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inman 发表于 2009-7-23 22:21:40

[公告]关于本群文章风格与结构的说明

<p><strong>各位好!</strong></p>
<p><strong>&nbsp;&nbsp;&nbsp;&nbsp; 今天俺做了一件错事,飞猫发上一篇《知彼知己、百战不殆——飞猫论“三十挂总,四十冠董”》的文章,俺在下午看到后未及就内容讨论,直接凭个人好恶提出了文章行文风格问题,引来一场跑题的论战。晚间俺发现此文是飞猫凌晨3点发的贴,可见他是用心了,将心比心,心里很是不安</strong> <strong>在此先向飞猫道歉。</strong></p>
<p><strong>&nbsp;&nbsp;&nbsp;&nbsp; 文章行文长短、文字风格本是个人习惯,俺为什么上来就说这个,飞猫应该比其他朋友更了解一些,我开本群,干的第一件事是请飞猫,第二件事是发了一组关于栖息谷盈利途径的讨论贴,第三件事就是着手草拟了《栖息谷公益智库报告规范》。</strong></p>
<p><strong>&nbsp;&nbsp;&nbsp;&nbsp; 为什么上来就定这个规范?其目的:1、为了他人阅读方便;2、通过一致的文章行文标准,打造本群的影响力;3、通过规范约束,训练大家的经济与管理正式文章写作。</strong></p>
<p><strong>&nbsp;&nbsp;&nbsp;&nbsp; 这个规范的草案我发给过飞猫,待反馈修改后会发给大家共同修订,草案我是结合了 咨询报告、学术论文和国外期刊的行文要求而定,按此标准成文,肯定符合绝大多数杂志的发表要求,相信一段时间后你们会体会此中利益。</strong></p>
<p><strong>&nbsp;&nbsp;&nbsp;&nbsp; 在栖息谷上发帖,开题、回帖都可以随意,但总结、报告结构一定要规范,这是我的主张。</strong></p>
<p><strong>&nbsp;&nbsp;&nbsp;&nbsp; 凡通过申请者,我都看了大家都文章,都很随性,都很有才。我前面帖子说过,希望本群成员在栖息谷中发出一批高质量、能引导话题的文章。除了主题的选定,文章规范的一致也是至关重要的。</strong></p><p>&nbsp;</p><p>该贴来自群组:<a href="GroupIndex-866-1.html" target="_blank"><font color=red><b>栖息谷公益智库</b></font></a></p>

会飞的猫 发表于 2009-7-25 14:58:22

<p>  王老师,《三十挂总、四十冠董》这个话题,飞猫个人的浅见(摘录不少洛克菲勒的思想),还远远达不到栖息谷公益智库报告的公益标准,家人们的口啤、市场的占有率,这就是栖息谷公益智库的标准,我们需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自卖自夸。这就像许多中国企业管理都未成熟,连个接班人计划都没有,连管理基础都没有打好,何以雄心勃勃高谈冲进世界五百强呢?基础有多牢固,楼房才能修多高。</p>
<p>  当然,王老师对飞猫的批评,很有道理。报告一定要规范,通过一致的文章行文标准,符合咨询报告、学术论文和国外期刊的行文要求,打造栖息谷公益智库的的影响力,推动栖息谷在中小企业管理界的话语权,这是每个人都必须做到的。否则,大家难以从中获益。这一点,需要我们尽快学习、修正之。</p>
<p>  对于此话题的内容,如果初步具有“演绎、归纳、推理、论证”理性思想特征,具有“易则易知,简则易从”科学标准特征,以“贴近读者群众、贴近商业现实、贴近人民生活”为编辑原则,俺一定会再次修订,严格遵照报告标准执行。</p>
<p>  说实话,“三十挂总、四十冠董”这个话题的帽子太大,难以掌控。中国的商学院、管理咨询公司没有几个敢说自己的报告达到了国际智库的真正标准。</p>
<p>  北大张维迎老师说:“商学院从来不培养企业家,而是培养职业经理人。企业家是无法培养出来的,这里有很多先天的素质。商学院显然无法把缺少天生素质的人培养成企业家。”</p>
<p>  零点董事长袁岳先生说:“MBA和商界领袖,理论上不是没有关系,实际上却几乎没有关系。因为商界领袖很少有学MBA的,而最有可能的情况是:MBA给商界领袖打工。”</p>
<p>  从以上观点我们可以看出,一定是我们的商学院、管理咨询公司把什么地方搞错了。</p>
<p>&nbsp;</p>
<p>  “三十挂总、四十冠董”这个话题,栖息谷公益智库的高标准应该是:如何把偶然成功的商人,通过智库报告中指定的人生方向去学习、锻炼,从而成为必然成功的商人的决策报告。<br/><br/></p>
<p>  ……</p>
<p>&nbsp;</p>
<p>&nbs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25 15:44:57编辑过]

