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转帖]国航等3大航企炒金融衍生品亏损131亿元

[复制链接] 1
回复
593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9-4-9 11:4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2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对央企从事金融衍生业务作出严格规定。国资委要求央企必须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此前,按照国资委要求,央企对包括期货、期权、远期、掉期及其组合产品等在境内外开展的各类金融衍生业务进行了清理,并已将清理整顿情况上报国资委。

  2001年至今,有31家央企获得从事相关业务许可证,但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所有涉足外汇、进出口业务的中央企业都在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多家央企爆出金融衍生品业务巨亏。中国远洋(11.17,-0.08,-0.71%)所持FFA(远期运费协议)约有40亿元浮亏。东方航空(5.28,0.00,0.00%)航油套期保值公允价值损失约62亿元,国航燃油套期保值合约截至去年底公允价值损失也高达68亿元。以航空业为例,截至今年1月初,中国国航(6.11,0.07,1.16%)、东方航空及上海航空(4.57,0.01,0.22%)等3家国有航企金融衍生品的账面亏损总额已经达到131.7亿元。

  在通知中,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审慎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违规从事相关业务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但迄今为止,尚未曝出哪家巨亏央企负责人对所造成的巨额亏损出面负责。

沙发
发表于 2009-4-28 01:24:0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