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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华富】新三板开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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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0:2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三板的投资者门槛明显高于主板、创业板。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根据我国目前投资者素质与市场风险特征作出,旨在保护投资者。目前投资者进入主板市场门槛最低,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即可开户进入;创业板开户多加了些形式上要求,要求投资签署风险提示书;而新三板却要求投资者具有500市值证券资产,这一下不知挡住了多少投资者,所以截至2014年3月末投资者开户数为13920户。相比主板投资者开户数1.7亿、持仓账户5472万户相比,真是不可同日是而语。
  
  股转系统2013年12月30日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三条对机构投资者门槛进行了规定:
  
  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补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第五条对自然人投资者门槛进行了规定: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第五条对金融资产投资者进行了规定:
  
  “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可见新三板对专业投资者没有设定任何门槛。
  
  第六条对参与定向发行投资者进行了规定:
  
  下列投资者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
  
  (二)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
  
  第七条规定:“公司挂牌前的股东、通过定向发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等,如不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买卖的投资者保持原有交易权限不变。”
  
  新三板投资者门槛如此之高一方面是保护了投资者,让那些有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强的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但另一方面也影响了新三板市场交易量与活跃程度。预计不久,随着投资者风险意识增强与金融知识普及,新三板投资门槛会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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