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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一组关于人生真谛、企业本质的经典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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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21:2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企业和筷子没什么不同

  企业和筷子没什么不同
  不管是历史的沿革、经济分析角度或法律上之论述,共同点均在于企业组织的本质充满工具论的味道
  
  我看公司治理·系列之一
  
  元毓
  
  失掉对企业本质的认识,公司的经营者就无法清楚定位自己的任务;员工也就容易沦为被工会偏激言论掌控的工具;投资市场则充斥无数赌徒。
  
  本系列文章打算讨论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企业是什么?(What is the
 enterprise?)这问题基本上还可以延伸出:企业能做什么?企业该做什么?等问题。
  不过在回答进一步的问题之前,我们得先搞清楚最上位的概念:“企业的本质”这件事。
  关于企业,许多人不是存在着误解,就是没有全面性、系统性的认识。偏偏失掉这一层认识,公司的经营者就无法清楚定位自己的任务,更遑论永续经营;员工也就容易沦为被工会偏激言论掌控的工具,失去自己的方寸;投资市场则充斥无数赌徒,在骗与被骗中过活。
  因此我认为,对企业这回事搞得清楚明白,不管是于公于私均有着相当之重要性。以下,我们就一起开展这思考旅程,重新深思企业的本质。
  首先,企业存在是否为了追求利润?
  说到企业存在的目的,一般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追求利润;甚至台湾的《公司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就写到:“本法所称公司,谓以营利为目的……”但我必须明白指出,企业存在之目的,绝对不是为了追求获利!获利只是企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副产品,但不表示它就是企业存在之目的。
  用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食物是人生存不可或缺的要素,但不能反过来说人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食物。
  通常一般企业都会面临一个三方关系:股东、员工与客户。
  股东之所以投资设立企业,其背后目的常不脱追求利润的企图。但是请想想,假如一个企业不管亏不亏钱,都能够付出工资,甚至加薪,那员工这边还会在乎企业是否有盈余吗?换个角度,某家公司能够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服务,就算它亏损连连,只要该公司不会倒闭且未来还能继续供给,请问顾客会在乎该企业是否有利润吗?
  因此,若仅从利润角度来看企业,未免太过窄化,等于把整个企业限缩在“股东—企业”这一段关系而已。再者,追求利润的是股东,并非企业本身。所以把股东的目的直接套在企业上,也犯了逻辑上的错误!
  至此,读者或许有点搞胡涂。毕竟这个观点跟我们习以为常的错误常识并不一致,但请各位抛开先入为主的印象,仔细咀嚼本系列文章,相信您会跟我一样改观。
