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是员工都根据其学历提供住房补贴,当然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行情确定的,不是70—110元。因为每个地段的房子出租的价格不同,所以不能按百分比来计算住房补贴,只要确定一个数据就性了。我还是觉得只要是员工都给,住公司宿舍的也应该交房租,而且公司宿舍应该明确规定是为了外地学生到公司的前两年住的,原因:外地学生不熟悉本地,由公司出面统一去租房倒租给他们。所以其他员工也就没有理由或借口不平衡的。 2、买房的时候基本上是用公积金贷款的没有错,但不妨碍方案的实施,因为使不使用公积金跟这个方案没有关系,如果员工买房需要公司的贷款,那么一定要求他要按揭,即条件之一是没有能力支付房款,那么他的房款有两部分:一个首期款(一定要支付的,一般为房款总额的30%),二是按揭款(这部分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我们重要的解决其首期款的问题,这部分如果由公司提供,那么要考虑的是如何让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因为必须考虑到以下几种可能性发生:1、有的员工一得到这笔款项后离职;2、有的员工可能有能力支付房款,但有了这个政策后他也要享受,可能没有办理按揭;3、员工即使按揭了他可以提前还完银行的款项,然后拿到产权证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4、员工没有能力还公司的款项。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的对策是: 1、签订一份特殊福利合同,该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从合同,但具有独立性,你可以考虑去拟定一下。 2、公司支付款项的程序是:先给员工的按揭银行出具公司划转款项的函,并让银行给房地产开发商出具支付款项的函,让员工先到银行办理按揭,等员工办理按揭完毕后才将公司支付的款项转给银行,银行可以连同按揭款一笔转给房地产开发商,这个的前提是你必须与银行签订一份合作协议书和开发商同意这么操作。 3、为了避免这个行为的发生,必须找公证处解决这个问题,有的公证处有这样的业务,即在征得第一抵押权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有第二抵押权人,公证处帮你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可能必须收取一些手续费,这些手续费可以让员工自己交,那么即使员工还完银行的贷款而没有还清公司款项也不能进行交易,因为房地产交易中心已经进行备案登记,必须得到公司的许可。 4、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员工的还款年限和金额,我觉得如果将这笔贷款直接给员工,然后设置一定的条件,即服务一定年限后给他,不是很合理,要考虑到成本很高的,因为你给员工的借款是不计利息的,这笔钱能支付给他让他去支付首期款已经不错了,但如果公司无所谓即BOSS没有意见那也没有问题,但一定要注意内部的平衡问题,而且金额就不能太高,否则我看再好的公司也没有办法,你想一个人10万就好,100人就1000万,而且还有后面的新人?所以这个不太现实。具体你可以自己制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