会飞的猫 发表于 2009-7-25 15:10:10

要不,王老师弄一个您认为可以的其他话题的报告范本,给大家看看,好让我们学习一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25 15:26:10编辑过]

brainman 发表于 2009-7-25 15:25:27

<p>《三十挂总、四十冠董》如果做最后总结,是可以写一篇好的文章,但题目不必与此关联。</p>
<p>我的想法,我们最近两、三个月内还不宜发规范的报告。为什么?一是团队需要增强、磨合;二是在栖息谷内还没有形成影响力;三是报告主题需要铺垫。我这几天要发的一些帖子,都属于主题铺垫性质,如新发的《小老板的故事之一&nbsp; 瞪眼杀人》后面还会发一些之二、至三,最后会有一个帖子把他们都串起来。这就是你开始即主张的循序渐进思想,俺是接受了的。你的关于《三十挂总、四十冠董》的总结性帖子一定要要开新贴,单发。我在主贴挂上后面的东西后,回复就一下少了,但点击量没少,我还在观察,这种现象为什么?</p>
<p>发帖是一门学问,我们也要学习一下“题党”的长处。</p>

会飞的猫 发表于 2009-7-25 15:30:23

<P>我们最近两、三个月内还不宜发规范的报告。</P>
<P>确实如此,也许会更长一些。目前只宜论坛上发贴子,供大家一起探讨学习。</P>《三十挂总、四十冠董》这个话题,与众网友充分探讨之后,飞猫再进行全面的总结。

brainman 发表于 2009-7-25 15:37:42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会飞的猫</i>在2009-7-25 14:58:22的发言:</b><br/>
<p>   北大张维迎老师说:“商学院从来不培养企业家,而是培养职业经理人。企业家是无法培养出来的,这里有很多先天的素质。商学院显然无法把缺少天生素质的人培养成企业家。”</p>
<p>  零点董事长袁岳先生说:“MBA和商界领袖,理论上不是没有关系,实际上却几乎没有关系。因为商界领袖很少有学MBA的,而最有可能的情况是:MBA给商界领袖打工。”</p>
<p>  从以上观点我们可以看出,一定是我们的商学院、管理咨询公司把什么地方搞错了。</p>
<p>&nbsp;</p>
<p>  “三十挂总、四十冠董”这个话题,栖息谷公益智库的高标准应该是:如何把偶然成功的商人,通过智库报告中指定的人生方向去学习、锻炼,从而成为必然成功的商人的决策报告。<br/><br/></p>
<p>  ……<br/></p></div>
<p>我赞成张维迎和袁岳的观点,领袖层次的企业家不是培养的。商学院可以让企业家熟悉职业经理人的思路,目的是驾驭他们,但绝不是让企业家去做,企业家的做决策的,小老板是做决定的,我认为决策与决定的差别在于,决策是从现有方案中选择,决定是思考方案并安排执行。MBA培养出的至多是小老板,大老板去读MBA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管理他们手下的职业经理人,想本山大叔,有人说十几天能学什么,其实是为了接触这个群体,了解他们的思路。</p>

brainman 发表于 2009-7-25 15:41:32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会飞的猫</i>在2009-7-25 15:10:10的发言:</b><br/>要不,王老师弄一个您认为可以的其他话题的报告范本,给大家看看,好让我们学习一二。<br/></div>
<p>我会结合《三是挂总 四十冠董》或《话语权》写一篇范本。这个必要性不大,像金徒兄就写过这类格式的文章。</p>

brainman 发表于 2009-7-25 15:53:29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会飞的猫</i>在2009-7-25 15:30:23的发言:</b><br/>
<p>我们最近两、三个月内还不宜发规范的报告。</p>
<p>确实如此,也许会更长一些。目前只宜论坛上发贴子,供大家一起探讨学习。</p></div>要等机会,结合社会关注焦点,作出一点提前量即可。目前最主要是大家都磨合,彼此知识、能力、经历的优势展示。首先是对这个群要做事情认可,现在申请加入的,很多是为了看一篇东西。加入后就需要沟通、了解,合适自然融入,不合适的也就退出了。

金徒 发表于 2009-7-27 01:00:20

<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会结合《三是挂总 四十冠董》或《话语权》写一篇范本。这个必要性不大,<strong>像金徒兄就写过这类格式的文章。”</strong></p>
<p><strong>&nbsp;&nbsp;&nbsp;&nbsp;</strong>&nbsp; 我有写过?哪一篇啊?</p>

金徒 发表于 2009-7-27 01:11:58

&nbsp;&nbsp;&nbsp;&nbsp;&nbsp; 同意群主关于正式报告规范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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