  前文既然先点出了普遍性的误解,我们再问个更根本的问题:企业存在有目的可言吗?
  普遍公认最早具备企业架构的,是17世纪的荷兰属东印度公司。当时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与17人董事会,采评议协商方式制定商业方针;董事会握有人事任免权与重大决策决定权。当然,在许多制度上跟现今的公司制度有极大的差异,但我们不难从中看出荷兰6个省市的商人,已经体认到如果可以透过一个常置型组织机构来从事贸易活动,将会比单纯靠个人名义从事商业更能承担较大风险,挥洒出更宽广的事业。
  东印度公司已经在历史洪流中灰飞烟灭,但商人们想出来的好用的组织却留了下来。并且后人还不断地进行修改、创新,尤其加入“有限责任”概念,更是让公司企业组织广为世界商人接受采用。
  再从经济分析的角度来看。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思(Ronald Coase)曾经就企业在经济学上的意义,发明了厂商理论(theory of thefirm),他在The ature of The Firm论文中表示,理论上各种商业生产要素都能在市场上面取得,如果透过一个组织可以利用支配监督关系使得厂商内部行政成本小于市场交易成本的话,则商人会倾向透过企业组织来生产获利。
  简单举例来说:假设一个鞋匠一天可以生产10双鞋,但今天忽然来了一张要100双鞋子的订单,并要求明天就出货。对这位鞋匠来说,单靠一人之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接下这份订单,于是乎他可以包下这订单的1/10,并将额外90双鞋子外包给能力和他差不多的其他9位鞋匠,一一订立承揽契约,以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但若订单不是偶尔来一张,而是天天都有;则每天都花时间跟9个人重新订立承揽契约,显然就不是个好主意。这时候透过一个长期的契约(例如雇佣契约),与另外9位鞋匠组成一个常态型组织,甚至作好内部监督管理系统提高生产效率,使得只要5个鞋匠组成的常态组织就能够应付每天100双鞋子的需求,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采用组织形态的后者将会比要一一去订契约的前者有更低的成本,同时也意味着更高的利润。
  科思认为:这,就是为什么有企业组织存在的原因。
  当然,科思的厂商理论有过度简化的倾向,不能完整说明企业每一个活动在经济学上面的意义。
  最后从法律角度看企业。现代商业法看待企业的方式纷杂,有传统的法人直观式理论、也有代理契约理论甚至特殊契约理论,不一而足。但不管何者,均肯认企业是个法律上特殊的组织形式,系为完成经济和法律上的特殊要求而存在。
  因此不管是历史的沿革、经济分析角度或法律上之论述,共同点均在于企业组织的本质充满工具论的味道。换句话说,企业是人类的一项发明,而这发明本身是为了完成某些任务。除了比较抽象之外,其实跟钳子、筷子、车子没两样。因此,企业的本质就是工具,虽然工具的主人是为了某些目的而创造、使用它,但逻辑上不能说工具本身具有目的!
  康德曾说:“人的存在本身就是目的,不是手段!”
  换到企业本质问题上,我则要说:“企业的本质就是一种工具手段,不存在所谓目的!”
  至此有人可能不解:那为何过去笔者评价企业均以财务数字为唯一依归?下一回,我就来回答“利润之于企业的意义为何?”这个问题。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7-5-10 21:2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mengben)[转帖]一组关于人生真谛、企业本质的...

