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keye 发表于 2007-4-20 21:36:27

<p>受教了,以前做过培训,第一次搞一大堆文字(自己记不住),到后面,人都要ZZZZZZZZZ</p><p>后来多用图片,做互动教学,效果好多了!</p><p>提个问题:大家觉得是否PPT演示时,讨论越热烈,演示越有效果!</p><p></p>

zhaoweijun 发表于 2007-4-20 22:08:48

very good and practical

春去春又回 发表于 2007-4-20 22:46:38

工作上经常要做PPT,这个10P限制可以让人尽可能的精简与提炼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抓重点.听说麦肯锡的一个百万元的咨询建议客户只是允许咨询师用三分钟时间去描述问题所在.这也许有异曲同工之妙吧.

alex0531 发表于 2007-4-21 09:22:20

<p>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但大家都要求我写的详细些,所以,我现在都是尽可能的多写。看来风险投资家和老板确实不是同一类人</p>

寒风踏雪 发表于 2007-4-21 09:26:06

<p>这个原则适用于很多行业和领域,譬如广告、公关、咨询,商业演示等等。</p><p>人的注意力总是要发散的,更何况我们经常面对的是老板、企业家和事务繁忙的经理人。</p><p>所以由简到繁容易,由繁到简就格外彰显功力了。</p>

rockking 发表于 2007-4-21 09:51:19

<p>回11楼:讨论对做演示有用,但是演示者一定要对形势有掌控,不能讨论的太开,那样反而对演示不利了。</p><p>回14楼:做演示还是应该精炼,如果不是用作演示,可以适当多点内容,但是个人还是不赞成做的太多。</p><p>寒风兄的话很对,由繁如简的确需要不少功力。</p><p>就像利朗的广告说的——“多则惑,少则明”。</p><p></p>

saimin218 发表于 2007-4-21 10:39:52

<p>很好的理论,用处很多,谢谢!</p>

jackeroo 发表于 2007-4-21 11:22:37

嗯。这个东西还是有道理的。

jamesan 发表于 2007-4-21 11:37:21

很有启发.

c18850336 发表于 2007-4-21 12:17:46

<p>很好,以后做PPT就得注意了,要尽量精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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