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6读的大学,在北方一座有名的城市,9月入学,10月开始找勤工俭学的活,在一个叫“天津街”的闹市区,尽头是新华书店,我们一个班的7个女生一字排开,手里都拿着一个硬纸板,上面写着“家教”之类的话,和我搭讪的人最多!原因有三:1.我的个子最高,鹤立鸡群,2.家教二字是我的上铺——校书法协会的会员所书,人们普遍认为字写得好的学生大概教得好,我晓得这个心理,请她在食堂3楼小灶区打了一顿牙祭换来的。3.我看上去比较朴素,像需要用家教补贴生活的贫困大学生,另外有几个同学纯粹是为体验生活而来的,在那边一边举着牌子,一边嬉笑打闹
后来又一个中年男子说他的儿子需要家教,让我跟他走,当时18岁的女生不知道人心险恶,也没有手机,当时连bp机都是奢侈品,跟着就走了。路上他还问我,跟他走害不害怕?我说看你就像好人,他一听就笑了,告诉我,他是个海军军官,对海军一点都不陌生,他们的军需部就在我宿舍的对面。到了家里,见到了他的儿子,一个很腼腆的初二男生,开始了我的第一份家教。后来,当地的报纸有报道女大学生在外面找家教,被人先奸后杀的事件,为自己的胆大感到后怕。与此同时,在天津街那条巷子里再也看不到那些身影了。
之后,我做过咖啡店女招待,在码头发过设问调查卷,高露洁促销,临时导游,给学校团委、学生处也打过杂,当然更多的是做家教,省时省力,收入高。不过,大学2年级开始都是教留学生和涉外人员了。
我的初恋开始于高中时代,是同班的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生,声音很温柔。到了读大学的时候,我们也是一对恋龄较长的“老恋人“,他在千里之外的一座大学读计算机专业,这里姑且称之为“工大男”吧!
这段青梅竹马的恋情,很值得回味!当时打长途电话觉得很奢侈,我们常常写信,一共通了200多封信,我手里保存了一半,当然他那里有另一半,每个星期都写信,经常是这边在给他写信,那边收到了他的前一封回信。每天,生活委员来寝室分发信件是最开心的时候,谁的信收得多谁最幸福,后来利用职务便利(团支部书记),我也配了一把钥匙,开信箱,为大家服务。我给其他所有的人写的信(包括父母),远远达不到这个数字。不过失恋后,在宿舍的阳台上全部烧掉了,但记忆是烧不掉的,还记得当初他为我写了一首“小蚂蚁之歌”,用两个小蚂蚁来比喻我们两个人,后来传来传去被寝室里的同学知道了,我就成了大家口中的小蚂蚁,我们两个人分手后,有时候有人无意中叫我小蚂蚁,觉得心里真的痛,好像剥洋葱,一片一片的,总有一片会让你流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