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深深房原董事长内幕交易 案件诉讼背后疑点重重

[复制链接] 0
回复
98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3-6-5 10:5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证券市场周刊

  中国首例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失职、滥用职权、内幕交易罪案于2003年3月10日由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深深房(000029)原董事长叶环保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80万元。两罪并判刑期9年,罚金上缴国库。


  与叶环保同案被判刑的还有被告人——原深圳市赛格数码广场董事、副总经理顾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80万元上缴国库。

  叶与顾的律师在此案庭审过程中,均为其委托人做了无罪辩护。一审判决后,律师表示“判决结果完全没有说服力”。

  叶环保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第一位先期通过竞聘上岗的董事长,又是第一个被以内幕交易罪起诉的上市公司董事长,其判决结果能否成为一个判例,将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管理机制及其监管乃至整个证券市场产生巨大影响。

  据悉,本案二审将于近期开庭

  本刊记者于颖

  案由:股权转让

  受让方以深深房没有在三个月内办理好股权转让审批手续构成违约为理由,将深深房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200万元转让款和相应违约金

  案起股权转让

  叶环保案发于深深房的一次股权转让。

  1999年7月,叶环保与吉林省恒和企业集团董事长孙宏伟协商,将深深房持有的1850.75万股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0545,时称吉制药A,后更名恒和制药)法人股转让给“吉林省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占吉制药A总股本的13.64%),转让价为每股2.24元人民币(该公司上一年底每股净资产价格)。孙系吉制药A董事长,有关资料显示,他也是“吉林省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7月6日,深深房资产管理部经理端然代表深深房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两天后深深房收到对方以其他公司名义支付的定金200万元人民币。

  在7月12日深深房董事会上,与会8名董事签署了同意该股权转让的决议。当时,董事庄创辉对合同中“甲方(即深深房,记者注)需要将此合同报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并要在三个月内办理完审批手续;因审批原因使合同不能执行,甲方在10天内退回乙方已支付款,并赔偿已支付款每天0.3‰的违约金”提出异议,但董事会最终没有采纳这个意见。正是这一条款,事后给叶环保及深深房带来了惊天之变。

  7月22日,双方在深圳签订了正式股权转让合同。7月28日,受让方又以其他公司的名义延期支付了首期转让款1000万人民币。9月,深深房董秘梁煦接手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国资办审批事宜。

  然而,10月上旬,孙宏伟带吉制药A董秘郭莹来深深房,称受让方“吉林省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没有获批,当地工商部门只批准他们注册成立了“吉林省明日实业有限公司”,双方商定的股权转让,只能以这家公司的名义执行。

  公诉人称,叶环保随即通知端然与受让方重新签订了该合同,内容与7月22日合同内容完全相同,仅受让方名称不同。

  11月3日,深圳国资办同意深深房以每股2.24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吉制药A法人股。此时,获批时间比合同约定的时间晚了11天。12月20日,受让方以深深房没有在三个月内办理好股权转让审批手续构成违约为理由,将深深房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200万元转让款和相应违约金。

  诉讼背后疑点重重

  2000年5月19日,深深房以本公司已经与原告协商、双方有意庭外和解需要一定时间为由,向法院提出延期20天开庭的申请。

  当天,叶环保收到吉林省地王公司给付的300万元人民币。外人不知地王公司提供给叶的300万元是什么款,叶环保称是孙委托他理财,并在地王公司追讨这笔款项时将钱还给了对方。

  但是,正是这笔钱使叶踩上了又一颗“定时炸弹”。

  6月22日,深深房再次收到法院要求6月30日到庭应诉的传票。6月27日,叶环保召集深深房总经理陈武华、董事彭乃店、董秘梁煦、参加应诉的端然、受委派协助诉讼的深圳建设控股公司法律部经理温成金等人商量对策。

  有证言称,此次会议上,叶环保没有提到1999年10月与原告重新签订的合同,只谈深圳市国资办办事拖拉使深深房确实违约、法院肯定判决深深房败诉、只有与对方实行庭外和解等问题,“误导”其他领导做出倾向于降低股价接受调解的决策。梁煦说,当时向叶陈述了深深房可以胜诉的理由,叶不予理睬。巧合的是,这次会议没有文字记录。

