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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佛人释爱-缘起缘灭,缘聚缘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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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10:1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了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家人用尽各种办法都无能为力,眼看书生奄奄一息。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得知情况,决定点化一下他。
  僧人来到她床前,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躺在海滩上。这时,走过来一个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走过来一个人,将自己的衣服脱下,给女士盖上,走了……又走过来一个人,过去挖个空,小心翼翼的把尸体掩埋了……
  疑惑间,画面切换,书生看到自己的未婚妻,洞房花烛,被她丈夫掀起盖头的瞬间……
  书生不明所以。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换你一个情。但是他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从床上坐起,病愈!
  书生悟道了什么呢?
  爱情要随缘。你跟对方在大学里相识是一种缘分;你们彼此相爱,也是一种缘分;你们最终不能走到一起,也是一种缘分。
  然而,有的人却不是这样想的,或者认识到了这一点,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却改变了初衷。不管从什么时候开始恋爱,都想在毕业时把恋爱成果巩固下来。似乎大学四年,谈情说爱跟学业同种重要,即使拿到了毕业证,如果失去了恋人,那也算不上真正的毕业。于是,当毕业在即,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跟恋人的感情出现问题时,就很难去承受。感情挫折同就业一样成为困扰大学毕业生的难题。于是,有人在感情挫折中不能自拔,失去理智走上极端。
  实际上,这时间从来没有完美的爱情,所谓完美的爱情,都是相对的。随着时势和条件的变化,在完美的爱情都会产生审美疲劳。无论多么完美的爱情,都要靠一种责任感去维护,也只有如此,爱情和婚姻才会持久。在大学里花前月下产生的所谓完美爱情,踏入社会后,未必经受得住世俗的冲击。
  商界巨子李晓华(是国内第一个拥有法拉利跑车的人,第一个同时荣获联合国颁发的“科学与和平奖”及“和平使者奖”两个奖项的中国人,并有一个小行星以他的名字命名为“李晓华星”),初中没毕业就插队北大荒,当时他才十八岁。北大荒有过她的初恋。可女方却回北京和一个高干子弟结了婚。当时,李晓华扒着火车从北大荒回京,敲开女方家的门时,他妈妈出来了,说:“你不能给她带来幸福,你也不能改变她的生活状况,你要什么没什么,就是一个农民,虽然他也是一个知识青年,但不能嫁给一个农民。”
  这件事对李晓华打击很大,后来功成名就,他这样感慨地说:“要改变贫穷的命运,只有加倍努力。奋斗对于人的一生是非常重要的。这时我要告诉现在年轻人的衷言。在我贫穷潦倒的时候,我在北大荒做一个农你们的时候,没有人肯嫁给我。没有必要的经济基础,只凭爱心与执着,连真爱都得不到。”
  李晓华的肺腑之言道出了爱情的残酷。如果因为经济原因,你的她提出跟你分手,你默默接受就是,不必为此耿耿于怀,不必为此深陷“伤心太平洋”。因为你即使暂时维系住这份感情,而物质条件又不会在短时内改变的话,分手是迟早的事。
  反过来讲,毕业之时说分手,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当你踏入社会后,你的眼界开阔了,这时你也许会发现你的大学爱情是幼稚的,也许会碰上更值得相守一生的人。经过社会的锻炼,你们都变得比以前成熟了,这时做出的选择也许更具有生命力。
  有的人之所以很难放弃已经明日黄花的爱情,是因为再就业压力的冲击下,期望用恋人的感情来安慰自己必备的心灵,为自己疗伤。 但爱情绝不是一根救命稻草。当你打算用爱情来拯救你的命运时,只会让你更加失望,让你更加受伤。正确的做法是,即使放弃这份支离破碎的爱情,尽快从痛苦中走出来。
  后汉时代,太原有一个叫孟敏的人。一天,他扛着瓦罐上市,一不小心,瓦罐掉在地上摔碎了,但他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旁观者无不奇怪。有位叫郭林宗的人看到了,跑上前去问孟敏,为什么不回头看看?孟敏回答:“从肩上掉下去肯定会摔得粉碎,我看她又有何用?我前面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郭林宗认为,这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一定会有所成就。果然,10年后孟敏成为知名学士。
  当爱情已无法弥补时,沉浸在里面又有什么意义? 拿得起,放得下,专心去做更重要的事情!
  真情寄语:
  大学里恋爱都是正常的,分手也是正常的。
  别把你即将失去的爱情看作一场完美的爱情,这只会让你更加痛苦。实际上,所谓完美的爱情都是相对的。当你踏上社会,经受一番锻炼之后,再回过头看你的大学恋情,往往会发现很幼稚,结束并不见得是坏事。
  当大学毕业,恋人却跟你分道扬镳时,不必为此陷在痛苦之中不能自拔,转移自己注意力,去做更重要的事,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沙发
发表于 2012-3-20 08:46: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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