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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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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者
志学者
交流者
虽然身在外资,但是严重同意37楼的意见。一部劳动合同法如果能保护了广大劳动者,那么作为法制社会的先驱的其他国家,为什么没这样做?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政府,一句“下岗”,就甩掉了N年的包袱,买断了N多的青春。现在,结局了自己的问题,反过来就对刚刚有所为的私有经济和资本经济“亮剑”,呵呵,离心离德啊。
打个可能不太恰当的比喻:这就如同夫妻,迫于舆论和法律,勉强“法律”意义上在一起,你认为这个家庭能走多远?能自立的妻子肯定是走了的,无法生存的弱者就算拿了些生活费,还是必须另找寄托的,要不就的忍着。
致知者
通过这篇文章,我推断,张五常不是愚不可及,就是包藏祸心。
国人的消费占比是38%,而且还在下降,世界平均水平是78%,美国是82%,国人的消费占比之低世所罕见,原因就是国人的工资太低,也就是说企业严重剥夺了本该属于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原因就是在一个以钱为纲的社会里,法律自然是站在强势资本的这一方。
新法是有进步,但是绝对谈不上偏袒劳动者,更何况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强势资本依然占有绝对优势。
我搞不懂,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低工资,难道我们中国人就低人一等?
屁股决定脑袋,站在企业主的角度确实是这样。小企业受影响最大
贵宾
其实他还谈了另外两个观点:
1.20年后中国是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5倍.
2.督促人民币不能加快升值,步日本后尘
我感觉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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