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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人生28年6:丢弃一切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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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9 14:3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五大专以后

自上大专后,某仍抱定“五不”之心。除了学业外,也就是去“录像厅”看录像。今思之也很后悔,有几女某若迎之,自不必今日孤身,悔矣。唯一值得回忆者:只9835日自费往淮安,纪念总理“百年诞辰”。那乃我平生第一次出北京,所有事务全都不知。车上无水,又无卖水者,口干舌燥,多亏火车上一人怜悯方才有口水喝。人言:南方暖和。所以某穿衣甚少,不想并不暖和。出外一星期,某竟然没有洗脸,其实原因很简单。没带着镜子,住的地方都是小店,除了床和一台电视外什么都没有。而我长得又比较黑,所以没有在意。而这些我都浑然不知,到学校时,又一位女同学一看我,吓得向后一跳,我都不知为何。刚一进宿舍,某同学大惊:谁?我忙答:我。

同学大笑,拿了镜子告我:你看看,你是什么样子。

我拿了镜子一看,吓得我大惊。连忙跑到水房洗脸。今日想起,某笑矣。

去淮安大约花了一千多元钱。其实,某家住于农村每月生活费二百元多。一千多元钱乃我经过半年多的时间省下来的。高中毕业后某便想去淮安,因此,从97年开始就省钱,吃得很简单。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省钱,上高中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张“希望工程大眼睛”的照片。从那时候起我便每天只吃馒头和咸菜,就这样吃了足足有三个月。然而300元即将够了的时候,钱却被偷走了,因此只好从头省起。又过了三个月,一位同学说有人接他的钱,把他的一百元赞存在我那里,结果连我的钱又被偷走了,还好把零钱留了下来,否则我就得饿肚子了。我很傻,没有联想到这里面的问题,非要还拿个人的钱,他还真够义气,就要了五十元,我更傻了,剩下的五十元钱我请了客。哎。今天想起来,太傻了。后来我又省了三个月的钱,省得我同学们都劝我别在省了,因为两腮陷落,由一百三十多斤降到了一百斤左右。每天吃饭就失去刑场,一看到馒头嗓子就痒痒想吐。结果满嘴连舌头嗓子都是泡,最后实在没办法。因为不知道什么事情跟别人打赌,好像也是那个人好心,有意输了,代价是他得话付前言:堵输了给我六十元钱。所以说,捐的四百元(“希望工程”捐款有三百元生到四百元,那一百元是我上玩了高中知道后补交的)中只有三百四十元是我的。

自从那时候起,我足足有五年多没有吃馒头,见了馒头就想吐。近两年行了,可以吃了,很高兴。记得那时同学们对我的举动很有议论。我无所谓,其实只有两个想法:第一我很感动那双大眼睛。第二我既然喜欢周恩来,就得向他学习,帮助别人。

就是这两个原因很简单。我现在还记得,中午下课,去食堂,太阳一照,脑袋晕晕的,嗓子那份儿沙辣,记忆犹新。“穷人是没有捐款的权利的”,这是我现在经常想的问题。我不是自夸我自己“我这个人应该算是个好人,到现在没有有意的伤害过任何一个人”。我三年前决定每年都要献血,那时我从一个不错的企业辞了职,一门心思的想干自己想干的事情,所以身上很紧张。让我献四百毫升,我一想无所谓,献了。又说,您献骨髓吗,我犹豫了一下,还可以。最后那个人说:您捐五百块钱吧。用于检验。

我一听不由自主地哈哈大笑。我当时就有一个感觉:“穷人没有奉献的权力”,国家似乎总是在号召老百姓奉献爱心,然而那些贪官污吏却整天成万成几十万的吃喝玩乐。我自认为我有些才能,我又安分守己,然而还落得这个地步,连献骨髓都要再给八百元,不给人家的脸色就变了。哈哈。真是悲惨呀。当时我想,“什么法不法,那些王八蛋们违法乱纪,有了钱就可以漂白,那些所谓的经济学家们不是经常告诉我们,不要追究财富来源吗?我安分守己,我勤学苦练,算什么?”。因此,我准备干些违法乱纪的事情。然而,到了今天,三年了,我仍然没有干出来。我天生胆小儿。

沙发
发表于 2007-1-3 19:25:09 | 只看该作者

为现世上还有楼主这样纯粹的人而感动……

率真的去生活吧,人生本多变,开心的过好每一天就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3 19:25: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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