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一不小心成了被告(警惕版权陷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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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5:2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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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2 08:50:18 | 只看该作者

记得以前做网络的时候,大家都笑称ICP就是Internet Copy & Paste,也就是国内的ICP根本就算不是真正的Content Provider,大家都复制抄袭别人的内容。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内容是有版权的,是一种知识产权。

在国外这种情况很少,那些ICP非常小心这点就不说了,你在论坛法帖,如果copy别人的有版权的文章也是会被立即删贴的,人人都有这个意识,一般更多的是做连接。

其实这就是国内网站知识产权意识淡薄造成的,不能全怪这家三面向公司,也许这样“整治”一下反倒是好事,大家都会更加小心,都去学习法律条款,用正确的方法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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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1 16:45:58 | 只看该作者

天,还有这种事情!多谢楼主提醒

板凳
发表于 2007-8-21 16:14:37 | 只看该作者

小心呀,这种事会越来越多.

沙发
发表于 2007-8-15 18:14:06 | 只看该作者
真正对对簿公堂,三面向公司比较难得直。就象王海打假,初期有一定效果,后期比较难得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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