能躲就躲,加上又害怕打击报复,所以就算有名也无实,有些明明看到了犯罪分子作案,也不敢出来作证,或者提供线索。其实这些现象都归结于宣传的缺失,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六、七十年代,香港经历了急剧的转变。当时人口急剧增多,令社会发展步伐迅速,而因制造业蓬勃,经济发展同样一日千里。面对这些转变,政府一方面专注维持社会秩序,一 方面为市民提供住屋及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然而,因为人口不断地膨胀,社会的资源并不能应付实际需要,这种环境助长了贪污的歪风。市民为了维持生计以及尽早获取应得的服务, 都被迫使用‘走后门’的方法。当时‘茶钱’、‘黑钱’、‘派鬼’等各种代替贿赂的名堂层出不穷,市民不仅耳熟能详,甚至接受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那时候,贪污问题在公共服务机构中十分严重,如救护人员在接送病人往医院前,向病人索取‘茶钱’,消防员开水喉救火要收‘开喉费’,病人要‘打赏’医院的亚婶,才可取得开水或便盆。就是连轮候公屋,申请入学或各种公共服务,也要贿赂有关官员。而贪污风气在警队中更为严重。受贿的警务人员更包庇黄、赌、毒等各种非法罪行,社会治安、秩序受到严重的威胁。市民虽饱受贪污的 祸害,却敢怒而不敢言。

这种现象一直维持到因葛柏案,而在一九七四年二月正式成立的廉政公署。当时的港督麦理浩爵士说:“我认为有需要成立一个崭新的机构,由德高望重的人员领导,以全力打击贪污,并且挽回公众的信心。公众对一个与任何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 毫无连系而完全独立的组织明显较具信心。”由此,香港社会掀起了一场静默革命,政府开始切实的面对贪污问题,为香港展开了一个廉政年代。

而廉政公署的工作是哪些呢?简单而言就是三项:一、以有效方式调查和检控贪污;二、积极推行防贪措施以杜绝贪污机会;三、教育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及争取他们对肃贪倡廉工作的支持。廉政公署的使命宣言:廉政公 署致力维护香港公平正义,安定繁荣,务必与全体市民齐心协力,坚定不移,以执法、教育、 预防三管齐下,肃贪倡廉。从廉政公署的目标和使命不难看出,惩罚犯罪只是一方面,更多的是教育和预防,在廉政公署的服务标准里面我们看到:四十八小时内对贪污举报作出回应;两个工作天内对非贪污举报作出回应;两个工作天内对要求提供防贪意见的人士作出回应;两个工作天内对要求提供倡廉教育或资料的人士作出回应。

廉政公署有专门的防贪服务,廉 政公署私营机构顾问组为私营机构提供免费及保密的防贪谘询顾问服务,该组会针对公司的 规章制度,提出防贪建议,以堵塞贪污漏洞。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乐意与政府部门、公营机构及非牟利机构联络,商讨如何在机构内制定防贪计划,该处亦替不同类别的机构安排防贪教育课程,予机构内各职级的员工参加。防贪教育课程/讲座是替机构建立良好道德文化的有效工具。

廉政公署的组织结构里面按它的工作性质分为三个部门,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防止贪污处专门审视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工作常规及程序,以减少可能出现的贪污情况;并可以应私营机构的要求,提供防贪顾问服务。社区关系处专门对市民进行反贪教育,让市民认识到贪污的危害,并争取市民对反贪工作的支持。社区关系处把教育做到了小学生,从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品德开始,制作了不少精致的短片和刊物,通过短片和刊物引发思考,来教育青少年正确的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道德两难问题,鼓励青少年奋发图强并培养廉洁风尚。可见进行防贪教育和堵塞贪污漏洞是解决贪污犯罪的治本之法,是能够从根本上减少贪污犯罪的。

今天我们谈的是减少普通犯罪,那么我们可不可以这么假设一下,把预防犯罪和堵塞犯罪漏洞作为公安工作的一种?当我们今天在感叹国内日益凸显的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我们的教育干什么去了?当香港的学校把德育摆在第一位的时候,我们的孩子还是在为了分数点灯熬夜。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为社会的发展留下了阴影,所幸的是省级部门看到了这个问题,提出了在中学设立法制副校长的头衔,即派出所的干警兼任辖区内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但是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能懂多少法律呢?对于孩子来说,品德教育比法制教育来的更实际、实用。一个拥有高尚品德的人,就算不学法制,你认为他能做出多少违法乱纪的事情?所以青少年的品德教育,应该列在预防犯罪之首。其次是对犯罪人士的教育,再犯罪是犯罪的一个恶性循环,原因很多,其中没有一门吃饭的本领是引发再犯罪的重要因素。深圳市政府在教育这些曾经犯过罪,接受过处罚的人上面花费不小,在这些人即将走出监牢的时候给他们一次学习职业技术技能的机会,而且是免费的,这样给他们一次学习吃饭本领的机会,对再犯罪的减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最后还是立法的落后,随着人口的增长,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过早的走入社会,他们缺乏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缺乏家庭和社会的关怀,越来越叛逆,模仿着一些警匪片里的人去抢劫、绑架;学着港片里的古惑仔去街上打架、收保护费。在我们实际的工作中,对这些年龄未满16岁的少年,是抓也不是,放也不是,很多时候两难的狠。曾经有法律专家呼吁把法定年龄改小,与其那样,还不如多建设一些少管所,至少市一级的要配备,专门进行教育问题少年和低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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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19:12:44 | 只看该作者
问题四:督察价值

