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原创]最牛的钉子户

[复制链接] 7
回复
142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7-3-23 09:1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牛的钉子户
百姓心中的旗帜

此事件已远远超出事件本身迁与补偿的意义,它已上升为对国家法律的拷问,对人民公仆的拷问。

业主在自己房顶竖起的旗帜,何尝不是中国千万普通百姓心中的一面旗帜,甚至已超出国界。在互联网的

今天,请随便搜索“最牛的钉子户”,结果是惊人的。如果它倒在推土机下,那我们的“法制”大厦也随

着倒下,对中国百姓的心里影响是长远深重的。

我们的公仆们,我们的有关部门们,请深思!

8
发表于 2010-3-1 20:12:41 | 只看该作者
不敢苟同,普通民众为什么不能通过这样的方法获得自己的利益呢?为什么一定要让出自己的利益,让开发者获得利益呢?
7
发表于 2007-3-26 13:31:23 | 只看该作者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上次看报道采访钉子户,其中好像另有隐情。我都开始同情钉子户了!再看看事态发展吧!钉子户根据当地政策是可以选房的,但如果她选房,还得给开发展200W.天理何在!!
6
发表于 2007-3-26 09:40:03 | 只看该作者

是啊,在没有真的搞清楚这件事情的原委之前,可能说什么都是错的。

就此打住。

5
发表于 2007-3-24 15:11:57 | 只看该作者
不说也罢,不说也罢。
4
发表于 2007-3-24 11:38:20 | 只看该作者

有一天,看到这样一个问题:你之所以能坚持那么久,是不是因为你们有后台?

答:如果我们有后台,那我们早就解决问题了.

板凳
发表于 2007-3-23 10:43:07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观点!
沙发
发表于 2007-3-23 10:27:07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我写的一个博克,提供一种思路

“最牛钉子户”不是民权的彰显

2007-03-22 21:16:44 / 个人分类:自己·日记

最近大家都在说最牛钉子户,说她是中国民权的彰显。但我觉得,这样说是不合适的。

很多人在谈这件事情的时候都自觉不自觉地拿来外国的案例和最牛钉子户做比较,并认为这是“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中国反映。

但是,正是这种比较,说明了最牛钉子户不是民权的代表。

仔细看国外案例,人家是钱不要,新房不要,就是要自己的老房子。而最牛钉子户要什么?房子可以拆,但要原位置的新房子。这等于说,她保护的不是房子,而是在保护通过财产而获益的权利。

新闻的介绍我们都看到了,该地的规划是商场,如果在原位置给房主返还一个一模一样的房子,那就等于说,其房子的价值可以一下子翻上几番,这就不符合法律关于“公平对价”的基本原则了。(房主接受原地住宅安置是最合理的一种安排,符合公平对价的原则。不然,全国的平房房主都要求在原位置返还房屋,那这房子就没法盖了)

所以,我说这个最牛钉子户不是民权的彰显,因为其本身的要求同样不合法。

当然,可能是国人被强权压制的太久了,所以任何的一点对强权的反抗都会引来无限遐想,都会为这种反抗赋予无限崇高的意义。

我只能说,这种事有利于刺激国人的权利神经,让国人在不断的耳濡目染过程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同时,我也真觉得很悲哀,合法的权利意识只能通过不合法的手段来争取。

 

(一点题外话,似乎没有什么媒体深挖房主的身份和社会关系。从我做记者的感觉来判断,从房主的衣着习惯来看,其社会层次就不低,而在中国当下的环境中出现这种案例就更匪夷所思。至少是为了增加新闻的厚度,媒体也该挖挖房主的背景)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