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文化:软法制的心灵污染与道德侵蚀 软法制不仅表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还表现在法规不健全、不严密、漏洞太多。进行国内外的考察比较,我们经常会发现,如果将法律比作一堵墙,法制社会国家的大部分人到了墙跟前会扭头朝回走,而对于众多的中国人来说,是想办法过墙,找个漏洞钻过去、寻个机会绕过去、搬个梯子爬过去。“遇到绿灯跑着走、遇到黄灯抢着走、遇到红灯绕着走”在改革早期被看成是有创造精神的一种写照,所谓的打擦边球、钻政策的空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经常被视为国人聪明的写照。在这种潜规则和心理驱使下,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掩护下,本不完善、不严密的社会法制和规范体系就会放大人的不良欲望,诱导人们突破道德防线、甚至法规界限做出许多于别人于社会不利的事情来,并因为难以被抓、被追究,不但不遭受谴责甚至让不少人羡慕。这样一来,违法违规的风险降低,不仅在利益和欲望的诱惑下犯错误的机会增加,而且会污染一代一代人的心灵,侵蚀人们的基本道德规范,进而泛滥成一种投机文化,这对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根本性和深远性影响,因为和谐社会实现的基础是规则和信任! 深入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我们可以进行很多思考。 近些年来,在国家反腐倡廉的活动中,许多高官纷纷落马,是这些人本身本质不好吗?如果是,那就是我们严格的组织人事选拔制度出了问题!如果不是,那可能就是不完善的制度环境诱导人容易犯罪,使好人在约束不到位的情况下逐步变坏!或者是干部评价选拔制度和法制体系和管理制度都出了问题,二者共同作用造就了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 另外,诚信缺失充斥社会,投机心理、机会主义盛行,如学生考试作弊,且作弊手法的“创造性”及由此产生的代考、作弊工具等“产业”让几千来重视道德修养和儒家规范的中国人脸红,但现实却是作弊大行其道,甚至在不少学生中不作弊好像是异类。真是人们的道德沦丧了吗?还是由于作弊风险不大且好处多多的制度环境诱导人们投机?再如现代不少年轻人不愿脚踏实地,通过不懈努力取得成功,而是投机取巧,梦想或尝试采用一些不正常手段一夜暴富?这种浮躁、投机心理仅仅是教育不到位造成的吗?我们还可以继续罗列下去,如普遍存在的企业两本账甚至三本账,屡屡出现的学术造假现象,市场畅通无阻(或很少阻力)的假冒伪劣产品,流行的盗版光盘和软件,广泛存在的偷税漏税行为,连中央首长、各级高层领导视察时看到的很多都是经过精心修饰过的“事实或业绩”!更让人悲哀的是我们从小给孩子灌输的很多“人生艺术”就包含着严重的不诚信和对规则蔑视的倾向,以致造成现在中国人讲真话世界都不信任了,我们自己也不得不经常调侃,“现在除了假的是真的没有什么是真的了”!这难道还不能令我们汗颜和震惊、深思吗! 那么到底谁应该对这样的现象和后果负责?认真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软法制环境及其诱导的社会文化是其重要根源。首先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会使人们无视法律各行其是,利益和欲望就会使不少人跨越道德底线和法制规范做出错误的事情来而不会受到应有的制裁。其次是法规不健全、漏洞太多,投机的机会多、成本低。第三,法规体系不严密、界限不明确,如公家的就是私人的、私人的也是公家的,使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事实上违法或违规,如公车私用、公家的电话说私人的事情、公款旅游等等。从而使违规违法的事情也很难被抓,即使被抓住,通过熟人关系总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胆子越来越大。第四是权大于法和规则,规划、制度等本应该相对稳定的东西在干部的更迭中、甚至由于干部缺乏基本的管理训练在任期内也会无原则多变,使得人们感觉到在中国没有什么是确定的,没有什么值得大家确信的。第五,再加上我们现在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使得许多人士经常以初级阶段、国情、现实为“该干的不干、不该干的却大干”的不良行为找到了借口,在很多人眼中,根本没有法律、规范、道德底线,什么事情都可干和敢干! 解铃还需系铃人,消除上述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地雷只能从法规和执行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入手。首先是继续健全和完善法规;其次是严格执法过程,并使其置于舆论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再次是消除和减少法规和制度的模糊界限,明确权力和法规、制度的作用范围;最后,要科学合理地利用一些管理机制,从而形成一个法制完善和严密执行的社会环境,这样失落的诚信和道德才会逐步回来,换句话说,道德、诚信、规范的社会行为不是号召出来的,而是法律制度和规范运行慢慢营造出来的。 我们可以看到,在法治严明的国家,法律是限制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法律没有说不可干的事情,社会大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积极行动,从而有秩序地释放了人们的创造性和创新能力;而法制不健全或人治较重的社会,像我们目前的情况,经常以号召代替法规的制约,加上法规的制约不严、不规范,结果必然导致无规则的混乱。例如,在法治国家,市场上的假货很少,因为市场经济的基石是法治和诚信;而在软法制的国家,市场上一定充满假冒伪劣产品,南韩为了解决假货问题,采取了举报制度,谁举报罚款奖给谁,结果全民皆兵抓假货,假冒伪劣产品迅速从市场上消失或大大减少。试想一下,我们也学习此类做法,但由于制度和管理不严格,造成举报人权益无法得到保护,要么不能完全兑现,要么使得举报人曝光,受到打击报复甚至威胁,这种好的制度或机制由于事后法制的“软化”(权力、关系、熟人可以干预的话)会通通失效! 最后,以新加坡的廉政为例,我们可以比较容易体会到法制社会需要系统的法规和管理体系保证,人们常羡慕新加坡政府官员的高薪,认为只要高薪就可以养廉,实际上这是非常片面的。在中国目前的法制和管理环境下,即使是高薪仍然无法养廉,因为高薪只解决了给你足够高的薪水让你不要想非分之想,但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在制度漏洞较多风险不大时仍有不少人做不到不想;实际上新加坡还有严密的监控,非常严厉的惩罚,使得那些敢想的人不敢干;但人类在欲望和利益面前总有一些人在严罚面前仍然敢想敢干,于是就有第三道防线,严密的管理体系,让你敢想敢干也不能干。所以,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行为规范是“不想、不敢、不能”整个体系共同作用的结果! 我们期待着我们自己的法制和管理体系尽早的完善,期待着我们引以自豪的中华民族的美德和诚信尽快回来,为和谐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