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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通存通兑 为何百姓不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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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7:2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7年11月26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黄庭钧、俞丽虹

    自11月19日央行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以来,首批14家商业银行当日即开通这一新业务,接受客户的申请。应该说,这是一个十分及时的与民方便、银行受惠的举措。

    但是,与商业银行近年来出台的多种服务措施一样,此次跨行通存通兑并没有获得“一致通过”的掌声,老百姓对商业银行这一服务新举措似乎并不领情。北京市消协秘书长张明甚至直指其“涉嫌形成限制竞争的价格联盟”。究竟是老百姓“过于挑剔”,还是商业银行“合谋垄断”?

    “服务收费定价”再受百姓诟病

    通观各方舆论,对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本身都持肯定态度,而备受诟病的,则与此前商业银行推出多种新服务时所遭遇的并无二致,症结都在“服务收费定价”上:商业银行方面照例还是强调服务成本,强调自身的商业利益,强调如此收费的种种合理性;而百姓方面则痛斥其店大欺客,唯利是图,收费过高,涉嫌合谋垄断。

    根据首批加入这一系统的商业银行公布的收费标准,目前,工行、中行、建行、农行四大商业银行按交易金额的1%收取费用。但商业银行中“四大巨头”之间的最低收费和最高收费标准不一样,特别是最高标准相差一倍。工行、建行和农行收费标准最低10元,最高200元;而中行是最低1元,最高100元。同时,农行还表示,小额支付系统账户信息查询费每次5元,同城与异地收费标准一致,客户本人办理通存通兑业务可免费查询一次。

    与“四大巨头”相比,其他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收费定价普遍低得多,有的银行报价低至1‰,而转账类的业务价格上限也不超过50元。如中国民生银行将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细分为转账方式和现金方式两种。转账方式指从该行借记卡/存折转出资金通存或者向该行借记卡/存折通兑,现金方式是直接存取现金,收费标准为转账方式通存5‰,最低5元,最高50元;通兑是3‰,最低1元,最高20元,而现金方式通存通兑统一是5‰,最低5元,最高200元。股份制商业银行还对自己的贵宾客户提供了减免收费的优惠。

    由此可见,备受诟病的焦点,恰恰是长期以来老百姓为之贡献最大的四大商业银行开出的收费标准上。“1%的收费水平的确太高了,如果我跨行给信用卡还款1000元,还得收我10元的费用,这太不合算了,一点也不实惠。”上海市民代蕾说。

  “四大巨头”为何敢于“高收费”

    回首历次推出收费项目,四大银行的收费标准大多数情况下都要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此次自不例外。那么,“四大巨头”为何敢于“高收费”呢?在商业银行业务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他们难道就不怕“高收费”会挤走自己的客户,带来客户资源的流失吗?

    建行上海某支行的一位基层工作人员的话也许代表了四大商业银行的某种心声:四大银行网点多,布局广,因此四大银行自己的客户一般不存在存兑难题。实行跨行通存通兑后,获益最大的是其他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网点资源不足,网点布局也存在很多空白。跨行通存通兑后,这些银行势必会借助四大银行优势的网络资源,极大缓解自身网点不足的瓶颈。而这恰恰构成对四大商业银行的强劲挑战。”这位基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这个分析也印证了其他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何以在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收费定价标准上的相对低廉。以招商银行为例,虽然招行目前还没有参加这一业务系统平台,但作为我国最大的国际标准信用卡发卡银行,招行网点资源的不足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客户还款时的满意度。实行跨行通存通兑后,仅“通存”一项业务就可以解决招行信用卡业务的后顾之忧。

    事实上,类似的情况在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身上也有明显表现。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纯指出,其他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起步晚,网点布局本来就很难比肩“四大巨头”,而新铺网点又受到监管部门的统一调控,即使想投入巨大资金来扩大网点规模也不可能。但是,这些商业银行由于机制灵活,业务发展速度却毫不示弱。因此,跨行通存通兑系统的开通,对这些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无疑是一重大利好。而对“四大巨头”来说,自己的网络资源就有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用来挑战自己的“利器”。从商业竞争的角度,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何况还是利用自己的网络资源呢?“因此,‘四大巨头’当然想通过高收费,一方面抬高跨行通存通兑的门槛,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这些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挑战。”丁纯说。

    而四大银行之间,由于历史原因,其庞大的客户资源各有千秋,且相对稳定,借助对方的网点资源来挑战对方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其跨行通存通兑业务高收费一般情况下不会形成客户资源流失。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四大巨头”敢于“高收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归根到底,跨行通存通兑“高收费”的背后,商业银行重视的只是商业利益,不是社会责任。而这,也正是以往一些服务项目“高收费”面纱后的“真容”。

  “善意第三方”不能总是受伤害

    四大银行在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上的“高收费”,实质上是联手对抗股份制商业银行。 “因此,从商业竞争的角度看,两大商业阵营也就十分明了。一方是网点资源丰富的四大商业银行,另一方是网点资源不足的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当然,两大阵营内部各家银行也存在竞争,但在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上,阵营内部的竞争并不明显。”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纯说。但是,两大阵营之间无可厚非的商业竞争,却忽视了作为“善意第三方”的银行业务消费者——老百姓的利益。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央行推出跨行通存通兑系统平台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储户,方便消费者,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商业银行在加入这一系统平台,给消费者提供方便的同时,不能损害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对四大商业银行设置的跨行通存通兑手续费率统一为1%的问题,赵皎黎认为,四大银行之间本来应当是相互竞争的关系,如果他们事先商量好,设置几乎相同的手续费率,那就损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对于这样一种跨行的、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收费,相关主管部门不能听之任之,该管的就要管起来。”

    丁纯则认为,在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上,四大商业银行不应该向作为“善意第三方” 的银行客户收取高额费用,增加老百姓的金融消费支出;而应该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向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收取网点资源使用费。至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否将这笔费用转嫁给消费者,则由这些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经营策略来定。“如果其他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要保有自己的客户资源,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那么,它就不会‘为丛驱雀’,来转嫁这笔成本,至少,其他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这项服务项目上不敢‘高收费’。而四大商业银行既能从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那里获得一笔补偿,又能尽到自身的社会责任,给老百姓带来便利。”丁纯说。

    无可否认,在我国的银行竞争格局中,四大商业银行具有得天独厚的竞争优势,而这一优势的取得,与长期以来我国老百姓的巨大贡献密切相关。没有当年国家政策的支持,没有当年老百姓的鼎力相助,哪里有四大商业银行财大气粗的今天?因此,不能片面强调商业利益,在一次次打着“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旗号的“高收费”中,让商业竞争中处于“善意第三方”的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屡次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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