这次的谈到的督察,不仅包括公安内部的督察,也包括县级纪检组织的督察,用一句不大好听的话来形容普通警察和督察的关系就是,普通警察是白的,专门吃罪犯,即白吃黑,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督察作为白的,吃的就是普通警察,即白吃白。为什么这么说呢,从上文中谈到的以赎代罚就可以知道,因为基层派出所一方面要保开支,另外一方面也要发福利,有很多福利是不能在县局报销的,所以必须通过其他的的收入来弥补,即人们常说的灰色收入。这样的话就留给了督察们丰富的素材去操作,只要有人去告状,那么就有一个派出所要倒霉,一旦被查出小金库,那就更痛苦,没有个几万块摆不平。一般的派出所都是两本帐,一本是行政开支帐,是可以备查的,每一笔行政开销都是要上帐的,但是另一本就是罚没收入帐,很多灰色收入都是进这本帐,一些没有进入程序,只做了罚款处理的案件,钱都在帐里面了。督察们为了查出这本帐,常常是无不用其极,不打招呼的就突击检查,而且不经过干警允许就把办公桌橇开,一边检查看是否有黑案,另一边检查看是否有账本。本来督察检查工作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如此检查,是否有点太过?而且查出问题不是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而是手握把柄,等待所领导送票子过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派出所就可怜了,发了钱的把钱要退出来,没发的把钱乖乖的送到督察和纪检的手里,而且像嫖娼见不得人似的,还要遮遮掩掩,因为一旦公事公办,那么有些人免不了一个徇私枉法、玩忽职守、非法办案的罪名。像有些刑事案件,应立而未立,应该关人而未关人的,超额罚款的,这些都是要追究办案人员刑事责任的。所幸的是,督察和纪检收钱之后便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下次来检查,还要好烟好酒好饭好菜的招待着,真是挨了打还要帮着端水给督察们洗手,一边还要感谢他们网开一面。其实这些问题哪个基层派出所没有?督察们也是看地方去的,一些经济好一点的派出所,去的就勤快一点,真是像官兵打秋风一样,不查问题,只要检查一次,好歹好烟好酒好饭好菜还是有的招待,临走了还要加上个百来块钱的油。所以基层派出所也是很无奈的,上面的督察来检查工作,招待是应该的,每年的招待费都是在县局做了预算的,中国是礼仪之邦嘛,吃个饭、拿包烟算什么,何况督察本来就是吃这碗饭的,他们也要发补助,从哪里来?还不是从兄弟单位里打秋风而来。

一个组织缺乏应有的监督,很容易出现腐败。基层如此,中层更是如此,我并不是反对督察制度,督察是很有必要的,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办案单位的执法质量,但是从根本上并没有解决问题,在基层所处所,服务质量仍旧是那样,老百姓仍旧是那样意见一大堆。办理业务的程序仍旧是那么烦琐,没有哪个人在公安机关办个事能够一次性办好的,都是要跑个两三趟才办的好,没有个包把烟办不成。在现实的工作中,似乎督察检查工作都能发现问题,毕竟督察们都是从基层做上去的,但是发现了问题却不处理问题,仍旧以赎代罚,那么和基层派出所的以赎代罚有什么区别?那又有谁对他们进行监督呢?检察院?反贪局?答案是没有。基层派出所对县局的报捕起诉股和检察院的起诉股历来就没有好感,有太多的案件是断送在他们手里,检察院一个不予逮捕书,一个抓的辛辛苦苦的罪犯就要释放,一个案件要提起公诉,要经过太多的环节、太多的人。纵观一下经历的案件,公诉的都是那些家里没钱又没关系的,不过这样的案子也不少,有一回去法院调案卷,着实吓了一跳,每年光是判的刑案,花名册都是厚厚的一大本。那些家里有钱有关系的,不用你去找报捕起诉和检察院,他们自己就会联系这些罪犯家属,毕竟这是他们的福利啊,没有这些有钱的家属,他们从哪里收受灰色收入?所以有学者谈起中国的法制,说到底还是人治。

