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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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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6:11: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自:通和内部论坛“通和风暴”第四期fficeffice" />

背景材料:

1.员工收入

劳动合同中商定的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薪酬,按合同支付给劳动者。

在员工开始工作前为其提供书面的、易于理解的工资待遇信息,并且在每月支付工资时为员工提供书面工资信息。

建立员工收入的平等协商机制、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向变化机制和特殊贡献奖励机制。

股东

企业应保证所有股东的利益回报,及时有效公开相关信息。

股东回报

重视并认真处理好与股东的关系,树立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理念,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为全体股东谋利益。

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

信息披露

建立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按照规定及时有效地披露应向股东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

................................摘自《浦东新区企业社会责任导则》

2.第十条 公司应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切实合理的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摘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3.2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已经和未来接受政府救助的企业高管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而且企业如果要给高管超过50万年薪的股票奖励,这些股票也必须在企业还清贷款后才能套现。这一决定无疑给华尔街的高管们带上了一道紧箍咒。

4.拥有2.8万名员工的三一集团日前宣布,在坚持不裁员、普通员工不降薪的基础上,公司全体董事今年降薪90%,一些非董事高管也主动申请50%以内的降薪。其中,董事长梁稳根提出今年只领1元年薪。此外,上汽集团、上海电气集团、百联集团、上海纺织集团等上海九家国有大型企业的高管也将带头减薪。

5.2008年国泰君安人均薪酬过百万的这个事件也成为风口浪尖的话题,央视新闻一加一栏目质问“国不泰君何安”,耐人寻味。

本期通和风暴主要讨论:

1.结合上述材料,请谈谈您对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怎么看?

2.作为一名咨询人员,请谈谈您如何帮助一家企业构建符合社会责任要求的薪酬体系?

头脑风暴:

(1)社会责任是软约束,虽然不强迫,但作为社会人需要为社会负责

王昱

华尔街的高管薪酬从法律上来讲,美国国会其实是无权干涉的。但是奥巴马这次的发怒,主要的逻辑在于这次华尔街各大金融企业其实都是直接或间接接受了政府的财政援助,也就是说,高管们发的薪水这次是从纳税人的援助金中来的,就仿佛拨款灾结果却被用到别的用途中一样,因此才会有这样的纠纷。

但是从另外的角度上来看,高管薪酬本身也是企业经营的一项管理成本。也许高管们也在委屈,这次金融危机的责任并不能算是经营不当,企业受到不可控力的影响,高管们也是无力回天。但是过去的辛劳付出不应该抹杀。现在政府的援助既然可以用来减缓企业的债务危机,那么高管们的薪水构成的成本当然也应该算作企业的债务之一。从这个角度来说,高管们拿回自己应得的部分似乎也无可厚非。

那么问题究竟在哪里?我认为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评判此事件确实是个聪明的行为。不从法律角度来论是非,因为高管的责任在这次事件中无法量化。但社会责任是软约束,虽然不强迫,但作为一个社会人你总不能说你不需要为社会负责。尤其是作为社会精英阶层,在此国家危难之机,你总不能把个人利益过分置于社会利益之上吧?所以,虽然领高薪不违法,但是有义务不拿高薪。

这是处理软约束与现实利益冲突时的一个比较有趣的案例,政府用社会责任来说事,虽属无奈之举,但也不失为上上策。

(2)应该反对的是依靠非公平手段获得暴利基础上的高薪,反对的是损害其他主体利益基础上的高薪。

李安波

企业作为一种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这就是所谓的企业的社会责任。在我看来,通俗的讲,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至少不能损害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问题是各利益主体在利益导向上并不总是一致的,对各种利益的衡量也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还存在着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的划分;因此我认为社会责任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做的好,也就是企业在使各方利益达到平衡方面做的比较到位。合同或者契约或者规则,就是各利益主体经博弈后达到利益平衡的结果。因此,对企业而言,遵守社会责任,首先要做的就是要遵纪守法、遵守合同等规则或契约的约束。

具体到薪酬这个问题来说,企业获得了高额利润,然后企业依照合同支付给高管们高薪,从某个方面讲是企业遵守社会责任的表现。问题在于企业的高额利润是如何获得的?是靠企业与企业家的努力还是靠垄断(国内备受诟病的几大行业大多靠的是体制力量进行垄断,华尔街靠的是美元作为国际通货地位的垄断)的力量?单纯薪酬的高低是不能作为社会责任衡量的标准的,华尔街高薪被指违反社会责任,沃尔玛低薪也被指违反社会责任。我们反对的不是高薪,我们反对的是依靠非公平手段获得暴利基础上的高薪,反对的是损害其他主体利益基础上的高薪。

(3)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重要,这不但对建设和谐社会和企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同时对树立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李强国

200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引导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的战略要求,已经表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

