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et48 发表于 2005-4-13 22:29:27
<P>看看再说吧。</P>comet48 发表于 2005-4-13 22:34:17
恩,比较赞成第二种方法,并且一定要对方留下协助调查。泰山学人 发表于 2005-4-14 14:48:54
什么意思啊liqiuguo 发表于 2005-4-14 16:43:35
<P>、看看</P>xiaojy 发表于 2005-4-14 22:28:59
不知道竹剑 发表于 2005-4-15 00:11:56
麦都 发表于 2005-4-15 07:52:21
看看结果xl_stone 发表于 2005-4-15 09:36:45
<P>1、先请当事人到经理会客室,在柜台前处理无论结果怎样,都会给商场带来不必要的影响。</P><P>2、通知公关部、保安部、柜组负责人、售货员到经理会客室待命。主要是制造一种氛围,做贼者必心虚。</P><P>3、分别请当事人与售货员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提示他们每个细节都要说得很细,并明示保安部门做记录。</P><P>4、重点要观察售货员在讲述中是否有这样一个过程:收钱时,是否提示顾客所收是多少。如售货员是否说:先生,收您10元!。</P><P>5、下面就不用再讲了吧!如果售货员受过很好的职业训练,这个细节是不会难住她的,否则就请她负主要责任了。</P>alex4777 发表于 2005-4-15 11:14:33
看看不告诉你 发表于 2005-4-15 1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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