  温成金证言称,6月30日庭审后,他向带队应诉负责人、深深房总经济师王军昭提出庭审情况有利于深深房胜诉、不应接受对方调解,而叶环保得知后,拒绝与温通话。

  7月3日,深深房与受让方达成协议,将股价从每股2.24元降到每股1.60元,双方再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方付清了所欠余款1761.2万元。公诉方认为,转让价下调,深深房遭受了1184.48万元损失。

  结案迅速产生异议

  2002年8月6日,叶环保被“双规”,被限制居住在深圳市纪检委的一个招待所内。

  12月25日,叶环保被批捕,1月3日被移送公安机关。这期间,叶的律师说,他多次提出要与叶面谈,公安机关称,必须先经过市纪检委同意,才能见叶环保。2003年1月15日,律师第一次见到叶环保本人。当天下午,检察院的起诉书送到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1月19日,律师拿到控方移送的部分证据复印件后,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法院没有批准,定于1月27日开庭。

  法庭上,由于辩控双方对质激烈,庭审持续了两天。

  有受访者提到,由于叶环保在“双规”期间曾经“逃跑”过,并“到处告状”,有关部门对此很不满意,因此,要求“从重处理”。

  在法庭上,叶环保承认“逃跑”事实,又称是实在受不了,才想跑出来上告的。

  焦点:滥用职权

  公诉书称,深深房所持法人股转让价从每股2.24元下调到每股1.6元,是叶环保滥用职权造成的。叶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这一指控回避了股权转让价格下跌时市场变化的事实

  律师三项申请均未获准

  1月27日开庭前,叶环保的辩护律师苏醒曾经向法庭递交了三份申请书,申请法院延期开庭、补充调查取证、证人出庭质证,但三项申请均未获批准。

  苏醒告诉记者,当时时间十分紧张,控方移送的部分证据缺少必要的背景材料,而缺少的恰恰是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罪责轻重的重要依据,再加上案情复杂、罪名“新颖”——是深圳乃至全国首例对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长内幕交易控罪的案例,因此,申请延期开庭。

  律师还申请,由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直接调取叶环保任职期间,深深房全部董事会记录和纪要、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和纪要;深深房有关董事长、总经理、部门经理等管理层职务、职权范围、决策程序、签订合同、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公告、连续涨停板公告、股价走势图、K线图等资料;关于组建“数码港”的全部公告。

  顾健的辩护律师——广东鹏都律师事务所康晓岳表示,控方起诉认定叶环保有罪,主要是依靠证人证言,而辩护律师在审阅由公安机关制作的证人笔录时,发现证人证言存在自相矛盾之处且不稳定,因此,证人必须要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两位律师都表示,此案管辖权存在明显问题。叶环保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长,“级别”不低;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涉及的两项罪名均属国内典型且少有判例的案例,特别是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内幕交易罪尚属国内首例,理应在深圳市中院一审。

  所有证人概不出庭

  一审法庭做出判决的重要依据是,证人证言显示,叶环保误导董事会其他成员、没有把握深深房胜诉的机会、有意通过各种方式促成股权转让过程中的降价和解,从而给国有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叶环保在法庭上否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责,叶本人辩称,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中有大量证人证言不可信。

  叶环保的理由是,通过深深房总经理陈武华的证词可以证实,转让吉制药A股权的事是由陈武华负责的,董事会上吉制药A的情况也都是陈首先介绍,深圳建设控股公司法律部经理温成金的证言也有不可信的地方。叶说,温成金去参加长春庭审之前,曾经提出带20万元去协调关系,被叶拒绝,叶担心温成金因此对他“有看法”。叶环保的妻子陈翠兰提到,证人之一梁煦是被叶环保辞掉的,她认为不排除梁因此对叶环保“有看法”。

  “在当事人人际关系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让证人出庭作证是必须履行的环节。”苏醒说,“孙宏伟是受让方法定代表人,也是300万元委托理财的中间人,但此人在庭审质证中没有任何相关证言材料。向法庭提出这个问题时,法庭没有进行休庭合议,只是说没有必要。”

