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的幽默元素该怎么用?
尽管幽默的表现手法在获奖作品中极为普遍,但幽默广告一直受到很多业界人士的批评,就是因为多数广告并不有趣,没有表现出产品的任何卖点。很多教科书都把幽默广告看成谨慎且易出问题的一招棋,笔者以为,创意如果可以做到幽默些,就不妨“幽”它一把,只是不要夸大和刻意追求它。 幽默在平面广告中较难表现,但在影视广告中却层出不穷,如海王金樽的“关键时刻,怎能感冒”系列广告、“易服芬”广告中的那只需要“整点‘易服芬’”的颜色火红的螃蟹等,看时教人忍俊不禁,看后令人印象深刻,广告内容极易流传。数年前的一则国外广告:银幕上出现两只用黑线条勾出的漫画蚊子,造型简单,表情夸张。右面的蚊子拿手枪恶狠狠地威逼左面的蚊子,逼得左面蚊子胆战心惊,一付窝囊像,右面的蚊子得寸进尺,逼上前去,突然,左面的蚊子拿出一只DDT瓶子,冷不防向对方喷去,只见右面蚊子立即直挺挺地倒下,于是,那只蚊子神气活现地向观众介绍DDT如何如何好,各大药店有售之类的话。介绍完毕,它下意识地朝自己也喷了一下,于是也直挺挺地倒了下去,观众笑得前俯后仰,也深刻的记住了DDT这个牌子。 最近,由周星驰和冯小刚合作的茶饮料广告正在热播,全片幽默搞笑一线贯穿:客官(冯小刚)跨进某茶馆大喝一声:“给沏杯茶!”,店小二(周星驰)遂麻利地端出七杯茶……利用“沏”和“七”的谐音,加上两位搞笑大腕的全力奉演,和有如“大话西游”般的人物对白,使该广告一夜之间传遍大江南北。 幽默元素在创意中的脉位确实不好拿捏,你自己看觉着好笑,但不一定适用其他人,况且,幽默若用之不当,极易给人以哗众取宠的感觉,与创意者的初衷背道而驰。在这一点上,国外同行做得比我们要好,也轻松多了。笔者印象比较深刻的一则国外广告是这样的:丈夫又要出差,收拾好行李与妻子吻别后,驱车直奔机场。不洁的妻子马上约来小情人,正当他们亲热时,丈夫突然回来,小情人吓得钻进床底,妻子无奈衣不蔽体地躲进衣橱。丈夫进门直奔衣橱,吓得妻子几近窒息。没想到的是,丈夫打开衣橱,对站在眼前的妻子视若不见,而是弯腰打开鞋屉拿起某品牌的皮鞋,口中念叨:“宝贝,差点忘了带上你。”然后转身离去,剩下目瞪口呆的妻子。这则广告表面看来在演绎感情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按常理一场大战不可避免,但最后的诉求却来了个“大喘气”,一双皮鞋竟然让男主人公从机场折返,且全然不顾家中“大事”,从而在侧面重敲一锤:该皮鞋品质不凡,魅力无穷。幽默到家了! 笔者的观点是提倡幽默元素在广告中的广泛、适度地使用,但特别要强调的一点,就是别为了幽默而“幽默”,换句话就是别做得太牵强。 ·“创意”与“性”非要扯在一起吗?
现时所谓的广告创意方法中有一条比较流行而又屡试不爽的黄金法则——3B原则,即美女(Beauty)、动物(Beast)、婴儿(Baby)。由于美女广告容易操作而且最能引发人们的关注率,而大受创意人员的青睐,但美女广告所需要展现给受众的身体部位又易让人们产生联想,留下“不健康”和“下流”的评价。前不久,北京地铁的一则灯箱广告引起广泛争议:画面中一位漂亮的性感女郎胸前的纽扣崩开了,露出丰满胸部的一小部分,旁边是醒目的“开了”的广告语,下边标注某商场即将开业的信息。该广告引起众议,甚至连政府部门也惊动了,最后被定为有碍首都形象而被迫撤出。某房地产公司的一则报纸广告,画面是一件乳罩和一条女式内裤,标题结合“三点一式”而来:“价格低一点,位置好一点,选择多一点。”对该则广告,媒体的评价也是贬声四起。 这两则广告共同之处在于借“性”发挥,应该承认的是,这两则广告在社会上引起的轰动确实已经达到了“广而告之”的目的,单从创意的角度来讲,应该是不错的idea。但是若把它放到现实生活中,给人的感觉就有显别扭,甚至龌龊。笔者以为,西方国家广告中性泛滥的模式,对于正在发展成长的中国广告业而言,不应一味地采取“拿来主义”,毕竟中西文化存在明显的差别,特别是性观念。还是孔老夫子有远见,一句“食色,性也”点出人类的本性,然后再编制出“礼”来约束人们风吹易动的心旌。中国人的性观念含蓄,“非礼勿视”,这种好传统应该保留并发扬下去。 还有更嚣张的,广东南海市有一家叫“思薇尔”的内衣品牌,广告标语竟然是“玩美女人”,并在上海多处繁华地段发布,如此低俗,如此露骨,后该广告被有关部门勒令撤消,“思薇尔”公司也被罚了20多万,罚得好!