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转帖]松下女员工遭上司骚扰自杀未遂

[复制链接] 5
回复
643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8-4-17 10:1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科技时代_松下女员工遭上司骚扰自杀未遂(图)
去年7月,朴部长要求沈杨辞职的信

  自称因拒绝骚扰频遇麻烦 公司已下解职令

  去年7月,朴部长要求沈杨辞职的信。

  “那时我觉得自己真没有办法了,只有用生命去做最后的反抗,也许能换来公平。”昨天,松下公司女员工沈杨(化名)告诉记者,她在公司会议室内吞服安眠药自杀,是因为她多次拒绝上司的骚扰而被其无理辞退,之后又频遇麻烦。

  自称拒绝性骚扰被上司辞退

  “没想到自己还能活过来。”昨天上午,记者见到了在家休养的沈杨。清瘦憔悴的沈杨说得缓慢沉重。

  沈杨说,她在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机电部作销售工作两年多了,直属上司是机电部中国系半导体营业部的朴部长。“从2007年初开始,他多次给我挑逗性的电话、短信、邮件,单独叫我到会议室动手动脚,把手放在我的腰部和其他地方,他还把长筒丝袜包好,说是手帕,骗我收下。我每次都挡着躲着,表示拒绝。”在邮件中记者看到,一个署名为“piao××”的人向沈杨索要照片,沈杨将夫妻合影发过去并表明态度后,对方发信表示“小美女”、“可是我不满足”。

  沈杨说,2007年7月,朴部长多次要求自己辞职,但自己不同意。7月19日,朴部长通知自己说,公司已经决定辞退她,高层和人事部委托其全权处理此事。

  沈杨向人事部申诉。8月3日,人事部出具了调查处理意见,称“朴部长要求职工沈杨辞职或辞退的做法是错误的、无效的”,并把沈杨调到了新部门,表示“公司要求朴部长保证:不发生有损沈杨的工作环境和言行。公司保证:朴部长不会有任何的打击报复或伤害的行为。”

  频收骚扰恐吓电话麻烦不断

  2007年12月初,沈杨发现,自己的个人资料被公布到一家色情网站上,招致大量陌生男性骚扰。“网上留了公司前台电话和公司给我配的手机号,弄得公司里说什么的都有。用的照片是公司旅游云南时拍的,这只有公司的一个人拷贝过。我报了警,可拿不到直接证据。”除了骚扰电话,沈杨说还接到过若干恐吓电话,“说要杀了我全家之类的,特别恐怖,都是查不到来源的号码。我只能买了防狼喷雾天天带着。”

  在公司方面,沈杨说也遇到了重重麻烦。“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公司要调我去天津,客户都还是北京这边的,我家在北京,妈妈患直肠癌要我照顾,我没法这么去天津。”

  患上重度抑郁 公司内自杀

  “压力太大了,我一下子瘦了20斤。每天晚上不吃药没法睡觉。”2007年12月,沈杨在北大第六医院被诊断为处于重度焦虑和重度抑郁状态,每天需服用抗抑郁药物。

  今年1月23日下午,休病假的沈杨接到通知去公司谈话。“出门前我带了四五十片安眠药。那时我觉得自己真没有办法了,只有死了才能引来关注,也许能换来公平。他们说我不去天津就解职,对于我之前的遭遇也拒绝解释。”当天晚上,沈杨来到下午谈话的会议室,关上灯反锁门,留下给老公的遗书,吃下四五十片安眠药。深夜,沈杨的老公寻至公司,发现异常并报警。

  在北京医院的急诊记录上记者看到,沈杨服药三个多小时后被送到医院,仍处于昏迷状态。“抢救了十个多小时才脱离生命危险。我老公说他当时都要疯了,要砸开会议室的门,早点救我出来,被按着不让。”

  松下:已对沈杨下解职令

  对于是否骚扰沈杨,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机电部中国系半导体营业部的朴部长说:“你问她自己,让她去问公司的人事部门,或者直接告也可以。”对于其他问题,他一律回答:“请去问人事部门。”

  记者致电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机电部人事部陈部长。他表示,沈杨在公司商量让她调岗天津后突然自杀,现在公司已经对沈杨发出解职令,因为她严重违反了公司纪律。对于什么是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以及是否存在骚扰,陈部长表示怀疑记者身份,“你去问总公司。”

  随后,记者致电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人事部张课长,互打招呼后,记者表明自己身份,张课长“喂、喂、喂”多声后,挂断了电话。再拨无人接听。

  沈杨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事表示,4月9日或10日,位于上海的松下机电部人事部门派人飞至北京,给机电部在北京的几十名员工开会,宣布沈杨已被解职,要求任何人都不得因她的事情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出庭作证。对于当时不在公司的员工,也电话通知封口。

  晨报记者 刘珏欣 文并摄

沙发
发表于 2008-4-17 20:36:30 | 只看该作者
日本猪。。。。。
板凳
发表于 2008-4-18 11:39:2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姓朴,会不会是韩国人。他们也蛮好色的[em09]
4
发表于 2008-4-18 11:49:17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拒绝松下的产品

5
发表于 2008-4-18 14:15:2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情况属实的话,这位女员工应该得到协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望家中做律师的XDJM们能帮忙!

6
发表于 2008-4-21 12:40:01 | 只看该作者

气愤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