  该律师认为,关键证人证言可信度有问题。比如,温成金证言,把判决深深房胜诉机会相当大的事告诉了陈武华,而陈武华的证言却否认了温成金的证言,控方也没有出示温成金通过其他途径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的证据;而且,温成金以叶环保“拒绝和我交谈并挂机”为由把责任推向并没有参加诉讼的董事长,是不公平的。

  谁为董事会决定负责

  “董事会研究做出的决定如果出现失误,并且这种主张是与会时董事长所支持的,那么,有关责任是由董事会负责还是由董事长一人来负责?”叶环保的辩护律师在向记者提问后明确表示:“一个经过集体讨论的决策结果,让一个人承担后果是不公平的,更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法庭上,叶环保辩称,他是在向相关领导打了报告之后才向董事会提出讨论股权转让问题的,而有董事对三个月的期限提出异议时,他认为这个期限内可以解决报批手续。

  至于为什么三个月没有办好批复,叶环保解释是因为当时法人股转让出现新的规定,耽误了时间。

  苏醒对记者表示,国资管理部门审批超限的不可预见性与失职、滥用职权无关,而且,尽管个别人提出在合同中表述“三个月期限”短的问题,但大部分与会人员同意三个月的期限,这同样不能作为认定叶环保滥用职权的证据。更何况,当时的国有股转让审批手续发生了变化。

  对于本案的一个关键环节——降价转让庭外和解,辩护律师称:“必须看到一个简单的事实,就是股权转让纠纷的调解方案是集体决定的。对陈武华的询问笔录中可见,陈在接受询问时说,‘集团领导、我、彭乃店、周道胜、端然、温成金一起开会讨论应对决策,鉴于受让方已经购入天骥基金所持有的吉制药A股权,价格为每股1.25元;深房集团资金紧张无力退款;深房集团办理审批手续超出11天,确已违约。因此,会议确定要派人出庭应诉,还要争取调解’。”

  2000年6月30日下午,深深房领导班子开会讨论决定,正式同意调解,股价底线不低于每股1.40元,争取每股1.80元。在2000年11月9日第14次党政联席会议,正式明确上述两点。

  造成的损失各说不一

  公诉书称,深深房所持法人股转让价从每股2.24元下调到每股1.6元,是叶滥用职权造成的。苏律师认为,这一指控回避了股权转让价格下跌时市场变化的事实。在股权转让纠纷中,深深房存在两种选择,一是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二是适当降价调解成功。由于受让方已经支付了1200万元转让款,大大缓解了深深房的资金缺口,此时退款已经不可能,因此只能降价调解。

  据知情人告诉记者,到1998年,深深房被称为全国868家上市公司中“第一亏损大户”,亏损总额高达10.4亿元人民币。到了1999年急于出让股权,与公司亏损严重、需要资产变现解决困境有关。

  据了解,在受让方与深深房就股权转让庭外调解过程中,吉林省明日实业有限公司以每股1.25元的价格购入深圳天骥基金持有的1800万股吉制药A股股权,因此在谈判中,受让方坚持以天骥基金的转让价格进行和解。后经深深房努力,以每股1.6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吉制药A当年每股净资产为1.19元。

  事实上,为了得到受让方的一次性付款,急于用钱的深深房最后把实际成交价“让到”了每股1.50元人民币,庭审和判决期间,各方都没有提到此事。

  叶环保还在法庭上辩称,深深房其实没有受到损失,甚至深深房以每股1.60元的价格转让吉制药A股权可以净盈利1000多万元。

  疑点:内幕交易

  叶环保曾于2000年5月收到通过吉林地王公司打过来的300万元。叶将其中的100万元打到另一位涉案人士——顾健的账下;另外200万元由其妻子陈翠兰用来炒股。顾健的出现,使叶环保牵涉到另外一段案件之中——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内幕交易罪

  炒自家股董事长受牵连

  顾健,女,1971年1月13日生,汉族,江苏武进人,原深圳市赛格数码广场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8月6日,与叶环保一同被“双规”,11月14日因涉嫌内幕交易被捕。

  起诉书详细介绍了顾健在买卖深深房股票时与叶环保的往来关系。

  2000年5月初,顾健为了向西安飞机工业铝业公司财务负责人张耀联系借款1000万元炒股,在介绍了数码港项目的情况后,又把张耀和西飞铝业证券部经理魏义华等人介绍给叶环保,叶向张等人叙述了数码港项目的经营状况、看好深深房前景等,张等人决定挪用其公司买卖期货的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以年息16%的条件借给顾健,借期三个月,同时要求顾健提供该资金的托管公司和100万元风险保证金。

