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末位淘汰制的探讨
现在有一些单位实行了“末位淘汰制”,并有了一些成绩,也有一些弄出一些副作用。你是认为“末位淘汰制”是该搞,还是不该搞。请发表高见。 单位属大企业,并且当地劳动力市场供给充足,可以做。否则,还是不要轻易进行末位淘汰。 我们单位最后演变成相互倾轧的工具制定者 执行者 行者与受者 有点悲哀
想来国内企业大致如此 没有一个好的企业文化单就来讲这个 GS一堆 用在高校里可能不错,特别是一些学风不好的学校 应该搞,但必须有明确的绩效标准,否则
就是政治斗争了,贤人也没了 不是月月搞,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过我赞成搞,物尽天择么!! 一般一年搞一次较好。
利:提高员工危机意识!
弊:容易形成人人自危的局面! 关键看企业的竞争力如何了。如果企业有足够的竞争力,还是应该实行末位淘汰的,正如杰克·威尔齐说的:“哪怕企业只有十个人,也一定有10%的第一类,也一定有10%的第五类。”
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竞争力,我个人认为还是需要慎重对待这种方法,否则,很容易出现10%的末位被企业淘汰了,而10%的第一类把企业淘汰了。
很重要的一点在于:<b>被淘汰的往往不一定是末位!</b> 个人倒觉得,除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以外,企业内部的管理基础还是很重要的,包括绩效管理及员工沟通等
杰克·韦尔奇在论述了GE公司的末位淘汰制度后,后面加了一句,没有好的企业文化,没有好的沟通氛围,他也是不大会实施这个规定的
我们往往觉得这个东西好用,就拿来用,而忘了它所应有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