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营销的广告投入法则
一说起酒类做市场,给人的印象就是广告铺天盖地的广告战、终端的促销战,从群英荟萃的全国糖酒会到日常的市场推广,酒的形象尽收眼底。尽管社会各界都对“广告酒”提出过深刻的批评,但是,市场的事实告诉我们,不是做酒不需要广告,也不是广告不好,而是我们没有用好“广告”这一有效的营销工具而已。
众所周知,支撑起企业市场营销计划执行到位的不仅仅是人员及管理的到位,更为重要的是市场费用资金的到位与否。而在诸多的费用支出中,广告费一直是重中之重。
对于这笔费用如何使用才有效对于企业也是一个困扰。因为,有效的广告策略不仅仅是广告中“对谁说、说什么、怎么说”的广告三要素问题,而是如何使其通过实施产生有效的市场推动力的问题。 通常,企业在每年的销售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市场推广费用,而广告费用常常却是预先投入,销售额是后来的结果。由于广告效应的滞缓原因,销售回流资金却缓慢,导致了在以年度为单位周期内广告效用低的现象的产生。
这也是通常所说的“50%广告费浪费论”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并从而导致了一些企业不敢做广告的市场逆反心态,即只重视以人力去做渠道而不做品牌形象力的推广。而企业在以广告为代表的传播推广上的过于谨慎的萎缩其实同样对于市场推广是不利的,首先就满足不了经销商对于产品形象力的支持要求。
其次,酒类企业在通常和经销商在区域市场的运作过程中,通常为了减少现金费用的支出,广告费被以产品形式返给经销商,由经销商自行决定广告投放。这种做法对于企业的发展是一种短期行为。 [upload=rar]down758.asp?ID=78288[/up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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