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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三鹿“申请”政府管制媒体 该当何罪? [打印本页]

作者: zhangknme    时间: 2008-11-12 11:07
标题: [转帖]三鹿“申请”政府管制媒体 该当何罪?

转自:中国青年报

11月10日上午9时,一场电视直播的全市干部大会引起了石家庄全城关注,在这场针对三鹿奶粉事件的总结反思会上,省委副书记、石家庄市委书记车俊剖析了三鹿奶粉事件的“病根”,直斥一些干部缺乏责任意识。

三鹿奶粉事件反思会究竟反思了什么?看来,并没有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来反思各个阶段有哪些问题,而是把整个事件抽象出十个“强不强”:深刻反思群众观念强不强,深刻反思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不强……这样一抽象,也就不知道具体反思了哪些问题。按照我的观点,先要总结一下在各个阶段做得不好的地方,比如,三聚氰胺什么时候跑到牛奶里去的,我们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我们是怎样“公关”的……然后再总结十条教训。不过,我比较惦念的是有没有反思到“管制媒体”的错误。老实说,三鹿奶粉事件需要反思的问题确实可以有十条八条,但“管制媒体”之害很值得反思和纠正。

据《人民日报》报道,石家庄市政府发言人说,市政府最早在8月2日即北京奥运会召开6天前得知三鹿奶粉的问题,当时三鹿向市政府求助,“请政府加强媒体的管控和协调,给企业召回存在问题产品创造一个良好环境,避免此时炒作给社会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出了问题就隐瞒,企业有这样的要求,政府也可能这么做,这都不奇怪。但企业居然要求政府管制媒体,这就太恶劣了,现在最应专门列出来反思。

其一需要反思的是,当三鹿要求市政府“管制媒体”后,政府是怎么做的?这一点,当时的新闻就回避了这个问题。政府有没有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禁止媒体进行报道?本地媒体有没有被“封口”?二是现在的认识。“管制媒体”为什么是错的,错在哪里?这可不是一般的隐瞒和无视公民知情权,而是滥用行政权力瞒报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三是反思今后怎么办?出了问题还向媒体下“封口令”吗?

当然,另一个相似的问题也需要反思。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据传,经公司与百度相关部门的多次深度沟通后,百度已同意将对三鹿集团的公关保护政策降低至年度300万元广告投放,可以享受将目前几大事业部早期负面新闻删除。这样无耻的交易简直是行贿,难道是可以容忍和重复的吗?


作者: net-chen    时间: 2008-11-19 13:25
这正是中国企业的悲哀!
作者: linglan    时间: 2008-11-22 21:28
河北就这水平了,比陕西好不到哪去
作者: zhangknme    时间: 2008-12-2 17:13
关键是为什么一个企业就敢这么做,拖着没有被发现的情况又会是怎样呢!不敢往下面深究。[em10]
作者: apolo    时间: 2008-12-3 18:33
市场经济环境下愚钝的封闭脑袋,连基本的职业诚信都没有,早该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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