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一个上海的好朋友给我来电话,谈到一些疑惑,尤其是与合伙人股份比例上的问题——因为这
家伙要创业啦。
生意很简单,是饰品零售的生意,合伙人有进货渠道,懂具体经营。我这个朋友呢,脑袋比较大,就是有
闲钱,但除了有闲钱外,对该生意一窍不通。
当然嘛,合作之初,这俩家伙谈得情投意合、情意绵绵、情意俩心知……这俩男同学和热恋中也差不多了
,对未来的美妙构想,那是相当相当有见解。但刚一和我说股权比例是50%:50%,我就立即喊“反对”了
!
我告诉他,做为你的好朋友,我并不认识那家伙,所以我肯定建议你能够拥有51%的股份,不过如果实在
你觉得不好意思,或者做不到,第二选择是,你拿49%也没关系,让对方当“大股东”,你当小的。
“那、那、那、那……”这家伙一听就有点要翻脸,“那岂不是真遇到矛盾,我都得听他的了?!”
我说对啊,股权比例对方比你大,你就听他的喽!实际上,我所看到过的失败创业者,倒很少是因为死于
独裁的。恰恰很多是因为俩人一样大,谁也说不服谁,陷入死循环,从而把满有前途的企业给耽搁死的。
选择合作伙伴,最关键最关键的就是“同理心”,人的性格各有不同,千奇百怪,但创业股东中,至少存
在“N-1”个具备同理心的才能成功。换句话说,几个创业股东,最多只能有一个完全不具备同理心的
家伙,哈哈哈哈。因为一旦同时存在两个,非最后打起来不可。而且,弄不好越打越凶,越打越累,最后
一拍两瞪眼。
当然了,就仿佛现实生活中,完全的好人和完美的坏人并不存在一样,完全不具备同理心的怪物,或拥有
一颗100%包容力的家伙,似乎如大熊猫一般稀少。通常情况是大家在多数情况下,都能理解别人,稍稍改
变自己一下。
可毕竟有隐患:遇到大分歧呢?对发展方向截然相反时到底听谁的?50%:50% 的股份比例就难办了,大
家权利义务责任完全相同,根据《公司法》,你们俩也打不出个所以然,我经历过的场景是:通常是谁嗓
门大听谁的……这样一来,就为公司最后的分裂埋下了伏笔。
所以从人生经历角度讲,我宁肯劝这个好朋友,大不了占49%好了,真遇到不可扭转的分歧,你只能心甘
情愿听他的,谁叫人家“大股东”呢?哈哈,虽然被人家独裁,但也比争执不下散伙强吧?
我这个朋友问题N多,继续又问我,例如他这个搭档完全不掏钱,用技术经验入股,对是不对呢?万一以
后这个饰品销售搞火了,是继续直营呢?还是搞搞加盟连锁?乃至吸引风险投资,搞去美国、香港上市?
(哇塞!也太夸张了吧?)还有,他想让他老婆来管帐,又怕搞成家族企业,被人诟病,怎么办怎么办?
没关系,咱们慢慢道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