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罚对不对
一位班长对员工上班打瞌睡,不管不问,而仅仅只是宣布:谁被抓住了,谁就承担所有罚款,包括:对车间的处罚,对班组骨干的处罚,等等。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坐罚”。在一些企业和一些部门,也有这样一个现象:基层直接管理者直接把所有的处罚都转移到违纪员工帐户上。做为研究管理的人,我们不仅要问:这样做正确吗? 坐罚破坏了公司制度的权威性。 员工违规,管理者有失其责。公司对管理者的连带处罚也其实是促其自省,自纠,自查。不能把对管理者个人的经济处罚转移到违纪员工身上来,否则,这就意味着管理者“没有失职,所以不用处罚,这仅仅员工个人的过错。”的观念会滋生开来。而管理者利用权力规避对自已的处罚,这也是执行力发生变形的一种形式,受小团体的左右,使小团体意志凌架于公司制度之上。 坐罚有管理部门直接领导者变相逃避责任的嫌疑。 管理者的任务就是带着团队完成既定目标,要对团队的每项行为负责。面对下属的过失,能说:“这不关我的事,是他的错。”吗?子不教,父之过,员工有过错,是管理有失督导之责造成的。是管理者执行缺位造成的。一位优秀的管者,就应当主动负起应负的责任。 坐罚会削弱直接领导者的威信。 下属员工会从经济得失上直观地理解“坐罚”,认为这是与员工争利:奖钱有你,罚钱无你。从而在企业组织内形成上行下效之风,造成最底层员工的经济负担过重,从而失去“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的目的。”的促进意义。并动摇上级领导者的威信。 坐罚最大的危害是造成企业执行力的错位与断层。 执行力是需要层层分解的,而不是层层下压的。层层分解的前提是根据“责权利”这三项最基本元素来进行的。坐罚的方式不是层层分解,而是直接管理者仅仅把经济处罚层层下压。权利成为了领导者分解经济处罚的一种霸权,而不再是完成团体任务的一种领导力。从而造成企业中执行力的错位与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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