企业和筷子没什么不同

  企业和筷子没什么不同
  不管是历史的沿革、经济分析角度或法律上之论述,共同点均在于企业组织的本质充满工具论的味道
  
  我看公司治理·系列之一
  
  元毓
  
  失掉对企业本质的认识,公司的经营者就无法清楚定位自己的任务;员工也就容易沦为被工会偏激言论掌控的工具;投资市场则充斥无数赌徒。
  
  本系列文章打算讨论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企业是什么?(What is the
 enterprise?)这问题基本上还可以延伸出:企业能做什么?企业该做什么?等问题。
  不过在回答进一步的问题之前,我们得先搞清楚最上位的概念:“企业的本质”这件事。
  关于企业,许多人不是存在着误解,就是没有全面性、系统性的认识。偏偏失掉这一层认识,公司的经营者就无法清楚定位自己的任务,更遑论永续经营;员工也就容易沦为被工会偏激言论掌控的工具,失去自己的方寸;投资市场则充斥无数赌徒,在骗与被骗中过活。
  因此我认为,对企业这回事搞得清楚明白,不管是于公于私均有着相当之重要性。以下,我们就一起开展这思考旅程,重新深思企业的本质。
  首先,企业存在是否为了追求利润?
  说到企业存在的目的,一般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追求利润;甚至台湾的《公司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就写到:“本法所称公司,谓以营利为目的……”但我必须明白指出,企业存在之目的,绝对不是为了追求获利!获利只是企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副产品,但不表示它就是企业存在之目的。
  用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食物是人生存不可或缺的要素,但不能反过来说人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食物。
  通常一般企业都会面临一个三方关系:股东、员工与客户。
  股东之所以投资设立企业,其背后目的常不脱追求利润的企图。但是请想想,假如一个企业不管亏不亏钱,都能够付出工资,甚至加薪,那员工这边还会在乎企业是否有盈余吗?换个角度,某家公司能够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服务,就算它亏损连连,只要该公司不会倒闭且未来还能继续供给,请问顾客会在乎该企业是否有利润吗?
  因此,若仅从利润角度来看企业,未免太过窄化,等于把整个企业限缩在“股东—企业”这一段关系而已。再者,追求利润的是股东,并非企业本身。所以把股东的目的直接套在企业上,也犯了逻辑上的错误!
  至此,读者或许有点搞胡涂。毕竟这个观点跟我们习以为常的错误常识并不一致,但请各位抛开先入为主的印象,仔细咀嚼本系列文章,相信您会跟我一样改观。
  前文既然先点出了普遍性的误解,我们再问个更根本的问题:企业存在有目的可言吗?
  普遍公认最早具备企业架构的,是17世纪的荷兰属东印度公司。当时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与17人董事会,采评议协商方式制定商业方针;董事会握有人事任免权与重大决策决定权。当然,在许多制度上跟现今的公司制度有极大的差异,但我们不难从中看出荷兰6个省市的商人,已经体认到如果可以透过一个常置型组织机构来从事贸易活动,将会比单纯靠个人名义从事商业更能承担较大风险,挥洒出更宽广的事业。
  东印度公司已经在历史洪流中灰飞烟灭,但商人们想出来的好用的组织却留了下来。并且后人还不断地进行修改、创新,尤其加入“有限责任”概念,更是让公司企业组织广为世界商人接受采用。
  再从经济分析的角度来看。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思(Ronald Coase)曾经就企业在经济学上的意义,发明了厂商理论(theory of thefirm),他在The ature of The Firm论文中表示,理论上各种商业生产要素都能在市场上面取得,如果透过一个组织可以利用支配监督关系使得厂商内部行政成本小于市场交易成本的话,则商人会倾向透过企业组织来生产获利。
  简单举例来说:假设一个鞋匠一天可以生产10双鞋,但今天忽然来了一张要100双鞋子的订单,并要求明天就出货。对这位鞋匠来说,单靠一人之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接下这份订单,于是乎他可以包下这订单的1/10,并将额外90双鞋子外包给能力和他差不多的其他9位鞋匠,一一订立承揽契约,以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但若订单不是偶尔来一张,而是天天都有;则每天都花时间跟9个人重新订立承揽契约,显然就不是个好主意。这时候透过一个长期的契约(例如雇佣契约),与另外9位鞋匠组成一个常态型组织,甚至作好内部监督管理系统提高生产效率,使得只要5个鞋匠组成的常态组织就能够应付每天100双鞋子的需求,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采用组织形态的后者将会比要一一去订契约的前者有更低的成本,同时也意味着更高的利润。
  科思认为:这,就是为什么有企业组织存在的原因。
  当然,科思的厂商理论有过度简化的倾向,不能完整说明企业每一个活动在经济学上面的意义。
  最后从法律角度看企业。现代商业法看待企业的方式纷杂,有传统的法人直观式理论、也有代理契约理论甚至特殊契约理论,不一而足。但不管何者,均肯认企业是个法律上特殊的组织形式,系为完成经济和法律上的特殊要求而存在。
  因此不管是历史的沿革、经济分析角度或法律上之论述,共同点均在于企业组织的本质充满工具论的味道。换句话说,企业是人类的一项发明,而这发明本身是为了完成某些任务。除了比较抽象之外,其实跟钳子、筷子、车子没两样。因此,企业的本质就是工具,虽然工具的主人是为了某些目的而创造、使用它,但逻辑上不能说工具本身具有目的!
  康德曾说:“人的存在本身就是目的,不是手段!”
  换到企业本质问题上,我则要说:“企业的本质就是一种工具手段,不存在所谓目的!”
  至此有人可能不解:那为何过去笔者评价企业均以财务数字为唯一依归?下一回,我就来回答“利润之于企业的意义为何?”这个问题。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5-10 21:29: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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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高贵的坏蛋们
  ———光影世界或现实里的另类“绅士”比照
  
