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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律从业者,虽然平常经常看专业书,但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总有一些知识一段时间不用后会忘记,无奈。至今,接触思维导图有三四天了,今天就某部法律作了思维导图,但是,在绘图的过程中,我有以下问题甚为不解,望各位不吝赐教:
一、画的过程中,越看思维导图越像平常用的结构图(虽然我平常连结构图都不用),如果没有分别,那我学思维导图岂不是没意义?
二、托尼先生说过,要大量使用图形,但是,我在学习的过程中,发现很多网上的图例都是只有文字,缺少图形,甚至有的图例上面的分支上有十几二十个字。这样的图还算是思维图吗?木易的讲座中指出,思维导图可以不用图形,请问各位在实践中感觉如何?
三、当你面对着一本书的时候,是应该先读完再作思维图,还是一边读一边做思维图?
四、不知道是我尚未熟练或是法律书籍比较复杂,当我就某部法律做好思维图后,一看,一张A4纸上面画满了线。如果按照层级划分,估计去到5、6级了,请问,这种作图手法正常吗?要如何改进呢?
四、当作好一幅思维图后,那下一步做什么呢?所谓的一两天读完一本书,怎样可以做到呢?
麻烦各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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