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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乐 《中国经营报》:作为三九集团能够发展到今天的重要推动人物,赵新先最终被抓。你如何看待这种“悲剧”式的结局? 朱恒鹏:我们很难将赵新先的案件作为个案来看待,也很难将其起因归咎于他本人 ,这与此前的伊利郑俊怀、红塔集团褚时健这些案例之间都有某种必然的联系。我觉得,接下来还会出现其他类似的情况,因为我们的机制缺陷。 赵新先实际上是目前我国企业经营内外部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牺牲品之一。所谓外部机制就是企业经营的整体环境,而内部机制则是公司的治理机制和内控机制,这两者的不健全,才有了赵新先今天的悲剧。 《中国经营报》:机制不健全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什么只有赵新先最终落到了现在的结局? 朱恒鹏:这恰恰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因为我们的市场环境长期处在一个“混同均衡”的状态之下,也就是说,“好人不一定有好报,坏人不一定有坏报”。这种经营环境恰恰诱发了赵新先作为一个企业家的“赌性”。既然做了好事不一定有好下场,做了坏事不一定遭报应,那索性就违规操作。 《中国经营报》: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三九集团至少从表面上看还是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为什么从内部没有能控制住这种极度扩张的决策? 朱恒鹏:其实,大部分国企上市公司都面临这一问题。虽然有董事会,但最终是形同虚设,所有的重大决策仍然是“一把手拍板”。这是从原来国有企业中继承下来的很不好的管理机制。 这实际上反映的是国企上市公司所有权缺位的问题。“一把手”不是企业的所有者,因此,他所做出的决策无论是否存在风险,对于个人而言均没有太大影响。而且,我国对于国企上市公司高管通行的做法是,如果没有违法犯罪问题,即便因决策失误造成了损失,也只是平级调动。在这样的情况下,高管对于决策风险的评估往往也会被忽略。如果不解决这类问题,类似赵新先这样的事件还会继续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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