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在QQ群中的讨论——作为引玉之砖 yuweiyuwei 16:49:51 我个人认为,王某不应该承担该费用 风中独行 16:50:21 总经理认为应该由本人负全责,后来王某因此辞职 我的心里总有些想不通的地方 yuweiyuwei 16:50:36 我也想不通, 追忆惘然 16:51:05 这个派出所 错误 处理了 追忆惘然 16:51:13 业务员没有义务给他们付帐的 风中独行 16:51:50 没办法,派出所说以前也有这样的案例 追忆惘然 16:52:02 派出所是法盲 风中独行 16:52:38 结果无法改变,问题是这种事公司是不是要给予补贴 yuweiyuwei 16:52:43 遥祝新年好,追忆 yuweiyuwei 16:53:15 因为业务员不是为自己的私事 yuweiyuwei 16:53:23 而是为公司业务请客吃饭 yuweiyuwei 16:53:32 玄导易 16:59:31 可以不买单,20条烟不是小数目,如果由别人买单,应当要经过王某的同意 yuweiyuwei 16:53:44 玄导易是律师,这是他的回答 风中独行 16:54:11 问题是老板不这样看 ——业务员不应该随便同客户吃饭 追忆惘然 16:54:46 怎么可能呢?啥叫随便吃饭,啥是不随便啊?这个很难界定 yuweiyuwei 16:54:55 如果公司有明文规定的话,可以这样认定 yuweiyuwei 16:55:00 如果事先没有招呼 yuweiyuwei 16:55:09 着老板就讲不过去了 yuweiyuwei 16:55:26 玄导易 17:01:06 三个人,每个人都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风中独行 16:56:20 像这种在工作中被骗,本人也应负责任 yuweiyuwei 16:56:41 我们听听玄导易律师怎么说 风中独行 16:57:27 小型民营企业,很多的事情弄不太清楚,传统文化味道很重的 yuweiyuwei 16:57:59 人治呀,这个没有办法.如果不谈合理与不合理.老板怎么认为,就怎么做. yuweiyuwei 16:58:08 以老板的观点为中心吧 yuweiyuwei 16:58:21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听听玄导易律师的意见 风中独行 16:59:05 事情是这样处理了。但是总觉得王某可以不辞职的,感觉有些不对 风中独行 16:59:38 如果你是王某,会怎样想 yuweiyuwei 16:59:48 如果我是王某,估计我也要辞职了。 风中独行 16:59:48 事情是这样处理了。但是总觉得王某可以不辞职的,感觉有些不对 yuweiyuwei 16:59:58 王某辞职是对的 风中独行 17:00:18 说明这种事情还是要界定一下好 追忆惘然 17:00:32 理论上面,公司不应该给予补贴 yuweiyuwei 17:00:47 这种事情发生后,老板会认为王某连这种小事都处理不好,能够把什么大事交给他做.对他的信任度会降低.或者说,他将来在公司不会有什么发展. yuweiyuwei 17:00:58 另谋高就是王某理智的选择. 追忆惘然 17:01:14 因为王某本身就不应该付烟钱,饭钱他可以付,因为很难界定他到底吃了多少 yuweiyuwei 17:02:01 其实不从法律与是非公理的角度与最终的结果来看,王某比较好的选择就是辞职. 风中独行 17:02:45 像这种事情事先也很难防范的——除非不与陌生人吃饭 追忆惘然 17:02:53 公司如果比较有人情呢,会替王某付钱,但是于情于理,公司都没有义务替王某付钱 yuweiyuwei 17:02:59 其实从常识来看,王某不应该付款 yuweiyuwei 17:03:05 yuweiyuwei 17:03:19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风中独行 17:03:22 我认为属非主观过错 追忆惘然 17:03:31 王某的辞职并没有什么道理的 yuweiyuwei 17:03:34 王某对于陌生人实在有些放松警惕 yuweiyuwei 17:03:42 还有一个责任就是 风中独行 17:03:47 不应该一棒子打死 玄导易 17:04:20 是的 yuweiyuwei 17:04:37 而不是让其中任何一个人不知其情 玄导易 17:04:51 合同义务由第三人履行,则应当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yuweiyuwei 17:04:54 饭店老板应该打招呼的 yuweiyuwei 17:05:17 2000元不是一个小数目,我们听听律师的意见. 风中独行 17:05:42 也怀疑有饭店串通的可能,但是处理的结果却让人失望 yuweiyuwei 17:05:55 我怀疑是饭店和派出所有关系的 yuweiyuwei 17:06:07 和那两个人有关系,可能性太小 风中独行 17:06:17 从法律的角度,但就受骗王某有没有过错? yuweiyuwei 17:06:26 玄导易(64986178) 17:04:51 合同义务由第三人履行,则应当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yuweiyuwei 17:06:54 玄导易 17:07:01 王某没有什么过错,除非死王某故意叫人拿烟故意叫人逃走 事情过去有两个月了,可就此事总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的地方,企业的文化、风气等等都是在这些看起来并不大的琐碎事情中体现的。 尤其是对例外事情的处理,最能够体现一个企业的管理理念和思想。因此想把此事搞清楚,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向老板进言进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