我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等。

随着国家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生态环境、市场秩序、生活质量等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社会公众迫切要求和期待广大企业能够提高社会责任,努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协调发展。

作为全球资本与产业链中的一环,国际社会日趋关注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越来越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从1997到2005年,先后已经有8000多家中国企业接受过国际跨国公司关于社会责任的调查。

 “企业社会责任”不但对建设和谐社会和企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同时对树立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而通和作为咨询公司,应该好好抓住企业的这些“新需求”,来发展通和,发展每位咨询师。

(4)企业社会责任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来,投机取巧是行不通的

葛明

我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大致可以从以下四个层次来分析:

第一层次: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2008年中国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三鹿、蒙牛、伊利、光明等乳业巨头纷纷落马,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的重要性。如果不能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无从谈起,这是你捐再多的款都无法弥补的。

第二层次:依法合规经营是企业最重要的社会责任。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运营企业,关注环境安全、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等等。试想一下,不管你如何包装,偷税漏税,污染环境,不讲诚信怎么都不能说是有社会责任的表现。

第三层次:为企业的员工和合作伙伴提供良好的机会是企业最直接的社会责任。在经济危机中,不裁员,对员工负责,不把问题推向社会,就是最直接的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与合伙伙伴的经济往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办事,不拖欠货款,与合作伙伴实现共赢,同样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

第四层次:主动为社会承担额外的责任是企业最高层次的社会责任。在确保前面三个层次社会责任实现的基础之上,主动的付出,帮助社会更好的发展。在去年的汶川大地震中,很多企业都主动参与到抗震救灾的行动中,纷纷慷慨解囊,捐款捐物,甚至组织员工亲赴灾区。

但是企业要真正承担起社会责任,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来,投机取巧是行不通的。诚然,第四层次的社会责任最容易引起社会关注,但是社会责任绝对不是兴建几所希望小学,或者每年捐款多少这么简单。如果不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能依法合规经营,不能为员工和合作伙伴负责,就绝对谈不上承担社会责任。

(5)区别对待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

杨巍巍

我觉得这是两种不同的问题。

第一种,象美国政府出台限薪令的,那是因为华尔街各大金融巨头接受了政府的援助,也就是拿了纳税人的钱,政府作为公众的“牧羊人”自然应该对这笔钱的流向承担起责任,限薪令就有了其逻辑和法理上的基础。类似的情况,中国国内的国有企业,也可以实行类似的措施。

另外一种,非国有金融企业的,高管拿多少薪水,严格意义上是企业自主经营活动范畴内的事,是应该由股东大会和经营层通过博弈来实现控制的,只要企业没接受政府资金援助,政府就缺少对其实施限薪令的法理和逻辑基础,就算象国泰君安这种国有成分占一定股权比例的金融机构,只要不是国有控股,那么政府在这里扮演的角色就应该是股东而非监管者,控制的手段就应该是董事会博弈而不是行政命令。

当然,目前在企业经营实践中,经常出现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经营层因此损害了股东的权益,这是现实,但这并不能赋予政府越过法律干涉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而是应该修改相关法律,最后再让股东、经营层在新的法律框架下来博弈这么一个途径来解决。切记不可因一时的激愤,而模糊了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呵呵,我是彻底的自由市场原教旨主义者。

(6)通过设计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可以更好地处理好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梓川:

所有人都很清楚目前全球的经济现状,经济状况下滑,缺乏生产动力。全球大多公司纷纷裁员以节省开支,很多大公司的高管都采取未来一年内降薪或者拿零薪。就连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也直接发布限薪令,以抑制公司高管们的天价年薪。我们并不是嫉妒任何获得成功的人,我们当然坚信获得成功理应获得回报……我们需要华尔街人士表现出克制、自控力和一些责任感。奥巴马在发布限薪令时表示。高薪是经营业绩的体现,那么在目前的经济背景下,社会责任是不得不考虑的。这就提醒我们,企业在设计薪酬考核指标时,应将考核指标分为两类:经营业绩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经营业绩指标设计应突出投资人投资的保值增值,内容包括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等。另一类指标应注重企业社会责任,涵盖教育服务、公共健康、安全生产、就业福利、环境保护、节约和爱护资源等。将经济效益指标和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结合在一起,形成最终的考核结果。通过设计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可以更好地处理好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沙发
发表于 2009-4-11 11:58:12 | 只看该作者

高管薪酬也是近几年来开始为大众所关注,这是经济体制进步的一种合理体现。

作为社会组成元素之一,无论其薪酬高或低,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社会责任是分不开的。

想必这是社会经济文明进化过程必须的转化。

板凳
发表于 2009-4-11 22:43: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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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7:45:32 | 只看该作者
主要问题是高管是不是真的高管,象国外那种可以为社会或者为集团实现创造性的利益
5
发表于 2009-4-13 18:19:2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高管确实有些让人质疑,特别是国企高管大多等于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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