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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防跳槽企业抛出杀手锏:竞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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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3:5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有记者在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招聘会现场发现,一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里关于薪资待遇的说明中,出现了“竞业金”这一新名词。

  这家名为武汉远光瑞康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诚聘店长20名,薪资待遇的构成为:“底薪+提成+年终奖+竞业金”,记者通过与该单位董事长交流后得知,竞业金简单地说就是防止招聘进来的员工,跳槽到同行业的一个限制保障金。目的是为了防止员工带着科技技能,向“圈内”企业跳槽。

  原来,该单位专业研发、生产、销售新型家用医疗器械等高科技产品,作为技术人员而言,在他们被聘用之后,会与单位签订三个协议,其中就包含着一个保密协议。而公司会为这个保密协议,发放一笔“竞业金”。数额需要双方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级别来确定,每年发给员工2次。

  据悉,该企业实行这个制度已经有一段时间,问及实施的效果时,董事长称:“目前来看,效果还不错,最起码比不限制要好,即使违反协议也不敢明目张胆。”

  竞业金一般在企业与员工签署的竞业协议(竞业合同)中约定。

  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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