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了错也不应一棒打死 在诸多著名的中国企业家中,蒙牛的牛根生是我所敬佩的人之一。老牛的卑微身世、创业传奇、捐股义举、经营理念、人生格言等等,在中国企业界都堪称经典。然而,由于去年的“三鹿奶粉”事件,蒙牛未能独善其身,也令全国的消费者心中的偶像级企业在一夜之间名誉扫地。于是,老牛那个高大的身影突然间就在公众的眼前消失了。在最近中国企业家杂志社刘东华社长的一篇关于蒙牛的文章中才得知:长于在风口浪尖上滑翔冲浪的牛根生,受到董事会日益严格的约束和限制,越来越深居简出,也越来越惜言如金了。董事会的意图很明显:当三鹿引爆了社会公众对整个行业的愤怒、甚至将更多不相干的愤怒情绪也倾泻于这个行业的时候,谁出头谁就是“靶子”,何况作为客观上的行业“领头羊”,作为创业领袖代表人物的牛根生,本来就是个“大靶子”,在唾沫星子也能淹死人的情况下,淹死老牛事小,淹死蒙牛事大。为了蒙牛,老牛你就委屈一下,能当哑巴就先把自己当成个哑巴歇歇吧。 在刚刚过去的“三鹿奶粉”事件中,蒙牛、伊利、光明等中国乳业几大巨头几乎无一幸免,统统被绑在了产品质量的耻辱柱上,令整个产业几乎遭遇了灭顶之灾。痛定思痛,这件事情应该总结的教训是多方面的,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环节过于注重上规模、求利润、追求高回报的功利倾向,自然是其中最主要的祸根。其次,各级质检部门的疏于监管,政府片面追求GDP的业绩观、舆论媒体经常极端的捧杀、消费者不加分析地绝对化消费倾向等等,都构成了这个事件得以产生和蔓延的社会根源。然而,当事件发生之后,我们各级政府、媒体舆论、社会公众,又缺乏科学的态度和客观理性的思维方式,在严惩少数肇事者的同时,也不分青红皂白地不给其中犯错的企业以任何改正错误的机会。以致险些亲手将我们含辛茹苦培育的民族乳业扼杀在摇篮之中,使我们本来就损失惨重的民族乳业蒙受更大的损失。在刘东华的这篇文章中,公开回答了几个有关蒙牛的问题: 关于如何看待牛根生?他认为,当一个人“出事”或“涉事”的时候,判断这个人到底怎么样的最有效方式,是冷静观察那些最了解当事人、最具判断力、同时又最值得信赖的人,他们是怎样说、怎样做的。比如当三鹿奶粉事件波及蒙牛、殃及牛根生的时候,既了解蒙牛和牛根生,做人做事又都堪称楷模的一批企业家为什么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用各种方式支持、帮助蒙牛和老牛渡过难关?一般来说,坏人做坏事一旦东窗事发,了解真相者正常的反应是“终于遭了报应了”,“这个混蛋早该完蛋”。而这次最了解老牛的企业家们所做出的群体反应,说明他们不但没有把老牛看作“坏人”、“骗子”,而是坚信老牛的人品是靠得住的,坚信老牛是应该帮助、值得帮助的。 关于蒙牛是一家怎样的企业?如果是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前,这是不言而喻的,甚至会有很多人认为蒙牛是中国人的骄傲、中国企业的楷模。来自五湖四海,每天成群结队造访蒙牛、成为当地一景的学习考察团就是明证。但是在这场行业灾难中,既然你没能独善其身,行业地位决定了你必然难辞其咎、难免其责、难逃其祸,这个世界对你长期形成的强烈认同、欣赏和信任也必然大打折扣,甚至因为爱之深、责之切,由原来的看你哪儿都好、哪儿都美,一下子变得怎么看怎么别扭、怎么看怎么丑陋。而实际上,蒙牛可能既不像昨天被追捧时所描述的那么“美”,也不像今天被贬斥时所想象的那么“丑”,只不过它昨天的确做到了大部分企业想做而又没有做到的一些事情,今天突然发现它做为榜样还是有缺陷的,因为时代在变,标准在变,人们关注的重心也在变。 在整个“三鹿奶粉”的事件中,应该总结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其中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应该如何履行自身的责任、社会公众如何更加增强理性消费的自觉意识、媒体舆论的社会监督如何更好地发挥其重要的作用,都是应该认真反思的。尤其值得注意的,就是如何在面对此类涉及公众生命安全的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犯罪分子严惩不怠,对肆意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毫不留情;又能区别情况,对那些因一些环节的疏漏而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在坚决纠正其错误的同时,予以必要的宽容,给予其纠正错误的机会。这同样很重要,总不能因为自己的孩子患了感冒,就把他置于死地了吧。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体现我们这个民族成熟度的一个标志啊。 |