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工业革命把大批男女送进工厂和办公室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就有了一天之中必须既快而又不太费钱地在外面吃顿饭的需要。于是快餐店接二连三地发展起来了。 但是,快餐业做的是本小利微的食品生意,做l00美元的生意才赚19美分。这样少的利润,加上越来越激烈的竞争,没有两手绝活儿很难拿得下来。然而麦当劳却做了下来,而且越做越风光,以至于坐上了世界快餐业中的头把交椅。麦当劳是怎样做下来的呢? 1954年夏天,一个炎热的中午,美国一位50多岁的牛奶冰淇淋机推销员雷·克罗克来到加利福尼亚州的圣贝尔纳多,这是位于洛杉矶附近的一个小镇,他是来麦当劳兄弟俩开办的快餐店参观一种高效率的牛奶冰淇淋机的。因为他在推销中听到顾客指定要麦氏快餐店中使用的那种牛奶冰淇淋机。他看到了那种能同时供应40杯牛奶冰淇淋的机器,但令他惊奇和着迷的是麦氏快餐店本身。 麦氏快餐店不过是一家路边小店,但是看来生意十分红火,各处来的就餐者的汽车络绎不绝,排队进入停车场,人流如潮。克罗克非常奇怪,就向别人讨教。 “喂!这儿怎么搞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来买东西呢?” “这儿的汉堡包最好,价钱也最便宜,还有就是不用等太久,快速又不必多花小费给女服务员。”有人答道。 这些大概是最基本的原因。首先是食品又好又便宜。当时的麦氏快餐店卖的是最简单便宜的食品:含45.4克牛肉的汉堡包,每个15美分;加乳酪一片,4美分;冷饮,10美分;牛淋,20美分;咖啡,5美分;此外还有到处都卖的极其普通的炸薯条。——确实是最便宜的。 最好也是确实的。以炸薯条为例,麦氏快餐店的薯条,全部整齐划一地切成76.2毫米长6.35毫米厚,每一条都炸成新鲜的金黄色,没有一条是过火的。而别的店铺常有呈现咖啡色的过火薯条。秘密在于,别的店铺常用鸡油或其它不纯的油来炸薯条,因此火候不好掌握,而且炸出的薯条毫无香味可言。麦氏快餐店炸薯条的方法,则是先把切得十分整齐的薯条放在厨房外用风吹干,然后再去掉表面的淀粉,放在不含杂质的油里稍稍炸成黄色,去油后再放在热油中炸成金黄色,最后捞起来给客人。这样分两次炸出来的薯条自然色香味俱全,大受欢迎。绝不含糊地考究地制作每一样食品,这是麦当劳快餐店的独特风格。 还有就是快捷的服务,女服务员们笑脸盈盈,动作准确快速。为了不让前来就餐的顾客久等,店里同时采用了8个牛奶冰淇淋机,每个机器有5个出口,可以同时供应40杯牛奶冰淇淋。因此尽管人流如潮,仍能应付自如。 看来麦氏兄弟还十分重视店铺的形象和环境。麦氏兄弟请了一位相当不错的建筑师,很有创意地把店铺漆成红白两色,而以白色为主;在门前装上一个别具一格的拱形鲜黄色“M”字作为标志,再配上一些鲜黄色彩的宽大的玻璃窗,使得整个组合亮丽而醒目,十分吸引人。店堂内外干净整洁,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穿着整齐的白制服,随时把店铺包括外面的停车场打扫得干干净净,没有一只苍蝇,没有一片废纸。这在当时的美国简直是个奇迹,怪不得人们趋之若鹜。 店子生意更好,麦氏兄弟却缺乏进取精神。他们仅在加利福尼亚州开了10家同样的快餐店,就心满意足了。每到星期六和星期日,他们坐在自家门前的阳台上,遥望着太阳下山的美妙景色,觉得快乐无比。于是,精力充沛而又雄心勃勃的克罗克以交付佣金的形式取得了麦当劳快餐店的特许权,开始在更广大的地区开办更多的麦当劳快餐店。1955年5月,克罗克的一个朋友哈利也加入进来。哈利毕业于名牌大学,具有像律师和银行家的那种管理才能。哈利加入经营管理和决策以后,麦当劳快餐店有了更大的发展。 克罗克和哈利认为,店铺要有钱赚才能生存和支付佣金,因此必须把供应品以最低价格卖给店铺。此外他们又决定不在店内设电话和电唱机,也不设自动售货机。因为如果有这些非生产性的东西在店内,就会阻碍顾客的流动,一些闲杂人等常常留连在机旁,也会破坏作为家庭食品店的美好形象。这个原则从那时起一直保持至今,所以很多当父母的都愿意带小孩到麦当劳来。以后麦当劳又设了儿童乐园,对小孩更有吸引力了,麦当劳成了家庭成员共享的食品店。 新的麦当劳快餐店不断地开张。在发展中,哈利认为要经营得好,必须有人经营巡视各店,不但要使各店的规格统一,而且要使食品供应划一,同时还要有人担任研究和发展工作。克罗克则要求麦当劳在发展中坚持 QSCV原则:Q就是质量,S就是服务,C就是整洁,V就是价值。由于严格遵守了这些原则,麦当劳开始起飞。1960年,第200家麦当劳快餐店开业。以后克罗克又和麦氏兄弟谈判买下了他们在麦当劳的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