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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蒙牛OMP牛奶至少应该赔给消费者10倍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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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14:1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蒙牛这大骗子,用OMP骗人赚了大钱,现在就想按原价赔偿,没门!


  据2月11日《北京晚报》、2月19日《新京报》等报道,近日,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蒙牛特仑苏0MP牛奶提出监管意见,明确指出:鉴于目前我国未对0MP的安全性作出明确规定,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内蒙古质监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上述物质。是否允许添加按法定程序申请。

  中国卫生部在官方网站发表声明说,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0MP没有事先申请更未获得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同时表示,经有关专家研讨,“消费者饮用该产品没有健康危害”。

  记者:0MP不是中国现行国家卫生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原料,蒙牛企业未经审批违法添加,已被责令暂停生产。但目前各大超市仍在销售,对这种违规食品,企业该不该主动召回,商家该不该下架或禁售?

  孙东东:有关部门不责令企业召回,并不等于放纵企业的违规行为,企业仍然要按照法定程序依照新资源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属性的食品原料)的要求来申报,有关部门对这种违规行为也会作出处理。尤其是蒙牛涉嫌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将受到处罚。

  记者: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北京各大超市称未接到有关部门要求禁售的通知,不受理退货。蒙牛企业也表示,针对0MP产品,目前没有主动回收和退货的计划和安排。消费者要求退货怎么办?

  孙东东: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无条件退货,这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家不能不予理睬。
   
     记者:各方始终质疑的是,“特仑苏”牛奶添加0MP物质未经审批,怎么就可以在市场上销售?

  孙东东:应该说监管环节存在一定的漏洞。如何完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草案)将织密法网,如规定分段监管,全程监控等。

  记者:本月底,食品安全法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审,据了解,三次审议稿中增加的“对违法企业实行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继续保留,也就是说即使产品对消费者健康未造成损害,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食品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孙东东:这对消费者来说是条利好的消息。如果法律已颁布实施,处理0MP牛奶事件就可以适用此条规定,这个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有效发挥惩治的作用。

  记者:到目前为止,对蒙牛企业的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罚,还没有下文。

  孙东东:对企业肯定是要处罚的,一般由当地质检部门处罚。建议今后对于情节严重的生产有害食品的企业,罚他个倾家荡产,并禁止其再进入食品行业。

沙发
发表于 2009-3-6 10:21:03 | 只看该作者
食品这东西。。风险还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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