  陈树哲
  
  布莱姆·斯托克(Bram Stoker)早在一个多世纪前就给我们“贡献”了许多这样的形象,最出名的莫过于《惊情四百年(Dracula)》(1992年由好莱坞拍成电影,主演是极具绅士气质的英国演员加里·奥德曼)里的德古拉,他有奇怪的睡眠时间和独特的饮食习惯(他是吸血鬼),但是每次外出“进餐”时,一定要穿上最华丽的服装,在他看来,即使遇到的是自己的猎物,也要表现出该有的风度……看到这里,大概也足够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几乎在每一部007的电影里,那些具有贵族血统的大坏蛋都不喜欢用乱枪扫射邦德。再按照同样的道理去解释杀人狂帕特里克·贝特曼(Patrick Bateman,小说和改编电影《美国精神病[American Psycho]》的主角)为什么从来不会想到攻击身边软弱的秘书,理由就显得纯粹而简单了———他们都尊重自己的目标。
  被贴上“坏蛋”标签的男人,表面看起来,一个个都是在胡作非为,其实细究之下,他们都善于遵循自己的行为准则,而且几乎从不逾越。比如《星球大战(Starwars)》里的达斯·维德(Darth Vader),尽管是整个帝国里最坏的人,但他更喜欢像绅士一样与别人决斗,而且总是依照“原力(Force)”行事。年初新鲜出炉的《少年汉尼拔(Hannibal Rising)》又一次引起“羔羊”迷对食人狂魔的怀念,对于这部前传的诸多诟病之一就是毁了Dr.Lecter的形象———在这点上,影迷们和汉尼拔系列第三部(《红龙[Red Dragon]》)中那个疯狂的崇拜者意见是完全一致的:Dr.Lecter就是一个很礼貌和优雅的坏蛋。在他看来,粗鲁是比谋杀更难以容忍的罪行。这些角色都让观者又爱又恨,但谁也没有汤姆·雷普利(Tom Ripley)来得风光。这个人物跟随雷普利系列故事(也改编成电影)被读者所接受,每一个故事里,一定会有人惨死在他手中,但他总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这也是读者乐于看到的,以致书的作者帕特里西亚·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封笔后还亲自为雷普利撰写了一篇讣文,这大概是杜撰人物所能拥有的最特殊的待遇了。雷普利的最大天才不是他的模仿能力,而是天生的自我控制能力,时刻维持应有的风度。
  小说和电影都是源于生活,遗憾的是,现实的世界显得过于混乱。那个在福特剧院刺杀林肯的演员布斯(John Wikes Booth),他拥有(我们讨论的)高贵的坏蛋应该具备的一切———良好的教育、整齐的外表、甚至有优良的拉丁血统———可惜死在他手里的是一个刚刚废除了奴隶制度的总统。许多小偷都声称自己要做现代的罗宾汉(Robin Hood),可他们中又有谁像Jersome Jacobson一样慷慨解囊,把收益的100万美元全部捐给一所儿童福利医院,更何况人家的钱非偷非抢,是开发电脑游戏(包括麦当劳的大富翁游戏)的所得。当Claus von Bülow———这个拥有纯贵族血统却有点没面子的男子被宣布杀妻罪名不成立时(故事后来被拍成电影《命运的逆转[Reversal of Fortune]》),我们几乎听不到民众的欢呼声。可他们却异常佩服美国教父约翰·高迪(John Gotti),因为他整齐的服装、洁净的头巾,以及一次又一次亲切地回应别人的起诉。他登上《时代》杂志的封面,对着《纽约时报》的记者侃侃而谈。为什么?因为民众需要这样一个既有型又有舆论价值的男人,作为窥视他世界的窗口,无论他犯过什么罪行,他们已经把高迪当成一个符号来鉴赏,当时的媒体甚至称他是“纽约的形象代言人”。
  另一个杀妻嫌疑者辛普森(O.J.Simpson)曾在一篇名为《Manners》的文章里把绅士描述为“自己行为的统治者……而且实施行为的时候不会依赖他人或是舆论(lord of his own action and not in any manner dependent on persons oro pinions)”。
  是好还是坏,只要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标准,就大可以漠视一切的社会成规。我们应该感到庆幸的是,绅士是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风格,如果这些坏蛋失去了这一层礼教的包裹,那么他们的行为只会更加野蛮,更加令人难以忍受。
  一个高贵的坏蛋,总会让人又爱又恨,如果你是《惊情四百年》里的薇诺娜·赖德,或许也会毫不犹豫地跟他走,哪怕前面等待你的,是一个死亡游戏。
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0 21:30: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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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病人:贝弗里奇模式的吊诡

