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lorry 发表于 2005-5-14 10:26:18

[遗书]新手,简单说两句,高手别骂我:)

<P>1.我几乎看遍所有此事相关的贴子,所以余兄可以不必多言 :)</P>
<P>2.我是个新手,我更加喜欢这里了 :) 这里兄弟姐妹多啊 :) 大家都喜欢发言!</P>
<P>3.我觉得大家<b>真的!真的!真的!</b>是回到家里来了 :) 对这件事情真的是<b>很认真!很认真!很认真 :) </b>所有人都出于“<b>一片好意</b>”或“<b>正义</b>”或“<b>原则</b>”,所有人都认为自己<b>有道理!有道理!<FONT color=#ff0000>但关键是问题解决了吗?是预期的效果吗?</FONT></b></P>
<P><FONT color=#000000>4.<b><FONT color=#ff0000>剽窃</FONT>一个家人的文字:</b>按现代对“剽窃”定义“假冒著作权,即窃取别人的思想成果,将其当作自己的作品来发表”的标准,余先生在书槁未发表前删除了有争议的文章,应该说剽窃并为成为现实,认定剽窃是有法律依据的,家园并没有资格对会员的行为作出法律意义上的判定,同时斑竹在公告时着重提到余先生的真实姓名应该说是极不严肃的行为,个人认为斑竹应就此事向余先生道歉,同时协议解决争端……(有些道理嘛 !)</FONT></P>
<P><FONT color=#000000>5.大家都有兄弟姐妹,大家在家里也会这么针峰相对吗?也会这样解决问题嘛?这本身就是问题喽,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出发点是对的,每个人都找自己对的地方说理,<b>但你们想过自己不对的地方吗?想过吗?真的想过吗?……谁先认错,谁就是胜者!(我认为你们都有错..)</b></FONT></P>
<P><FONT color=#000000>6.<b><FONT color=#448844>余兄</FONT></b>为什么不依不饶?因为<b>他对家有感情</b>,他不希望已经有的(自认为)名誉受损!他这样发贴,这样跟贴,家园的管理层应该值得高兴,<b>这是他重视家!重视你们对他的看法!你们应该是朋友的!!</b>你朋友抄你论文的时候你会怎么说??嗯?</FONT></P>
<P><FONT color=#000000>7.<b><FONT color=#417733>管理层</FONT></b>为什么非要惩治余兄呢?因为<b>他们爱这个家</b>,不想这里面有不合规矩的人或事情!<b>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啊</b>!他们也有难处啊~这事不处理,以后家园的发展怎么办!?余兄应该感到欣慰了,如果我是你,我会从开始就求得家里所有人的原谅,并且<b>跟古兄交个朋友,因为你们很有缘啊</b>!!不是吗?嗯?</FONT></P>
<P><FONT color=#000000>8.<b><FONT color=#309d30>高手大哥们</FONT></b>我们要继续讨论啊!(<b>除了那个要自杀的,相开点啊</b>)为了证明我们是有见地的家人,为了证明我们是公证的家人,为了证明我们是发贴最多的家人,为了证明我们是为了家着想,为了解决此事,为了给各方继续施压,为了<b>相互交个朋友,我们要继续啊</b>!!哈哈,嗯?</FONT></P>
<P><FONT color=#000000>9.每个人都想证明自己很强很好!版权是什么?无非是证明自己的价值!<b><FONT color=#2d7d2d>古兄</FONT></b>你已经做到 ,大家知道那是你的文章了 :) <b><FONT color=#2d7d2d>扬子兄</FONT></b>也是公证的!为了家园好嘛!大家也都知道你是为人正直的(只是)家园的版主了! <b><FONT color=#297029>余兄</FONT></b>你火气真大!像我!支持你的人是少点,不过你理亏嘛,我们去道谦求得原谅就是,至于管理层的错,就让他们自己去想吧 :) <b><FONT color=#439b54>管理层</FONT></b>话说得少点是对的,毕竟这是民事纠纷,最严重就是处理ID,话少点好啊……</FONT></P>
<P><FONT color=#000000>10.<b><FONT color=#ff0000>到现在为止,我支持余兄!</FONT></b>我刚在家里出生,发完这篇贴子后就要被灭了,我陪你一起道谦、一起封ID,然后我们一起重新注册一个ID回来潜水,有朝一日,我重新做人,重新出来冒泡!!</FONT></P>
<P><FONT color=#000000><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000000" face=黑体 color=#ffffff>&lt;!-- 以上文字没有检查,如有错误和不妥之处大家见谅 --&gt;</FONT></P></FONT>

