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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公司被拆分,我们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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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3 11:3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以下是公司拆分后划入某公司决定后,某公司给我们发来的声明,请教各位,我们该如何办?该提什么意见?

    

 

根据《××××××整合实施方案》,从200×年×月×日零时起,×××公司业务全部转交*****公司负责经营。为保证业务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遵照*****公司明确的“人随业务走”的原则,相关人员同时划转至*****公司。为了理顺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本公司特作如下声明:

一、    本公司承诺与原服务于××××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的剩余年限。

二、    本公司承诺转入本公司工作的员工的集团系统内的工龄连续计算。

三、    转入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如同意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于200×年×月×日前,在本声明员工签字处签署“同意”意见。员工签署“同意”意见,即视为员工本人声明愿意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四、    转入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在收到本声明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本声明第三款的内容,即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特此声明

××××××××有限公司

00八年四月二十日

----------------------------------------------------------------------------------------------

附:员工签字处

员工意见:                      签名:             时间:

沙发
发表于 2008-4-23 15:21:5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deqiangw在2008-4-23 11:37:37的发言:

以下是公司拆分后划入某公司决定后,某公司给我们发来的声明,请教各位,我们该如何办?该提什么意见?


         

 

 

根据《××××××整合实施方案》,从200×年×月×日零时起,×××公司业务全部转交*****公司负责经营。为保证业务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遵照*****公司明确的“人随业务走”的原则,相关人员同时划转至*****公司。为了理顺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本公司特作如下声明:

一、    本公司承诺与原服务于××××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的剩余年限。(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当然要满十年以上。)

二、    本公司承诺转入本公司工作的员工的集团系统内的工龄连续计算。(要注意到,岗位变动,薪不能降。)

三、    转入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如同意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于200×年×月×日前,在本声明员工签字处签署“同意”意见。员工签署“同意”意见,即视为员工本人声明愿意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当然是可以的,一般劳动合同都有。)

四、    转入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在收到本声明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本声明第三款的内容,即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少要一个月)

注意:要保留一部分原工作公司的证据。对以后有用。如果是国企,你不用怕。劳动局会管的。如果是大中型企业,也不用怕,现在,是人资部怕劳动者。如果是小企业,那你就不用说了,反而没有多大的意义,如果是我,凭这几条,可以把员工损死。

特此声明

××××××××有限公司

00八年四月二十日

----------------------------------------------------------------------------------------------

附:员工签字处

员工意见:                      签名:             时间:

板凳
发表于 2008-4-23 15:39:37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
4
发表于 2008-4-23 16:00:42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建议:

1.没到期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啊,但是要是签订新的合同要双方协调解决.

2.继续履行原老合同,依然按原公司工资待遇。(当然要是提高是可以考虑的,呵呵)

3.依据:《劳动合同法》34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5
发表于 2008-4-23 19:28:16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了解了,
6
发表于 2008-4-24 10:23:40 | 只看该作者
应当是原合同继续有效,签新合同也可以的,
7
发表于 2008-4-25 09:18:48 | 只看该作者

注意:要保留一部分原工作公司的证据。对以后有用。如果是国企,你不用怕。劳动局会管的。如果是大中型企业,也不用怕,现在,是人资部怕劳动者。如果是小企业,那你就不用说了,反而没有多大的意义,如果是我,凭这几条,可以把员工损死。

以上注意事项在操作中是不可行的,我朋友所处的环境也是公司被拆分,人随资产走,大部分人随业务走,但最后事实是官商勾结,没人替员工说话,国企也好,大中型国企也好,劳动者根本没说话的权利,当然劳动者法律意识很强,趁现在年轻,或者有机会,赶快走人吧。

以上注意事项在操作中是不可行的,我朋友所处的环境也是公司被拆分,人随资产走,大部分人随业务走,但最后事实是官商勾结,没人替员工说话,国企也好,大中型国企也好,劳动者根本没说话的权利,当然劳动者法律意识很强,趁现在年轻,或者有机会,赶快走人吧。

8
发表于 2008-4-25 09:20:34 | 只看该作者
朋友最后凄凄惨惨,他所在的公司几百人离开了,几年之后。
9
发表于 2008-4-25 17:10:4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能创业的话,就把劳动法看清楚,否则就会不知不觉的落入圈套,而且到时候连这么死的都不知道,现在的企业家也难啊,所以就想尽 办法把压力转到基层的头上.你还是提升一下自己的法律常识,学会如何维权的好.实在不行就离开了.

10
发表于 2008-5-1 17:38:25 | 只看该作者
还是练好自己的内功!  只要功夫好,到哪里都有饭吃啊!   (我的切身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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