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获得欧美较大型企业的生产订单,生产商都需要接受验厂,验厂通过后才能获得生产订单。验厂的内容主要是生产商是否有按照当地劳动法规定的要求给予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等。验厂当日,检验方主要检查的内容如下: 1、员工名单; 2、3-6个月内的员工考勤记录; 3、员工人事档案; 4、3—6个月员工工资档案; 5、员工劳动合同; 6、社保缴费单; 7、消防培训记录; 8、各生产、办公区域备用药物的使用情况; 9、安全通道标识、畅通情况;应紧灯的使用情况; 10、生产记录及生产检验记录; 11、经劳动局审批同意的加班申请等; 12、抽查部分员工对相关劳动规定及消防知识的认知情况; 13、工厂平面图、消防栓标识图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 以上部分检查内容呈链接关系,连贯性较强,如员工名单、考勤记录、工资档案、人事资料、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这些记录都是相连的,主要任意抽查其中一名员工的姓名,相关的记录必须都要能提供。 关于欧美客户的验厂要求,作为很多生产商都心知肚明,在中国,特别在xx地区,几乎没一家企业能够真正地做到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相关要求。但若不能通过验厂,就没办法得到生产订单,所以的也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咯。但假的还是真不了,各方面的修饰工作就算准备得再充分,但由于涉及面较广,有些时候还是逃不过验厂 经验非常丰富的验厂人员的“火眼金睛”,还是会被找出些不符合点。曾遇到过的情况如下: 一、员工档案中被发现有录用童工。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不可以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在处理员工档案的同事对这条规定非常清楚,但当时犯了一个错误,按照验厂的当月那位未满16周岁员工已满16周岁,但按照那位员工的入厂日期计算,当时还未满16周岁。验厂方不是根据验厂时的日期来计算录用员工的年龄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年龄,而是根据员工入厂时的年龄来计算。录用未成年工是验厂中很严重的不符合项,当时差点过不了关,后来好话说尽,后来才同意须向劳动局提交申请并同意后,该项不符合项才算通过。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所以为了应付验厂,考勤记录上基本都是周六、日休息。很多生产记录只要有周六、日的记录都收起来。一般生产现场都会有部分物料,而物料框都会贴有物料标签及检验章、检验日期。当验厂人员看这张标签,然后再校对日期,不巧的是检验日期正好是星期六、日,而考勤记录、工资中却没有记录该位员工的上班记录及计算加班工资。 每次为了应付验厂,总花了不少的心思、物力、人员准备相关的验厂资料和准备工作,虽然现在相隔一年多,还是心有余悸。希望以上内容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大家相互交流、分享应付验厂的心得和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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