清风堂主 发表于 2005-5-14 12:51:32

斑竹:今天我要替天行道!
某家人:斑竹哥哥手下留情啊!试问人谁无过,他总算是我们的家人,家人有错作斑竹的也有责任,求哥哥放他一条生路吧!
斑竹:我不消灭他无法向管理层交代!
某家人:我不会使你为难的。请斑竹哥哥跟管理层说一声,贫僧愿意一命赔一命!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求哥哥你体谅,我这样做,无非是想感化大家,以配合我栖息谷慈悲的大无畏精神啊!
(某家人合十坐地,将ID放在一旁。)
(画外音)糊涂:善哉善哉!那个谁,希望你有一天能够领悟到家人们这种舍生取义的精神。
某家人:(将ID向空中一抛) 喃呒阿弥陀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4 12:57:34编辑过]

yuwei1978 发表于 2005-5-14 12:57:40

<P>呵呵,有意思</P><P>斑竹:今天我要替天行道!
某家人:斑竹哥哥手下留情啊!试问人谁无过,他总算是我们的家人,家人有错作斑竹的也有责任,求哥哥放他一条生路吧!
斑竹:我不消灭他无法向管理层交代!
某家人:我不会使你为难的。请斑竹哥哥跟管理层说一声,贫僧愿意一命赔一命!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求哥哥你体谅,我这样做,无非是想感化大家,以配合我栖息谷慈悲的大无畏精神啊!
(某家人合十坐地,将ID放在一旁。)
(画外音)糊涂:善哉善哉!那个谁,希望你有一天能够领悟到家人们这种舍生取义的精神。
某家人:(将法杖向空中一抛) 喃呒阿弥陀佛!<img src="http://www.21manager.com/Skins/Default/emot/em05.gif">
</P>

扬子 发表于 2005-5-14 14:39:3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清风堂主</I>在2005-5-14 12:51:32的发言:</B>
斑竹:今天我要替天行道!
某家人:斑竹哥哥手下留情啊!试问人谁无过,他总算是我们的家人,家人有错作斑竹的也有责任,求哥哥放他一条生路吧!
斑竹:我不消灭他无法向管理层交代!
某家人:我不会使你为难的。请斑竹哥哥跟管理层说一声,贫僧愿意一命赔一命!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求哥哥你体谅,我这样做,无非是想感化大家,以配合我栖息谷慈悲的大无畏精神啊!
(某家人合十坐地,将ID放在一旁。)
(画外音)糊涂:善哉善哉!那个谁,希望你有一天能够领悟到家人们这种舍生取义的精神。
某家人:(将ID向空中一抛) 喃呒阿弥陀佛!</DIV>
<P>这位堂主朋友的叙述方式好玩,不过“我不消灭他无法向管理层交代!”这个心,扬子还是要委屈的辩解下自己真的没有,大家不必胡乱联想,栖息谷还没有那么复杂,呵呵!</P>
<P>中午与一位家人大哥聊了会,其中谈到家园的原则要维护,但因为“反正我做得有道理”,就使劲逗对方继续出错,其实不厚道;我的一些看似平静的帖子,确实有嘲弄对方的意味,这是我不对。对某些书生气尚未完全脱尽的人,我们还是尽量以宽容与扶持为主。这位家人的古道热肠,扬子实在是受教!</P>
<P>事件经过这麽久的讨论,想来各种意见已经表述得差不多了,扬子就大胆的向大家提个建议:</P>
<P><b>如果不是有新的、重要的观点与大家交流,就不要发重复的帖子了,如何?</b></P>

rgang 发表于 2005-5-14 15:41:59

<P>致98楼“流浪的秋”:</P><P>生活是美好的。家园是美好的。一切都是美好的。</P><P>我爱我的大学,爱到逍遥津游玩,爬过大蜀山。我和你一样爱这里所有的人。</P><P>我希望你一定乐观地面对一切,因为你有我们这些从未见面的朋友,有家园,有很多你还没来得及欣赏的事物。</P><P>余先生和扬子、古董的事情在总固顶帖子里已经逐渐平息了,家园会因为我们变得更美好。你难道不留恋它吗?</P><P>有任何事情你都可以和我说。可以在家园和家人们说。大家会帮助你。</P>

yujjhy 发表于 2005-5-14 23:19:24

<P>87楼<FONT color=#16a000><B>Treeman</B><FONT color=#000000>家人的建议不错,道理讲得明白,一张好嘴呀。到这个份上大家都明白了事态的发展过程,都是搞管理的人应该想想怎么解决问题,别僵下去了。</FONT></FONT></P><P>希望余先生能在事后体练到些许,我爱家园 ,爱这份土地,爱余先生 ,爱这里的所有人。。</P>

skyladder 发表于 2005-5-15 17:09:24

这是一个活生生的案例。每个人都会有些收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5 17:11:09编辑过]

5401 发表于 2005-5-17 20:39:37

<P>处罚是严历了一些,我觉得yuwei先生的反应过激了一些。虽然我来这里没多久,但我已爱上了这里,把这里当成我了的家。我不想我的家园有些许伤害。我觉得yuwei先生应该向古董、扬先道歉,也希望最终yuwei先生能得到全体家人的谅解。。。。。</P>

chongyu 发表于 2005-5-18 17:00:13

孙海蓝:才能不是关键,态度决定成败

<P>1、所有家人都能看到整个事件的经过,这是家园的透明,至少说明家园管理层的作风是民主的。</P><P>2、不管事情究竟是谁对谁错,但透过家园众多的贴子,我看到的是不同人的不同品质。</P><P>3、我想,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本无所谓清浊,又何必要争清浊。</P>

chongyu 发表于 2005-5-18 17:06:50

<P>收回最后一句话,免得被人误解。呵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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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对yuweiyuwei(余治国)剽窃事件的处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