  吴强
  
  社会政策的实施端赖一国的具体政治条件和时机。不仅不同的政治传统产生福利国家的模式差异,而且,改革时机的选择与民众的动员直接关系到福利的公平和效果。
    
  最近几年,学界引入了大量国际间关于福利国家体制研究的文献,对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研究正成为显学。1942年的英国贝弗里奇报告在问世60余年后,终于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部研究所翻译出版。这份被称作现代福利国家蓝图的报告,给战后几乎所有的福利国家打上了贝弗里奇模式的烙印。
  不过,与1942年英伦三岛热火朝天的社会福利讨论和这份报告的热卖不同,虽然目下中国社会对福利和保障问题的关注同样高涨,但是这本2004年出版的中英文对照版在市面上并不容易见到,围绕社会福利体制规划的讨论也局限在极小的圈子内,是否推行贝弗里奇式的全面社会改革更没有被提上公共政治的议程。尽管如此,新近出台的全民医保方案明显带有贝弗里奇模式的痕迹,贝弗里奇报告正悄悄地成为今天中国社会福利体制改革设计的重要参照。
  虽然这一“只做不说”的改革方式,具有避开无谓争论的效果,但是,贝弗里奇模式是否、或者多大程度上能够移植入中国社会、并且解决相关社会问题仍是未知。在数量有限的关于贝弗里奇报告的书评、学界和政策层面的讨论中,除了清一色的大唱赞歌,很难再发现深入的比较分析。这一极其有限的社会效应大概是这份报告的中文版出版三年来最大的遗憾。
  贝弗里奇在全面规划社会保障时提出了三条指导原则:其一,不应拘泥于社会保障既有的经验,特别是被经验积累过程中形成的部门利益所限制,而应着眼全面的社会改革,解决贫困、疾病、愚昧、肮脏、游手好闲等诸多社会问题;其二,社会保险计划应当作为一项基本社会政策,是收入的保障;其三,社会保障应当由国家和个人的共同合作来实现,国家为所有社会服务提供保障,并鼓励利他的志愿帮助,而不仅仅让每个人只盯着自己和家庭。
  1942年11月,在不列颠空战和诺曼底之间的间歇平静中,威廉—贝弗里奇主持的社会保险和相关事务调查委员会向议会正式提交了这份300页的报告,史称贝弗里奇报告。虽然稍晚至12月1日,才由BBC很不引人注意地报道了这一消息,但是在接下来的一个月,这份报告售出了十万本,社会反应非常强烈,用洛阳纸贵来形容也许并不过分。根据这份报告的原则与建议,194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系列社会保险法案。至1948年,工党政府宣布,英国已经建成世界首个福利国家,包括国民医疗服务(NHS)、个人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安全三个子系统。
  但是,严格地说,这样的社会福利体制并不是贝弗里奇报告所建议的模式。很大程度上,英国保留了传统的济贫法体制,而不是以所有人皆有义务参与的社会保险为主体,三个社会福利部门也未遵照贝弗里奇建议的进行统一的行政管理。结果,战后的半个世纪,英国并未实现贝弗里奇倡导的福利模式,在付出了巨大的社会成本后,社会的阶级分层和不平等依旧顽固。
  这并非说英国的福利体制失败了,或者贝弗里奇模式不可行。事实上,社会福利在英国政府事务中占有优先地位,英国财政支出的一半被用来维持这一体系的运转。以公立的医疗服务体制为例,由社区诊所、二级医院和急救站、专科医院构成的三级医疗、拥有近百万雇员的英国国民医疗服务体系(NHS),提供了90%的医疗服务。而这一金字塔体系底端的规模惊人,往往给曾经以赤脚医生和基层医疗合作自豪的中国人留下深刻印象:其中,几乎一半的医疗资源分布在最基层的社区诊所,这些诊所不仅接纳约90%的日常医患接触,而且因此承担了预防医学的体制功能。
