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了,和三两好友一醉方休。 闲聊中说起职场中的不平事儿,便把公司几个劳动争议的案例说给大家听。 上过法庭或仲裁的家人也许会有类似经历吧,那就是在法庭上,有时候我们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出庭时会做一些“伪证”。 所谓“伪证”,就是原告(劳动者)提交的一些证据,如果存在瑕疵我们会不认可或是反驳。我们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心知肚明,但毕竟劳动者在举证方面存在困难,是至劳动关系中的弱势群体。同时我们也得吃饭,总不能让公司的钱轻易的就被赔偿出去吧。如果那样,我们也该回家了。 一方面身在其位谋其职要为公司利益考虑,另一方面能否打赢官司直接决定我们在股东心目中的业务能力。 我朋友开玩笑说:你真缺德,员工会记恨你的! 我给他说:我做人有良心。我不会偏袒任何一方,但是总会有有理一方,和无理一方。不能说是各打五十大板,但是我会尽量站在一个较为客观、公正的立场去处理劳动争议的。 有时候想想我们干hr劳动关系也挺悲哀的,一个老板眼中优秀的hr应该是能帮他扫平任何障碍的人而不是花钱平事儿的家伙,就像会计需要合理(或是不合理)避税一样。 身在职场,身不由己。不知道给位怎样看待这种情况。 我自己心里有杆秤,还是那句话我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如果一个公司无底限的“欺负”员工,我能凭一己之力解决的我会去做,解决不了的最终我会选择离开,因为总有一天会轮到自己的,这是因果。 提个论题和大家沟通、讨论,如有不妥之处还请见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