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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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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23 19:0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猫法庭开庭审判一个案件。
有猫警察告状,在猫国森林边缘发现了一种怪猫:长着猫头,行着猫国捕鼠的营生。
这种怪猫还到处招摇撞骗,宣称自己不是猫,也不是兽,而是鸟,还不时披展双翼飞上天空,蛊惑猫众。
经白猫、黑猫及不白不黑的猎组合议庭审议,作出如下判决:
“首次乃定性之根据,既为猫首,本质为猫无疑。生态乃确凿之旁证,既营捕鼠,本属猫国公民无疑。
自称为鸟者,如非猫者精变为妖,变属鸟中衍生之怪,已不可称谓之鸟,故应断其首归之猫国,斩其翅归鸟国。捕鼠之功则记于猫国名下……”
此判决既末抄送鸟国协助审议,也未允许“怪鸟”申诉,“怪鸟”终于可怜地被肢解了。
这是猫头鹰们的悲剧。


星星点灯:猫头鹰的悲剧告诉大家一个道理:在众多部分构成的整体环境中,只有抱有一种合作共处的态度,付出的代价才会更小。其实猫头鹰们完全可以换一种态度来对待猫、兽以及其他的鸟,做一些恰当的折中和妥协,这样对自己更有益。
[em10][em03]
4
发表于 2003-3-5 01:43:00 | 只看该作者
不太明白。到底猫头鹰应该怎么办?是应该折掉翅膀做猫?还是换掉猫头做鸟?亦或见猫说是猫,见鸟说是鸟?
sam
板凳
发表于 2003-2-28 00:08:00 | 只看该作者
故事表叙并不是很清楚
沙发
发表于 2003-2-27 09:38:00 | 只看该作者
顶,狂顶,好资料,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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