  但是,这一体系也面临设备老化和低效率的困扰。媒体批评因为这些公立医疗服务的低效,英国的癌症五年存活率大大低于美国,所以有死在不列颠、生存在美国的说法。相比之下,失业救济和社会安全网的“阶级问题”更为突出。1997年布莱尔政府上台后,着手推行一系列自由主义的“新工党”改革,开始终结这一报告奠定的福利国家体制,着手拆除传统的济贫色彩的福利体制,向美国的自由主义模式靠拢,特别是降低穷人的福利依赖,将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工党政府已公开承认这是福利国家的重新设计,以适应大资本的要求。负责就业与养老金的国务秘书约翰·胡敦去年曾说,福利国家体制“应当帮助英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中取得成功……最好的福利政策就是工作。”工党政府试图从福利人口的270万长期病患、30万单亲和100多万老人中榨出100万,推向就业市场。
  如果成功,就意味着英国的就业人口占适龄人口的比率将高达前所未有的80%。
  这样的结果似乎与贝弗里奇报告开了一个历史玩笑———同是坚持社会民主理想的工党,既开创了福利国家体制,又在60年后大幅修正;而最初,这一充满社会主义色彩的社会改革方案,却出自身为自由党人的贝弗里奇。若按照瑞典经济学家艾斯平-安德森在《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的分类,贝弗里奇报告之后,贝弗里奇模式不在英国,而在北欧实现了,斯堪的纳维亚的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真正实现了从摇篮到坟墓的普遍的社会权利。个中吊诡,在提醒我们,社会政策的实施端赖一国的具体政治条件和时机。不仅不同的政治传统产生福利国家的模式差异,而且,改革时机的选择与民众的动员直接关系到福利的公平和效果。
  早在贝弗里奇报告问世的当时,即有英国媒体批评这份报告所提的建议,大部分早应当在1929年工党执政期间就施行了,而不是等到战争爆发;战争期间出台的这份规划,因此更像针对德国纳粹宣传的反宣传,而不是真正准备实施的社会主义改革。早在19世纪末,德国保守的卑斯麦政府和左派的社民党人在法团主义的合作下,开始建设世界上第一个普遍社会保险体系。纳粹时期,这一体系继续得到加强。战后的德国沿袭并进一步发展了这一保守主义也是法团主义的福利体系。因此,当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吉登斯1985年再次声称英国的福利国家体制是战争的产物时,再联系一战期间德国社民党人可耻地支持德皇战争立场的选择,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全面的社会改革需要等待时机,更需要改革家们抓住时机,尤其是需要全民动员的时刻,通过一个追求权利和义务均衡的社会谈判,来促成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权利的社会改革规划。
  在这个社会动员过程中,各个阶级如果无法充当自身的代理人,特别是当中产阶级主导公共舆论和社会谈判时,结果趋向自由主义的福利国家,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模式。相反,如艾斯平-安德森所强调的,只有当工人阶级充分代表并参与议会协商,才可能形成社会民主的和普遍的社会权利,也就是贝弗里奇模式的福利国家。相较于另两种自由主义和法团主义的,在这个社会民主的模式内,社会平等和社会公平可能得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斯堪的纳维亚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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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0 21:31: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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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贼巢的小径

