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歌 发表于 2009-11-23 09:53:02

[转帖]每户每月87度电够基本生活用吗

<font size="4"><br/><br/> 当下限过度降低,在提高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同时,也并未减免底层居民用电的状态下,并不能达到社会公平的效果。<br/><br/> 近日,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目前居民用电存在不公平现象,浪费较为严重,因此,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每户每月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11月21日《工人日报》)<br/><br/> 电价分档收费并非坏事,但“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如何划分,却非常重要。每户每月87度之说一出来就为人诟病,并非大家不懂其中不公平的道理,而是这个尺度可能是另外一种不公平。<br/><br/> 现在,虽然我国尚有绝对数量庞大的人群未脱贫,但很多基本生活电器还是非常普及了。冰箱、彩电、电灯固然被大众视作必需品,空调等原本的奢侈品也早就进入寻常人家。每到春秋换季时,总有一段时间是暖气未至而寒风先来的日子,淮河以南更是由于历史原因,始终连供暖措施都没有。以前的日子是没办法,自从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空调以及其他取暖措施也被普遍应用了。而夏天的空调,更在很多中小城市成为了必需品。<br/><br/> 日前,南京一家晚报的调查说,该市工薪家庭月用电平均都在100度以上。所以,按每月每户87度的标准,绝大多数城市家庭将超出甚多。由于不知道何谓“正常家庭”,也只能用这个基本生活需求框定其政策含义了。而这个基本生活需求到底是何含义?<br/><br/> 一直以来,我们对基本生活这件事,总有着某种“向下看齐”的趋势。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定义出9种高消费:1,乘坐飞机、软卧列车、三等以上舱位轮船;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桑拿浴室、歌舞厅、高尔夫球场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办公;5,购买或包租轿车;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买高额人身保险;9,其他。除掉语焉不详的第九条不谈,其他8条当中,有的其实已经并非高消费项目。<br/><br/> 这种过低定义高消费的行为,与把基本生活尺度“向下看齐”,是同一种形式的东西,都是把下限过度降低,以保证最大限度地把现代的正常生活,纳入到高阶消费的范畴。但这里就会产生悖论:既然我们的基本生活线如此之低,国外的先进经验,为何如此着急地引入国内?<br/><br/> 当下限过度降低,在提高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同时,也并未减免底层居民用电的状态下,并不能达到社会公平的效果,而只能实际增加普通居民的生活负担。所以,人们质疑这种举措,更多的是在质疑其公平与有效性。生活必需品的涨价关系到最大范围的民生,不能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价格控制机制时只谈涨价,而忘了这些经验的另一面:将财富的转移落到实处,比如减免底层民众的电价。<br/><br/> □石兆(学者)<br/></font>

小艾 发表于 2009-11-23 10:21:02

<p>节约用电是应该的,但也不应该这么划分等级吧,,这样划分,确实很不公平.</p>

iriswch 发表于 2009-11-23 10:42:35

<p>我家每月87度电是够用的,因为基本不用空调。</p>
<p>不过也很同意“当下限过度降低,在提高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同时,也并未减免底层居民用电的状态下,并不能达到社会公平的效果,而只能实际增加普通居民的生活负担。”其实是在无形中增大了普通居民的负担,而真正拥有巨大财富的人,却并没有付出应有的消费。就像纳税最低额度,以前是1600元,现在提到2000元了,但是真正高收入的人,高的那部分的额度有没有提前的更多?还是普通人,大众人来承担。</p>

net-chen 发表于 2009-11-25 20:53:07

不用空调,不开电脑,不看电视,不洗热水澡,只开两个节能灯,足足有余。<br/>可问题是,这是什么样的生活?<br/>还是回到农耕时代算了,点煤油灯。<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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