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20分钟的时间草率的看了看关于富豪审理的案子,初步改变了我对那些企业家“活该”的看法。但最后,我又认为他们确实“活该”。其理由如下: 这些企业家有大部分都是四五十年代出生的那批人,他们之中许多没有太多文化,而且满脑子“英雄”主义。在加上中国特殊的环境,这些人在官员面前装孙子,一面又在干着实际的“狠毒剥削”,非要把职员的“剩余价值榨取得干干净净”。现在许多年轻的民营企业主就是如此,南方那些加工业的狠心老板,更是这样。我的老板便是这样的人。大家如果看了我的所有帖子,应该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了。哼,就是写手儿,我准备明天把我的心得写出来,给大家看看,希望大家不要再看国内的经济类图书了)。红颜色的是给栖息谷内的朋友写的 我反倒觉得这些人觉得大了,开始想不当孙子,而当儿子了。但是以前的爸爸,能干吗?肯定要教训教训他们。即使如此。 还有那个孙大午,我不知道这个人是否那么好,但因为套不套鞋袜,就弄个全国大讨论的是他吧!由此可见,此人多么狂妄。“狂妄者必自毙”。 还有人说“有选择”的判案是不公正的,确实。但那又如何,不光中国如此,美国也一样,只不过比中国少多了。我爷爷,就这么死的,到现在也是正常死亡!你能奈何!这一点,是我唯一同意《中国企业家》观点的。 最后我的观点是:在现在两极分化如此严重的今天,面对国有资产部分给“主人”只给“看门dog”的前提下,让老百姓释释压,对某些组织有些希望总是好的吗! 我们老百姓被弄的比这些企业家多多了,也没见过有谁这么卖力气的给名冤的,看来,只要有钱了,什么都能买, 你们这些媒体呀,那了企业家的钱,就是胡说。教授更是如此,什么“财富原罪不必追究”,那些杀人放火没有被歹住的人,摇身一变就变成企业家了。台湾不是也这样吗!黑帮变大官、大企业家。这全是你们这些丢掉了“文人骨气”的人给火上浇油的。 哎,别骂了,我这个自认为“有骨气的文人”也快坚持不住了。哪一天,我也走私去,等挣了钱,你们可不许问“你的钱是怎么来的,干净吗?”,要不然我不给你赞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