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产品考核一律使用内控指标,由生产部下达,一项产品中只要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即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2、产品综合合格率为该车间当月不合格产品批数占总批数的百分率。 3、违反工艺纪律是指违反生产部下达的生产工艺规程或岗位职责,违反卫生要求是指未达到生产部下达卫生规范要求。 4、质量事故是指有关人员未按公司及生产部有关要求进行操作、管理、监督而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并且直接损失在100元以上的。 5、考核办法: A.
产品合格率要求为100%,按不同合格率分别给予如下奖惩(造成质量事故的另行处理),奖金发放按其他发放标准计算后再进行质量考核,凡考核扣奖人员,不再发放奖金。: | | | | | | | | | | | | | 扣除车间全部奖金,并且每次产品不合格,扣除有关人员工资总额1%(不大于15%)。 | 扣除全部奖金,并且产品合格率每下降1%,扣除工资总额2%。 | | 扣除全部奖金,并且扣除工资总额15%。有关人员调离岗位,并给予扣分处理。 | | | | 扣除全部奖金,并且扣除工资总额35%,并可由生产部讨论给以免职。 |
B.
因质量原因引起的批量退货计入车间当月成本。并按质量事故对有关责任人以处罚。 C.
质量事故的处理,由有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以扣分处理: D.
凡违反工艺纪律和违反卫生要求但尚未造成损失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元以上,无法确认当事人的,扣罚有关车间100元以上。一个员工在一个月时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以扣分处理。一个车间或部门在一个月时间内被处罚四次以上(不计车间内部处罚),扣罚负责人扣罚100元。 E.
车间领班对本车间违反工艺纪律和违反卫生要求的职工具有处罚权;品控员对各车间违反工艺纪律和违反卫生要求的职工具有处罚权;生产主管、品控主管对各车间违反工艺纪律和违反卫生要求的职工及车间领班、品控员具有处罚权;生产部经理全面负责生产部内质量考核,并将每月考核情况汇报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