有些人觉得整个社会都是这个样子,要改变是不可能的,但是为什么香港变了?香港可以从一个腐败之都变成世界闻名的廉政之都,今天我们说起香港就说,我们都是中国人,其实就人来看香港和中国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而且所处的历史条件也很相似,现在在中国社会办事跟七十年代的香港很相似,‘走后门’已经变成一门学问,叫‘关系学’了,大家走出去都在比,看谁的关系硬,看谁的关系好。其实说到关系,无非就是利益的驱使,有利益自然就有关系。钱和权都是相伴而行,权为钱开路,钱为权垫脚。政府一个计划、一个政策可能就可以造就出一个蓬勃的企业;而一个蓬勃的企业也可以用钱,为政府的高官们更上一层楼垫脚。

现在的督察制度到底有多少价值?在公安部正为督查工作的顺利发展举杯的时候,广大基层的派出所正在和督察们喝的天昏地暗,派出所夹在县局和老百姓中间,难啊!近段执法检查越来越频繁,任务催的越来越紧,干警们的福利迟迟发不下去,没有动力,哪来的干劲?中部省份不可能像沿海高薪养廉,但是事情大家都是一样在做,为什么沿海不能贴补内地?沿海如果没有内地这个巨大的市场,那么他们的经济还会那么好吗?公务员天天喊涨工资,涨工资,终于工资改革下来了,加了一两百块钱,但是现在市场的物价天天在涨,涨的那点工资又有多少作用呢?难怪中部省份的公安千方百计的想调到沿海去,是有道理的,大家都要吃饭嘛,有的还要买车买房,还要生孩子养老婆,有些还要养小蜜,没有办法,大家只好出去拼命的搞灰色收入,搞来搞去,搞的老百姓就天天在骂娘,有案子不去破,天天围着牌桌子抓人。打牌这种事情可谓是中国人民的一项全民运动,有的城市里几乎全民皆麻,一到茶余饭后大家4人分坐四向,长城砌起来,上班了就在谈论昨天又胡了把什么好牌,又赢了多少钱,百姓们搓麻的兴趣不亚于西方人读书的兴趣。有人说麻将牌九三打哈可以锻炼一个人的数学能力,但是好像也没有哪个因为麻将牌九三打哈变成个大老板的,倒是有不少老板因为麻将牌九三打哈跳楼的。小赌可以怡情,大赌似乎就没有那个必要了。所以大赌必须要打击;小赌嘛,酌情考虑了,赶任务的时候就抓一抓,不赶的时候就当没看见好了。说起赌博顺便就引入下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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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19:13:04 | 只看该作者
问题五:赌博成风
这里说到的赌博,指的的是公安机关内部的赌博,不是指一般老百姓的赌博。其实干警的赌博行为早就成为一个大问题了,不然公安部也不会出台“五条禁令”了,五条禁令里面三条涉及饮酒,一条涉及枪支,最后一条就是关于赌博的,可见公安干警赌博已经到了不整不行的程度,在身边的一些同事的身上,大致总结出这几条赌博的原因,其实干警赌博与其说是赌博,打牌这两个字更为恰当。毕竟干警们的钱只有那么多,输赢也就在数千元左右。

打牌的原因之一:工作太枯燥,用打牌调剂。公安工作是一项猫捉老鼠的工作,虽说老鼠抓不尽,但也不是每时每刻都要抓,公安工作的大部分时间是比较枯燥的,几个人守在那个30平米的房间里,很容易就凑出一副牌来了。这一点实属无奈,在基层的派出所里,条件好一点的在值班室配备一台电脑,上上网看看电视,很好打发时间,但是上网看电视太久了也很无聊,没有互动,干警们需要交流,那么打牌就是目前最好的调剂,何况又不止是公安一家在打牌,大部分的党政机关的人都关着门在办公室里打,偶尔还互相交流一下,即联络了感情,又联系了工作,一举两得。

打牌的原因之二:打牌这种事情,小一点的叫做娱乐,打大一点的就叫做赌博,不同的人对大小有不同的看法,于是便出现了槽子常委一说,槽子一般指的就是赌博了,就打哈而言,一般是20元左右的注,说起来也不大,打个清光,也就收个180元。有些干警为了追求那种赢钱的快感,所以就参与其中,赌博的快感就在于那赢钱的一瞬间,就像吸毒一样,来的快,去的也快,于是为了追求那个快感就不停的去打。

打牌的原因之三:工作需要。陪领导打牌如今成为了一种向领导汇报工作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借机送点银子给领导,另一方面也可以向领导拍拍马屁。一个县局副局以上的领导8、9个,一到上班就找不到人了,哪去了,电话打过去都说在听干警汇报工作呢,汇报什么?汇报麻坛的战绩呢。可以这么说,如果领导一层杜绝打牌,那么下面的人打牌的会少很多,为什么干警打牌,一问就得出这个回答:‘上梁不正下梁歪。’所以打牌的原因之三要归结于陪领导打牌,汇报工作上。

