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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产现场所有的产品必须有明显的状态标志,最好以区域划分来明示; 2. 状态标志包括:待加工、已加工待检验、合格和不合格; 3. 生产工位必须配置作业指导文件,并且文件的规定要求和实际的过程相吻合; 4. 所有的工位旁边不得出现状态不明产品; 5. 所有工位旁边不得出现超过生产计划所需要的部件; 6. 机器设备必须经过仔细擦拭,不得有油污和锈迹; 7. 机器上不得出现产品和零部件和无关的产品(包括一些辅助用的物品); 8. 检测设备不得随便和工作用夹具混放; 9. 生产现场已经明确报废的产品,必须清理出生产现场; 10. 生产岗位不得出现散落的材料和零部件; 11. 材料存放应该有醒目的标识; 12. 现场使用的工装模具应该有专用的储存区域; 13. 有精度要求的工装和夹具,必须有专用的防护装置; 14. 产品的存放必须按照工艺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存放,不得超高和超宽; 15. 检验和试验用的样品必须有醒目的标识; 16. 实验样本必须有状态标识; 17. 生产过程的量具必须有标识。 该贴来自群组:质量生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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