  叶即与深圳涂畅光电公司总经理徐文达联系,要求以其公司的名义托管和收转该资金,并向徐保证该资金运作绝对不会亏,叶又联系了江南证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张健,要求其为顾健提供账号与担任炒股资金的监管人。

  5月12日,张等人通过深圳涂畅公司将1000万元转到江南证券深圳营业部叶某的股票账户上。

  5月15日到19日,顾健把1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买入深深房股票。

  5月22日,叶将地王公司打来300万元中的100万元提供给顾健,作为顾健借款炒股的风险保证金。为此,许多人怀疑叶与顾的关系不一般。

  7月26日到8月10日,顾健把叶某账户上的深深房股票全部抛出,盈利78万余元人民币,除支付西飞铝业借款本息,获利42万多元。

  顾健用什么赚了钱

  顾健与叶环保被同案起诉,涉嫌利用深深房投资的数码港揭牌这一内幕信息炒股。

  2000年4月3日,深深房公告,披露了深圳数码港项目的发起人、载体和发展目标。4月6日深深房再次公告,详细披露了数码港合作方、完成时间、区政府扶持措施、签订进港意向单位的情况、银行合作伙伴情况等等。4月4日起,当地媒体对深圳数码港作了大量报道。

  叶环保的辩护律师认为,在顾健买卖股票过程中,叶确实帮助其介绍证券公司开户与担保,但没有向顾健等人透露任何内幕信息。

  康晓岳在为顾健辩护时强调,深深房在其4月份的公告中已经提到了数码港的完成时间,这个消息早已经被市场消化,6月19日的揭牌公告没有提供新的信息。在2000年6月19日深圳数码港公司正式揭牌之前,大量有关信息已经向社会详细披露。顾健炒股利用的是公开信息,而且顾健是在深深房股票4个涨停后才买入的,是在比较高的点位上,1000万元的资金盈利几十万元,完全是正常买卖股票的盈利水平。

  律师认为判决无说服力

  2003年3月10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叶环保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80万元。两罪并刑期9年,罚金上缴国库。

  判决的主要根据如下:

  深深房与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没有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叶环保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将该事项擅自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叶环保在有董事对三个月审批期限有异议的情况下,没有接受正确意见,在有董事提出应审查明日公司资信时,没有审查就擅自指派员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在明知受让方主体变更情况下,擅自指派员工与受让方在1999年10月签订第二份股权转让合同;

  叶环保在接受对方给付的300万元后,在董事会上故意隐瞒对方主体变更的情况,误导董事会作出决定;

  叶环保在董秘梁煦提出有胜诉依据的情况下不予理睬,庭审后拒绝和温成金通话,没有把握胜诉的最后机会。

  股权转让虽然是董事会集体决定的,但是在董事会成员受被告人误导的情况下做出的。

  法庭还同时判决叶环保和顾健构成内幕交易罪。

  法庭认为,在深深房董事会于2000年6月19日就数码港公司正式揭牌一事在媒体正式公告以前,此事属于内幕信息。

  顾健因犯内幕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金80万元上缴国库。

  康晓岳认为,以上判决结果“完全是错误的”。他决定在上诉中继续为顾健免费辩护,“如果终审维持原判,我们将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甚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苏醒也对法庭的判决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他说他轻易不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此番为叶做无罪辩护是经过慎重考虑,觉得有把握才决定的。

  两位律师在一审时均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

  3月中旬,记者向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了解叶环保一案的进展时,该院称此案敏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据悉,本案二审将于近期开庭。

  5月23日,苏醒对记者称,他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开庭要求,但对方口头答复不开庭,理由是未发现新的事实,只要律师交一份辩护词就可以了。康晓岳也向记者说,二审可能不开庭了。

  苏醒告诉本刊,他还提出对孙宏伟进行调查的要求,但法院口头答复不做调查。他提出自己去吉林调查,但没有获得法院提供的调查令。因为担心未获允许的个人调查证据无效,到目前为止,苏醒没有对孙宏伟进行单独调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