打牌的原因之四:借机受贿,现在偷偷摸摸的送红包已经不那么时兴了,流行的是槽子上送,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是娱乐嘛,另一方面好收钱嘛。干收好像不那么好,有收受贿赂的嫌疑,为了追求一个心理上的安慰,槽子上赢嘛,自己赢来的,心安理得。真是掩耳盗铃的好办法,为的是心理上好过点。所以不少的领导会乐此不疲,通宵鏖战,一夜下来3、5万就到手了,即身心愉快又得到实惠,可谓一举两得。

打牌的原因之五:也是‘工作需要’,这里的工作需要指的就是那些给一些小槽子充当保护伞的干警。现在的社会上开槽子,没有一定的关系是不敢开的,一般都有公安系统的人给充当保护伞,但是这把伞又不好明目张胆的撑起来,只好身入其中,其他部门的来冲槽子,看到自己人,总不能不给面子吧,所以很多开小槽子的人都会想方设法请一到两个干警来坐镇,一般的同级的兄弟单位是会给面子的,为啥?不给面子下回可能被冲的就是今天冲槽子的人,大家都爱打牌嘛,既是牌友,自然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以上五点只是比较普遍的原因,归结起来有好有坏,都是肿瘤,有些是良性的,有些却是恶性的,比如说第一点就属于良性的,大部分的干警都属于这一点,解决的办法也有,但是实行起来太有难度,观念很难转变。要丰富起干警的工作时间,让干警觉得工作有乐趣,自然打牌的时间就少了,但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就难了。第一,干警队伍里人员良莠不齐,有科班出身,有军转干部,有其他专业出身,还有其他单位调进去的。年龄有大有小,最大的年龄跨度都有20多岁的,要让大家坐在一起搞个活动,都有兴趣的可能不多。第二,文化程度不同,如第一点提到的,有些人是初中毕业,有些是中专,有些是专科,有些是本科,不同文化程度的人,谈论起一个话题是不同的,正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所以要想丰富起干警的生活和工作时间,有必要按年龄层次来组织不同的活动,切不可一刀切,在组织教育活动的时候要人性化,不可像小学生写作文一样,今天说要写个什么,干瘪瘪的没一点触动的就要人写,如今在公安战线要求写的法治理念教育的文章,大部分都是网上摘抄,很少有联系自身写出真情实感的。

解决枯燥乏味的工作时间,有些活动是必须要开展的,公安部早两年开展大练兵活动,似乎我们干警的大肚子好像也没少多少,前段时间统一体检,七成以上的干警患有“三高”,即血糖高、血脂高、血压高,都是富贵病啊。看到那些大腹翩翩的干警,真难以想象他们在追捕逃犯时候的情景。而传统的队列训练,渐渐淡出了干警的记忆,为什么搞队列,很多年前我也不理解,即不能锻炼身体,又浪费时间,直到最近一次处理一起群众事件的时候,我才认识到队列的作用,如果没有一个令行禁止的队列,几百号干警就是一盘散沙,乌合之众,公安队伍之所以强大,不是一个人的强大,是一个整体的强大,双拳难敌四手,记得以前在警校,最厉害的搏击教练也经不住人潮般的攻击。在任何一个国家的警察训练学校都很注意对警察的队列训练,不知道为什么一到工作中,就没有了,结果大家就三三两两的去开会,遇事就把别人往前推。

总的来说,造成民众电话测评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上只是比较凸显的几个,概括起来就是:因为宣传的缺失,造成公安工作的不透明,使老百姓不了解公安到底在干些什么;只抓大案要案,百姓身边发生的小案无人问津,百姓最贴心的事情没解决,生活缺乏安全感;办案中以赎代罚,人情案、黑案时有发生,百姓对公安办案缺乏信心,不能起到惩罚、震慑犯罪的作用;公安干警队伍管理松散,缺乏应有的一系列团队活动和教育训练,以致干警参与赌博成风;督察监管错位,把督察工作当成白吃白,打秋风抓收入的一项工作,没有真正起到监督执法的作用。

提高基层公安执法质量和工作态度是一项长期和艰苦的工作,需要广大公安干警提高认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上提到的县级公安局和基层派出,所取自中部省份县级公安局和基层派出所中问题比较凸显的单位,属于综合评述。请各县不要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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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8 22:09:2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好像是猫鼠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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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8 22:20:1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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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8 23:04:16 | 只看该作者
一句以蔽之:利益使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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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09:38:3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监督机制,一点办法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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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10:00:4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体制才是根本原因,和企业是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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