另有一则某口香糖广告,男主角一个劲地问女主角:“够不够劲”,回答居然来了句“一浪接一浪”,真还不如把该广告直接做到“青楼”里。说句糙话,耍流氓谁不会?是不是不借“性”势,广告就无法做得更好呢?明明跟“性”毫无关系,却偏偏要往“性”上面靠,难道一些创意人员就真的“技穷”了吗?如果只能利用“性”来搞噱头,抓住消费者的注意力,从此,业内同仁彼此仿效,前仆后继,广告人离“卖春”还会有多远? 看看专为性用品而做的英国一则安全套广告吧,画面是一只宽大的男式皮鞋和一只纤瘦的女式皮凉鞋69式倒扣在一起,文案没有任何说明,只有该安全套的品牌名点缀在一侧,十分简洁,新颖,含蓄而不落“性教唆”的俗套,而目标受众看后则心明意会。这就是品位,这才叫好创意。在此,笔者呼吁:咱中国的广告人理应做到只“卖艺”而不“卖身”。 一个创意的好坏是很难有一套统一的评价标准的,但既然是搞“创意”的,就应该摸索、总结出一些适合自己的准则。笔者有以下几条建议,不妨参考一下: 第一、是否与产品有关联?第二、是否可以发展出系列广告?第三、是否不给人庸俗、低鄙的感觉,而是有一定品位和感召力?第四、是否在同类别的产品广告中有模仿之嫌?第五、是否引发受众的思考、联想?第六、是否简洁? 创意之路艰辛而又愉快,创意之谈更是见仁见智,期盼国内广告人中的勇士不断捕捉思维闪电的能量,造福于更多的品牌。
·“创意”与“性”非要扯在一起吗?
现时所谓的广告创意方法中有一条比较流行而又屡试不爽的黄金法则——3B原则,即美女(Beauty)、动物(Beast)、婴儿(Baby)。由于美女广告容易操作而且最能引发人们的关注率,而大受创意人员的青睐,但美女广告所需要展现给受众的身体部位又易让人们产生联想,留下“不健康”和“下流”的评价。前不久,北京地铁的一则灯箱广告引起广泛争议:画面中一位漂亮的性感女郎胸前的纽扣崩开了,露出丰满胸部的一小部分,旁边是醒目的“开了”的广告语,下边标注某商场即将开业的信息。该广告引起众议,甚至连政府部门也惊动了,最后被定为有碍首都形象而被迫撤出。某房地产公司的一则报纸广告,画面是一件乳罩和一条女式内裤,标题结合“三点一式”而来:“价格低一点,位置好一点,选择多一点。”对该则广告,媒体的评价也是贬声四起。 这两则广告共同之处在于借“性”发挥,应该承认的是,这两则广告在社会上引起的轰动确实已经达到了“广而告之”的目的,单从创意的角度来讲,应该是不错的idea。但是若把它放到现实生活中,给人的感觉就有显别扭,甚至龌龊。笔者以为,西方国家广告中性泛滥的模式,对于正在发展成长的中国广告业而言,不应一味地采取“拿来主义”,毕竟中西文化存在明显的差别,特别是性观念。还是孔老夫子有远见,一句“食色,性也”点出人类的本性,然后再编制出“礼”来约束人们风吹易动的心旌。中国人的性观念含蓄,“非礼勿视”,这种好传统应该保留并发扬下去。 还有更嚣张的,广东南海市有一家叫“思薇尔”的内衣品牌,广告标语竟然是“玩美女人”,并在上海多处繁华地段发布,如此低俗,如此露骨,后该广告被有关部门勒令撤消,“思薇尔”公司也被罚了20多万,罚得好!另有一则某口香糖广告,男主角一个劲地问女主角:“够不够劲”,回答居然来了句“一浪接一浪”,真还不如把该广告直接做到“青楼”里。说句糙话,耍流氓谁不会?是不是不借“性”势,广告就无法做得更好呢?明明跟“性”毫无关系,却偏偏要往“性”上面靠,难道一些创意人员就真的“技穷”了吗?如果只能利用“性”来搞噱头,抓住消费者的注意力,从此,业内同仁彼此仿效,前仆后继,广告人离“卖春”还会有多远? 看看专为性用品而做的英国一则安全套广告吧,画面是一只宽大的男式皮鞋和一只纤瘦的女式皮凉鞋69式倒扣在一起,文案没有任何说明,只有该安全套的品牌名点缀在一侧,十分简洁,新颖,含蓄而不落“性教唆”的俗套,而目标受众看后则心明意会。这就是品位,这才叫好创意。在此,笔者呼吁:咱中国的广告人理应做到只“卖艺”而不“卖身”。 一个创意的好坏是很难有一套统一的评价标准的,但既然是搞“创意”的,就应该摸索、总结出一些适合自己的准则。笔者有以下几条建议,不妨参考一下: 第一、是否与产品有关联?第二、是否可以发展出系列广告?第三、是否不给人庸俗、低鄙的感觉,而是有一定品位和感召力?第四、是否在同类别的产品广告中有模仿之嫌?第五、是否引发受众的思考、联想?第六、是否简洁? 创意之路艰辛而又愉快,创意之谈更是见仁见智,期盼国内广告人中的勇士不断捕捉思维闪电的能量,造福于更多的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