  迟宇宙
  
  如果仅仅是庞兹的荣誉、西格尔和米尔肯的荣誉成为过眼云烟,那丝毫不值得悲哀。可悲的是我们今天依旧上演着古老的骗局和悲剧,我们依旧给自己书写着浅薄。
  
  迈克尔·米尔肯曾经被认为是自摩根以来美国金融界最有影响的人,也是最富有的人,在1980年代,他一年的收入超过了5亿美元。在位于贝弗利山的X形交易台上,他统治着一个垃圾债券帝国。到1986年,它的垃圾债券发行额达到了1250亿美元。“我们要收拾GM、Ford和IBM,”他对一个同事说,“让他们俯首称臣。”
  围绕在米尔肯周围的是伊凡·布斯基和马丁·西格尔———前者是华尔街最有名的套利人,他的口号是“人有贪欲无可厚非”;后者则是华尔街的希望之星,谁也没有想到他最终会成为非法交易的主角。
  1986年5月12日,伴随着米尔肯帝国中那条叫丹尼斯·利文的小鱼的被捕,华尔街找到了一条通往贼巢的小径。一开始,无论米尔肯还是西格尔都没有意识到,他们为所欲为的时代已经结束,他们只是觉得那就像一辆受损的汽车,只要慢点儿开上几天,过后又可以飞驰起来。
  丹尼斯·利文是一位投资业务员,西格尔幻想利文用一把手枪和一颗子弹谋杀了自己。“几年以后,回想起那天的情景,西格尔认识到他错了,那颗杀死利文的子弹也杀死了他,同时也杀死了伊凡·布斯基和迈克尔·米尔肯。”
  詹姆斯·B·斯图尔特在《贼巢》中写道:“这颗子弹击退了企业收购的狂热,打碎了华尔街历史上最喧嚣的圈钱狂潮,暴露了金融界前所未闻的最大的犯罪阴谋。‘贪婪的年代’可能还得四年才能寿终正寝,但这从1986年5月12日起就命中注定了。”
  这场从1970年代就已开始的内部交易,伴随着价格被操纵、股票被秘密囤积,到1987年终于酿成了空前的黑暗。华尔街遭遇了1929年以来最大的恐怖:10月19日,黑色星期一,华尔街的牛市结束了,道琼斯工业股票平均指数骤跌508点,下跌幅度22%,一天内蒸发的股票价值总额是令人目瞪口呆的1929年大崩溃时所跌总额的两倍。美国资本主义的信心一下子崩溃了。
  迈克尔·米尔肯虽然算不上罪魁祸首,但他及他的喽罗所铸造的垃圾债券帝国,却使美国人对公平竞赛彻底绝望。《马太福音》第二十一章说:“耶稣进了神殿,赶出殿里所有做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者的桌子和卖鸽子者的桌子,并对他们说,经上有云,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但你们却使它成为贼巢了。”米尔肯使华尔街变成了贼巢。
  惟一值得庆幸的是,1987年的黑色星期一带来的不仅仅是恐慌,还有愤怒。人们开始酝酿一起针对米尔肯、西格尔和布斯基的诉讼。当那场旷日持久的诉讼结束后,1991年3月3日,迈克尔·米尔肯来到加利福尼亚州普莱森顿的联邦监狱服刑。在那所防备措施限度最低的监狱里,他每周要劳动37个小时,干维修和建筑方面的活儿。
  米尔肯显然不如西格尔和布斯基那么幸运,他们都因与联邦政府的合作而获轻判,布斯基被判三年刑期,西格尔则被判处两个月监禁和5年缓刑。这不可避免地刺激了米尔肯,因为他被判处了10年监禁。所以,“对米尔肯来说,判决和入狱并非标志着他与控诉人顽强对抗、极力维护惊人的个人财富这场斗争的结束,而是继续。”
  西格尔则始终生活在忏悔当中。自从宣判之后,西格尔老做一个梦:他像个投资业务员一样穿着一身老实西服,走进他老师的律师事务所。他的老师站起来,迎着他走过去,拥抱他,说:“我原谅你。”
  当贼巢被剿灭后,曾经陷落贼巢的每个人都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这似乎正是詹姆斯·B·斯图尔特试图告诫我们的。作为《华尔街日报》的头版编辑和《纽约客》的特约记者,他曾因对1987年纽约股市崩溃和内幕交易丑闻的报道而获得普利策奖,就像在《贼巢》中所提示的,他着力告诉我们,幕后发生的一切是如何最终影响了我们。
  令人绝望的是,当从纽约到上海,从伦敦到香港的股市不停地上演财富神话时,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这些影响。新一代的香港人不大会记得《大时代》的故事了,虽然它仅仅发生在10年前,那些同样周游在上海和深圳之间的年轻人也正被“疯牛”一样的牛市所蛊惑,甚至当掉了最后一条裤衩来换成股票。
  最令人惊奇的是发生在浙江的“本色事件”,它多么像一个微缩的贼巢故事,又多么像庞兹骗局的真实还原。那个叫庞兹的年轻人,那个就在西格尔期望被原谅的1990年的70年前,站在法庭上年轻人,他用胆怯的声音对法官说:“有罪。”他曾不停地发行债券,然后用新钱来兑付利息。可他没斗过时间。当他被警察从法庭上带走时,他递给记者们一张小纸条,那上面用意大利文写着:“世间的一切荣誉就此成为过眼云烟。”
  如果仅仅是庞兹的荣誉、西格尔和米尔肯的荣誉成为过眼云烟,那丝毫不值得悲哀。可悲的是我们今天依旧上演着古老的骗局和悲剧,我们依旧给自己书写着浅薄。当贼巢覆灭之后,人们总是那么可怜地发现,他们又一次亲手建造了一条通往另一个贼巢的小径。

6
发表于 2007-5-11 15:32:44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小说.嘿嘿
7
发表于 2007-11-21 14:06: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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